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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人手記》妻的地位
在三叔書房裏呆了一個上午。

他把一天到晚托著的一壺米酒放在烘爐上,時不時去啜一口。他拿出他最近做的詩給我看,還要我說點意見。

這可有點為難。我含糊地讚美了幾句。我想要說得內行點兒,於是老實說他有點象李太白。

「李大白?那怎麼敢學。唐詩我們千萬不可學。我宗的是宋詩。唔,你看,有沒有點江西派的味道?」

我唔了一聲,臉上稍微有點發熱。

「這裏詩友倒不少,」他微笑,「大舅舅也是一個,大舅舅的詩極有才氣,可惜味道還有點不醇。……唔,不錯,你是會做白話詩的。」

「莫講了罷。」

可是他把這題目釘了下去。

「那個時候你鬧離婚,你寄了一首白話詩回來,我還記得……」

「唉,三叔!」

「我還背得哩:

不相識者做我的妻,

實乃是豈有此理!

我但知有神聖的戀愛,

那顧得舊社會如何放屁!」

於是他大笑起來。他臉紅著,掛著皮袍子的肩膀吃力地抽動著。

這簡直是個侮辱,一個人——誰沒有過可笑的事!可是他老拿著這個做話柄。

他大概瞧見了我的臉色,就婉轉地說明他不過是想到哪裏談到哪裏,好象談一個三四十歲的人——他小時候怎樣溺尿一樣。

也許為了要補過,他還跟我吐了許多體己話。他聲明他對我從前鬧的婚姻彆扭倒是諒解的,只是不該沖著長輩說那些不恭敬的話。至於現在我這妻,雖然不是明媒正娶,可是大戶人家的好小姐。要叫她名分固定起來,頂好是再補行一次婚禮,在祖宗面前父親面前舉行一回隆重的儀式。

他把我妻稱做「翟小姐,」不照習慣叫她「七嫂。」

我說我們是舉行過婚禮來的。

「然而我不是這個意思,」他把臉子湊了過來,怕外人聽見似地放低著聲音。「在祖宗面前,在你爹面前——唉,頂好是那個一下。而況而況,家門口的人——如今把她當什麼人看待呢?」

我感謝他的好意。然而我認為舉行這種事是有幾分無聊的,並且要花許多錢。在外面欠了些債,等不到明年春天,我就得把穀子賣掉的。

不過這些話沒說出來。要是他們知道我這次回家不單是沒帶來現錢,而且還負了一屁股債,那他們馬上就得對我改換臉色,雖然他們並不想敲我竹杠,或者問我借錢。

吃飯時候我把三叔的意見告訴妻,她沒言語。

英兒似乎更瘦了些。以為住到鄉下可以使她身體好起來的,可是她更黃下去,更不開口。

我提議帶英兒去爬爬山。妻說她沒工夫。

「我要把明兒的絨線衣趕起來哩。」

想一個人帶英兒出去,她可不肯:她要釘住她娘。

哼,讓這孩子去死罷!

可是妻倒嘟噥起來。她本不願意回到我家鄉的,而我「強姦」了她的「意見」。好罷,瞧罷,英兒身體變成了什麼樣子!

女人往往不講理。她不是明明已經同意了我的話了嘛:在外面這麼混下去還得打餓肚,家裏我那份田每年還收得了兩百多擔租谷,幹嗎不回來。

「住在外面不是一樣的?」她打絨線衫的兩手停了停動作。「家裏賣稻子的錢還是可以往外寄給我們。」

「呃,真是!我不是說過了麽:我們要是不在家,那個管田的混蛋就一個大錢也不分給我們。懂了吧。我千不該萬不該那時候跟家裏鬧翻。當時真是碰了鬼!……我們要不回鄉來,他一直不承認我是他的東家呀,我的娘!……」

然而她還是埋怨著,甚至於掉了眼淚。她看不慣別人那些鬼頭鬼腦的臉色。

「他們當我什麼看待?他們當我什麼看待?——他們總當我是你的小老婆!」

這真忍不住要叫人發脾氣。我們生活我們的,那些名義不名義有屁關係!

「可是我呢,我呢?」她大聲說,淚水打眼眶裏滿了出來。

英兒挨過了她身邊,用種又懷疑又害怕的眼色瞧著我。

她們娘兒倆是一夥的。

我跳著腳,捶著桌子。憤怒得一句話也說不來。於是搶出了門———陣冷氣象刀子似地往我臉上削。

我不知道自己該到哪裏去。

唉,我的脾氣太暴躁了點兒。怎麼三十好幾了——還這麼火氣。是的,該涵養。不然的話徒然自己吃虧。

不是自己看著毛頭小夥子的莽撞也覺得極其討厭麽?

妻的話到底不錯。她這麼受人歧視——不單是她,連我也感到不好受。我們究竟是在這種生活圈子裏討生活呀。

三叔真是見得到:他主張我們再舉行一次儀式。顯然他是關切我們。唉,在人本位說來,三叔其實是該感謝的。

這麼具體地跟妻說了,她反而沉默起來。

「怎樣呢,怎樣呢?」我問。

她發了老毛病:平日她倒對你咭咭咕咕,一有什麼正經話問她——她倒死也不言語了。

隨她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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