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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掌家女主隻種田》【一千三百八十五】橘子汽水(五千)
第1390章【1389】分成比例(4000)

丁薇還不想被太多人關注,九歲就上五年級,十歲難道就上初中?不行,太早了。

況且,初中有早晚自習,哪裏允許她隨便請假啊,大部分都是住校生,她更加不好搞特殊。

再個,她還要考慮和陳秀敏到初中做同學,一起考高中大學呢,現在這個時期,有點敏.感,還是以賺這個小小的廣播主持的收入為主。

至於她的小說能賣出去多少錢,還不好說,就算給分紅,也得到年終盤帳的時候了。

「小哥,現在沒事兒了,那個女人已經被開除了,日後會有新的老師帶你們,不過從這件事也看出來你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的,你看,這七八十分都能當第一了,說明是那女人真的教的不行,往後你就再努力努力,爭取期末考上考到一百五十分以上去,咱每次考試都進步點,等小升初考試的時候,說不準還能進一中呢,對不對?」

「妹兒,你太看得起我了,咱幾個哥哥能考上一中,平時成績都在九十分以上的,我這才哪兒跟哪兒啊?」

「你這還不好啊?你以前都不及格,我都不好意思說你,可你看看,我才給你補了多久啊,你不僅及格了,還考了你們班第一名,我覺得你離九十分也沒那麼遠,這不還有一學期呢,足夠你加足馬力跟上了。」

被妹妹這麼鼓勵,丁建樹有些小激動:「真的?」

「那必須是真的了,你還不相信我啊,還是說,你不相信你自己?」

「妹兒,那我一定好好學,我不想以後當農民,我也要考學,我也想拿鐵飯碗。」

「行,那咱一起好好學,我相信你能做到。」

下午放學的時候,丁建樹高興的對丁薇說。

「四年級的孟老師暫時代我們了,那女人被開除後,直接拿著東西走了,不過聽說她還去公社鬧了。呸,不要臉!她還有臉鬧?」

丁薇微微皺眉:「看來,她還真有後門,那你可小心點,別讓她逮住機會對我們打擊報復。」

丁建樹一聽就更來氣了:「平時老拿書砸我頭,我都忍了這個女人一年了,她要是敢打擊報復我,我一定狠狠揍她一頓,我管她是不是女的,想想都覺得憋屈的慌。」

「你以前怎麼不說啊,怪不得你老不想去學校呢,我們都以為你不想學,哪裏想到遇到這麼個渣渣老師!」

「呸,我只要想到叫了這種垃圾一年的老師,我就覺得窩囊,以後別讓我看見,看見一次我就報復一次。」

回到家,兄妹倆都默契的沒提這件事,甚至連期中考試的成績都沒心情說,還是他們家小妹丁香炫耀自己考了雙百分的時候,爸媽才想起來他們倆也考試了:「怎沒聽你們倆說分兒啊,怎,考得不好嗎?」

丁薇扯了下唇,「還行吧,就那樣,反正我考試,都沒什麼新鮮感了。」

「媽,我們仨都考了全班第一的。」一個年級就一個班,可不就是全班及全年級第一名了。

爸媽對於丁薇考第一這事兒,的確沒啥新鮮感了,難的是老麽居然學的也不差,但是當小閨女笑嘻嘻的說是他們仨,不是她們倆的時候,老父親愣住了。

「四兒,你說,你也考了第一,倒數第一的第一?」

丁建樹忍不住翻了自己老爹一個白眼兒:「咱能不能大膽點兒啊,怎就是倒數第一啊,你兒子我就那麼不爭氣?以前我最差的時候,那也有幾十分的好不好,啥時候也沒考過倒數第一啊,這次是第一,真的,如假包換!」

「那,那你把卷子給我拿過來,我瞅瞅。」

丁建樹嘆了口氣,認命的站起身去拿卷子,邊走邊嘟囔。

「卷子差點就被那老娘們兒撕了,虧得我反應快!」

也得虧沒撕成,靠著這張卷子,他下午可是當了一回小老師呢!

