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來登入喔~!!
《腹黑三無少女日記》第19章 肖壽家的大房子(上)
肖壽把我迎進了他的房間。

不同於我家那個40平米的小單間。肖壽家是一處有兩個大屋和一個好大的客廳的大房子。

我果然不該來的。

我對大房子有天生的反感。

那是因為拋棄我們的媽媽。

雖然我現在還是不恨媽媽,也不缺乏情感寄託。

雖然我覺得媽媽的做法在物質上是正確的。

但是我還是不喜歡媽媽。

因為她拋棄了我。

誰說母愛是無私的?

在一些情況之下,母愛也是一錢不值的。

比如在戰亂和飢荒之中



歐洲在中世紀曾經發生過大飢荒,到了十三、十四世紀,更因為氣候變化,使得飢荒益發嚴重,有許多村鎮甚至還因為人口流失而荒蕪。在糧食不足的壓力下,人們從農村湧到都市,然而都市裏也並沒有那麼多的麵包足以餵飽這麼多人;於是街頭四處都有人餓死,而活著的人便爭食死者的屍體

根據當時的習俗,如果吃了年輕女孩的心肝,就能把她的年輕佔為己有在現在想來,這實在是無比的慘劇。

當然,比起中世紀的歐洲,在【禮儀之邦】改朝換代的那些歲月裡。這種事情也是一點不少的。

據《春秋》記載,在春秋時期242年間各種戰爭448次。到了戰國時期,僅大規模的戰爭就有222次。孟子說,春秋無義戰。豈止春秋!2500年來,哪一場自相殘殺,談得上正義?哪一次改朝換代,不是人口死亡過半?

太遠的不說,就說明清時代。

從李自成起義到吳三桂滅亡,混戰五十四年。明末人口為一億,到清世祖時全國人口只剩下1400萬人了,銳減了80%多,損失人口8000多萬。

1628年(崇禎元年)陝西的大飢荒弄到人相食的地步,正是這場空前的大災難拉開了明王朝滅亡的序幕。

1644年陰曆八月初九張獻忠陷成都,張獻忠下令屠城三日。三日過了,停止大殺,仍然每日小殺百餘人以樹威。

歐洲傳教士利類斯和安文思二人所著《聖教入川記》記載,張獻忠每日殺一二百,為時一年又五個月,累計殺人十萬,亦不算多。

在張獻忠大軍逃離成都前,更是對成都實行殘酷的「四光政策」,盡殺蜀人,從老百姓到軍隊家屬(老弱病殘)再到他部隊中的湖北兵、四川兵,最後連早期跟隨他出生**的秦兵也在剮殺之列,剮殺後製成醃肉以充軍糧

洪秀全領導太平天國起義,義軍在起義後的六年中,不過犧牲4千餘人;然而內訌中的1856年,「洪楊之變」導致了十幾萬人被殺。

1864年曾國藩率湘軍攻入「天京」後,殺害數十萬人的生命;整個天京城3萬多戰士,無一投降,全部戰死或者自殺。太平天國強盛時,南京最多有100萬人,可曾剃頭殺過10多年後,到光緒登基時,南京也還不到50萬!

太平天國爆發(1851年)前夕中國人口4.3億,太平天國失敗(1863年)後,中國只有2.3億人,一場農民戰爭使中國損失了2億人[4000萬人死於戰爭中],這是何等的殘酷!到1911年全國人口才恢復到3.4億人

中國史上想改朝換代的流氓軍閥,互相殘殺起來比任何人都厲害,就是為了不讓對手獲得土地與人民,不讓對手比自己更強大,寧願一切都毀滅!

這就是人類的獸性。有作為的「大英雄」其實都是一群殺人犯!!

我不恨媽媽,但是我也不喜歡她。

奶奶教育我要做一個好人,但是我對此深表懷疑。

因為社會都認可和崇拜「大英雄」,而「大英雄」其實都是一群殺人犯!!

難道我們的社會都認可和崇拜殺人犯?

想不通這件事的我就去問爸爸。

我的爸爸雖然沒正形,但是對於這種其他大人回答不了的問題。他還是能給出一個令我滿意的答案的。

爸爸是這麼回答我的:

「殺一個人是殺人犯,屠殺萬人的是英雄。殺得九百萬人的,就是英雄中的英雄。歷史的真相就是屠殺。

現在的法律不讓殺人,只是那群大英雄為了不讓別人成為大英雄而設下的障礙!」

回答完我的問題之後,爸爸嚴肅的表情中充滿了得意。

啊???原來世界竟然是這樣?



「真名!真名!」

眼前的男孩在呼喚著我的名字。()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問題
內容不符
內容空白
內容殘缺
順序錯誤
久未更新
文章亂碼
缺失章節
章節重複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