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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財錦鯉:獵戶嬌妻超旺夫》第1069章 我媳婦兒生的好
大人們心中已經有了解決的辦法,但是太子沒有過來問,他們也沒有主動跟他說。

太子跟小夥伴們商量了兩天,然後過來找炎柏葳,唐時錦「恰好」也在,但是她沒有打擾他們男人之間的交談,在裏頭沒有出來。

有的孩子,真的是天生沉穩。

她兒子才八歲,模樣還是一團孩氣,小臉兒還奶嘟嘟的,可是眼神兒已經有了沉靜的感覺,一舉一動,特別優雅特別漂亮,格外有那種世家子弟,禮儀都刻在骨子裏頭那種味道,可能是八尺厚的親媽濾鏡的原因,反正她覺得她兒子真哪哪兒都棒。

他跟炎柏葳說話的時候,有一種面對師長的味道,垂著手道:「兒子想過了,兒子覺得,各處都有裡正,應該讓裡正去督促他們,首先所有人都需要勞作,絕不可任他們不勞而獲;其次要禁止毆打家人,任何程度的毆打都需要禁絕……若有做不到的,便需要去懲戒,若做的好的,可以獎賞,既然民間會獎勵忠臣孝子,其實也可以獎勵夫妻和睦的,三字經都有『父子親,夫婦順。』是不是?」

炎柏葳點了點頭。

太子續道:「雖然這樣的地方不多,但每一個地方都可以照此辦理,還可以為之著書立說,寫戲說書,叫不識字的百姓,也可以明白其中的道理,然後潛移默化的去改正……」

唐時錦聽的嘴角帶笑。

這個法子,是真的很唐時錦,又有點書生意氣。

可是,一個才八歲的孩子,能有意識去運用「工具」達到目的,而不是拘限於規矩,這真的很棒,很「君王」了。

外頭炎柏葳和和緩緩的道:「你想的很周到。但是,你除了擬定策略,還需要去想想具體實施的問題。」

他頓了一下,等著他思考了半晌,才續道,「這個天下很大,有萬萬人之多,同樣的一件事情,可能會有無數種情形發生。例如說,同樣是丈夫毆打妻子,打一下,與打兩下,在處罰上有什麼區別?皮肉傷與折傷或者喪命,又會有什麼區別?同樣的,除了毆打妻子,若是毆打孩子、老人、兄弟姐妹,又是否需要禁絕?如何禁絕?」

「這並不是我們下一道聖旨,籠統的說一句此事禁絕,違者罰……就能做到的,若是我們真的這樣做了,那,一百個裡正就會有一百種處理方式,是非全靠裡正來判斷,裡正隻一地小官,沒有這麼大的許可權,也管不了這麼多的事情。且裡正也是人,他也有喜惡有偏頗,把事情全寄託到裡正身上,並不妥,可能會助長更一種歪風邪氣。」

太子道:「所以才要著書立說,宣揚此道啊,讓大家明白是非對錯……聖人也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這句話的意思是,用政令來治理百姓,用刑罰來製約百姓,百姓可暫時的免於罪過,但卻不會感到不服從統治是可恥的;但如果用道德來統治百姓,用禮教來約束百姓,百姓不但會有廉恥之心,而且還會自己糾正自己的錯誤。

其實也就是「以德治國」,這是孔子的治國思想。

炎柏葳直接道:「『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

這句話是說,聖人在治理國家的時候,不會依賴人們的自我完善和自覺地去做好事,而要使他們不得為非作歹。

這是韓非子的法治思想。

炎柏葳續道:「聖人推崇德治,但也不會否認法治的作用。須知不以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國家的法度,是不可或缺的……」

正在偷聽的唐時錦:「……」

有點方……

所以,可能在不久的將來,他們父子對答,她就會聽不懂了嗎?

現代父母給孩子輔導作業,答不出來還可以用手機搜題,她有什麼?

母親的尊嚴和榮譽嗎?

兩父子各自引經據典的爭辯了一番,炎柏葳小故事都講了仨,然後,終於說服了他兒子。

小太子認真的點頭:「所以,應該先完善律法,讓律法去管控這些人……張少師說了,阿娘前幾日,還曾完善過傷情鑒定分級。所以律法並非不能改,反而就應該是不斷完善的,發現不妥的地方就要及時的修整,例如此時,『夫毆妻,非折傷勿論』,要改!哪怕夫毆妻,也須遵依法度……」

唐時錦長長的吸了口氣。

不管怎麼說,經過一番辯駁和引導,小太子終於自己想到了這一點。

然後,炎柏葳就召了幾個人來,現場商議了一番。

大家心裏本來就想的差不多了,一碰頭,很快就出了結果。

首先就把夫毆妻和妻毆夫合了起來,不再單列,不再差別處置。

也就是說,不管誰毆誰,全都是一樣的處置。

如今試行的傷情鑒定中,一級最重,六級最輕,從一級到六級,分別為杖八十、杖一百、監、絞、斬等等。同時改為夫妻雙方,一方有願離者,均聽。

因為唐時錦堅持「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所以,把一級的懲罰定的很高,讓人不會有僥倖心理。

同時,若有再犯者,罪加一等;三犯及以上,也就是說,屢教不改者,罪加三等。學子禁科舉,士子取消功名,官員免職,刺字……等等。

另外,因為此事是太子看到和想到的,所以還擬定了一些單獨的政策,到時候會下旨。

例如將絹人村改名為慈安村,刑部派員對其進行管理,強製男方進行勞動,禁止男方毆打妻子等等……總之就是進行一項為期兩年的專項整治,從嚴從重處罰。

同時,也因為這是太子首次「參政」,因其母念及天下,孝心仁心可嘉,所以還對此次律法修訂,進行了一定條件的獎懲。

其實也就是唐時錦之前所說的舉報有獎了。

最後再讓桃六郎寫篇文章,寫寫前因後果,再來幾個文人應和一下,吹吹彩虹屁什麼的……這件事情就算是圓滿解決了。

當然了,此時朝中已經封印,具體的實施,要放到開印之後,還要經過朝議。

但這會兒,桃六郎的文章就已經可以先放出去預熱了。

不管怎麼說,大體定下來之後,這一次出行的目的,就算是達到了。

今年是小進年,沒有年三十,時間已經很緊了,臘月二十八,一行人回了宮。

除夕照例開了宮宴,到了正月初一,就是大朝會了。

今年,唐時錦準備以皇后的身份,與炎柏葳一起參加大朝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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