「爸媽,這學會了就是不一樣,下午孟老師給我們講卷子,是以我的卷子來當示範的,我出錯的地方,她講,我全對的地方,她就讓我上台給大家講,我就按照我妹的方法講,結果大家都給我鼓掌呢,連孟老師都說我講的很簡單明了,好生誇讚了我一翻呢!」

丁薇滿臉驚詫:「哥,你可以啊,這麼沉得住氣,你都沒跟我說這事兒。」

丁建樹撇嘴:「當時只顧著說那臭……哪兒還記得這事兒啊!」

丁薇忍不住給自己哥哥伸出大拇指點贊:「哥,這種方法真的很管用的,是隻讓你上去講了。」

「不是,其他同學也講了,我講的比較多一些,因為我錯的最少,老師也說了,這種辦法既能鍛煉我們的膽子,也能讓我們鞏固記憶,完全的掌握提醒概念,幸虧妹妹我提前給我練過,要不然我也說不出來啊,剛開始兩道題我吭吭哧哧講不好,鬧了個大紅臉,老師安慰我,引著我的思路往下帶,不大一會兒我就不怯場,進入狀態了!」

丁薇嘖嘖稱奇:「看見沒,這才是好老師該有的表率,這個孟老師不錯,你跟著她一定能考上一中的,今天隻講卷子沒學新的知識?」

丁建樹點了點頭,丁薇讓他拿出課本:「那你來複習明天要學的內容,自己看一遍,瞅瞅會不會,不會的話我給你講,講完了給你再出幾道題,你要是會了,那就證明這半個小時的學習起到了效率。」

丁薇覺得,小哥現在醒悟還不算遲。

國慶節後的雨,真是一場秋雨帶來一重寒意,丁薇的衣服也從單衣換成了兩層。

這年代沒有什麼好衣裳,都是撿人家的,即使是炎熱的夏天,婦女和女孩子們也很少有穿半袖的,哪怕是裙子,都是七分或者五分袖,一般都是穿著的確良的襯衣,下身穿個薄褲子,等天冷了,外面再套個夾克衫,進入初冬就會穿自己織的毛衣,做的棉衣棉褲。

這年代的衣服都不講究美感,只要結實耐穿就行了,所以冬天大家出個門,都能把自己包成粽子,家裏窮的,甚至還會換著衣裳出門,因為棉衣棉褲可能就那有限的幾套。

丁薇家有了城裏當工人的爸爸,自然比別人好一些,但衣裳這些,從來都是能撿人家的,從來不會自己買。

這是媽媽勤儉持家的模式,丁薇從來不覺得有什麼問題,而且她也不虛榮,什麼好日子沒過過?衣服這些對她來說只是蔽體罷了,壓根兒就不需要用款式和簇新來吸引她的注意力。

所以媽媽如何勤儉持家,她不僅不反對,還會很支持,要知道他們家的每一分錢,那可都是花在刀刃上的。

自從家裏養了雞和豬,小妹每天都會跑到外面給雞豬找吃的,實在找不到才會用麩子米糠這些來喂。

當然,哥哥們也會幫她,對比之下,她可真就清閑很多了,只需要留在家裏做飯就行了,多出來的時間,幾乎都用來校稿了。

每次交稿一萬字,她都要經歷三四遍,甚至五六遍的精細化修改,直到周五早上才最終定稿,再抄下來,周六或者周天的時候,將稿子拿給雷叔叔看。

「很好,不錯,你這寫的可真是越來越好了,而且非常有購買的價值,我發現你學習好是有道理的,你看,你在寫小學階段時候,都是在講怎麼養成良好的習慣,還將每個人物性格描繪的活靈活現,就好像真實存在的一樣,而且,這裏面還涉及了這麼多知識點,連曹聰他們都說,讀了你寫的書,才知道你有多天才,才知道自己和你的差距,更加自卑的是,這上面好多經驗都是他們聞所未聞的,叔叔遇上你,真是三生有幸啊!」

被雷烽這麼一通誇,讓丁薇有些不好意思:「叔,別把我捧得太高,我會摔的很慘很慘的。」

「可是你值得我這麼誇獎啊,你是不知道你現在有多出名,我覺得咱縣城這邊,但凡家裏有收音機的,就沒有說不知道你丁薇大名的,咱的這個青春故事會,可是都火到L市那邊去了,你的書也賣的非常好,不枉咱們這麼費勁巴拉的進行宣傳,書寫的好也就罷了,你們幾個表演的情景劇也好,這個主意你出的是真不賴,後期我們打算聽從你的建議,再加上一些聲效什麼的,讓聽的人更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丁薇頷首:「這雷叔您決定就好,我和咱電台簽的合同,出版社那邊也由您牽的頭,我的五成打算分電台兩成的好處,我自己留三成就可以了,回頭您看看最初簽的那份合同有沒有什麼漏洞需要補充的,咱可以作廢重新再簽署一份,我叔為了我的事兒這麼大費周章,我不能讓您什麼好處都拿不了啊!我要事先說明,跟電台的兩成分成比例裡,我打算給您五分利!」

這五分利聽起來少,但擱不住量多啊,尤其這是給雷烽個人的錢,那要是分一次成,怎麼著不得有個幾百上千塊的?

現在雷烽每個月拿的是32塊錢的崗位工資,他有三個孩子,四位老人要養活,家裏負擔非常重,丁薇對於幫助過自己的人,從來都不吝嗇。

所以雷烽在聽到她的許諾時,竟是感動的眼圈都紅了:「傻孩子,叔這麼做,可不是圖你啥的,你不用,」

「叔,人活著不就是為自己為家人嗎?要不然這麼辛苦工作是為了啥?就這麼定了,您也不用跟我撕吧這個,我爸媽還說找個時間請您吃個飯呢,要不是您一直幫助我,我也不能有如今的能耐和造化。」

丁薇現在已經能獨挑大樑了,雷烽也僅是在直播的時候和丁薇一起主播,錄播的時候都是和曹聰他們一起錄的,可以說他們這個節目如今非常成功,錄音的音頻如今都送到L市那邊的廣播電台進行合作了,如果那邊播出效果好了,說不定還會送到省級電台去,等到了那個時候,丁薇的大名才算是真正的火起來,連帶著她的書也會銷售火爆。

現在還處於七十年代中期,別說網絡了,就是報紙和電台廣播的受眾群體都是有限的。

他們村裏時至今日還沒通電呢,也就大隊廣播的時候,播一會兒新聞,其餘時間大喇叭都是關閉狀態,很難聽得到外界的聲音。

丁薇發第三個月工資的時候,雷烽給他們找關係買了一台相對來說比較拿得出手的收音機,全款下來一百二十塊錢,不要票,是走關係買的,如今這電台就擺在他們家裏面,家裏人只要到點就聽她的節目。

爸爸手裏還有一台三十塊錢買的小收音機,拿著方便,一共花一百五拿下了兩台。

因為他要留在廠子裏照顧她,所以需要有一台小收音機,也虧得他能沉得住氣,愣是沒跟誰說過每天聽的故事是自己女兒講的,同時聽到丁薇的名字時,還說這聲音跟他女兒很像,他則笑著說。

「怎可能啊,我閨女普通話都說不明白,同名同姓而已。」

低調,一直是父母堅持的準則,因為除了他們自己家人,可能真沒誰希望他們過的好。

就連叔叔嬸嬸那邊,他也模稜兩可的很,誰問都是去縣城找老師學書法。

丁薇的字是大家公認的好,家裏面的春聯她已經寫了三年了,最初只是給自己家人寫,去年還給叔叔嬸嬸家寫,今年早早的,鄰居們都開始預訂了,都是過來拜託的,懂得人情世故的還會送來幾個雞蛋。

村裏面識字的人有,寫春聯的大多是長者,能瞧得上丁薇的字,都是覺得她寫的好的,還有不少老者覺得她的字太過板正,不如草書看起來大氣,而且始終覺得小學生的字拿不出手,所以與其說是預定,其實是太瞧得起她了。

丁薇連外婆家那邊都沒送過字,更別說村裏面的,也就爸媽叔嬸不嫌棄,還想讓家裏這幾個跟著她學習毛筆字呢,但爸媽都覺得這玩意兒是天生的,鉛筆寫不好的,毛筆能寫好才怪,就別浪費筆墨紙硯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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