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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算(官場)》第七章 目擊者
現場就在不遠的一條街道上。李斌良和苗雨趕到時,看到的是一攤血跡和圍觀的行人,還有一台交警巡邏車和幾個拿著尺子丈量著的交警,瘋子的屍體已經不見。李斌良向交警出示了證件並說明身份,向他們詢問情況,令他希望尚存的是,一位交警告訴他,瘋子並沒有當場死亡,已經送往縣醫院搶救。另一位交警說,有人看到,肇事的是一台綠色的客貨兩用車,但是,沒人看清車號。他們已經報告大隊領導,正在各條路上搜尋堵截。李斌良告訴交警,這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而是刑事案件,要馬上通知刑警大隊出現場。接著,在交警的協助下,找到了圍觀人群中的一個目擊者——?一個騎著自行車、戴著眼鏡的中學教師。目擊者:「太嚇人了,我下班,騎著自行車回家,忽然有一輛汽車從我身邊疾駛過去,差點撞著我,我挺生氣,可一想,反正也沒撞著,就算了,可沒想到,它眼睜睜向前面的瘋子撞去,我嚇得大喊:『車來了,快躲開』,那瘋子好像聽到了我的喊聲,回頭看了一眼,這時,那輛車已經撞了上去……我還以為沒撞上呢,可是,車過去後,我看到瘋子倒在地上了,那輛車開得飛快,眨眼就沒影了!」李斌良:「你覺得,這輛車是故意撞的,還是事故呢?」目擊者:「這不明擺著嗎?這條道挺僻靜的,沒有多少人車,瘋子又在路邊,不妨礙交通,眼睜睜往人身上撞,怎麼能是事故呢……不過,如果是故意的,為什麼撞一個瘋子呢,他能得罪什麼人哪?」很好解釋,他可能不是瘋子。李斌良這麼想著,看了苗雨一眼,發現她臉色有些蒼白。李斌良跟秦志劍和邱曉明通過電話,攔了一台計程車,和苗雨飛快地駛往醫院,並在途中給老曾打了電話,老曾聽了這事,稍顯驚訝,說自己也馬上去醫院。

計程車飛速地在街道上穿行,李斌良大腦飛速地旋轉著:是交通事故,還是滅口?如果是滅口,又是為什麼?因為,他是目擊者。是啊,他是瘋子,整天在大街小巷遊逛,誰能注意到他呢,誰會懷疑到他呢,誰會排查到他呢……他就是目擊者,可是,他極為成功地隱蔽了自己。如果他是目擊者,又是他寄的舉報信,那麼,他還是瘋子嗎?當然不是。李斌良眼前浮現出「瘋子」那骯髒、卑微的形象,還有那躬身說「政府好」的聲音……是的,他不是瘋子,他根本不是瘋子,他從來就不是瘋子,一切,都是裝出來的。那麼,他為什麼要裝瘋……苗雨的嘆息聲打斷了他的思索。他輕聲問:「苗雨,你在想什麼?」苗雨同樣輕聲地:「不知他現在是死是活!」對,這才是當前的關鍵問題。

他還沒有死。這是二人來到醫院急救室外邊得到的第一個消息。這是個令人安慰和鼓舞的消息。

瘋子正在搶救,急救室外,李斌良眼看著一袋袋血漿送進去。焦急中,他攔住一個年輕的女護士問「瘋子」的狀況。女護士的回答是:「正在搶救,人還活著,結果還很難說。」李斌良發自內心地:「護士同志,太謝謝您了,您跟醫生說一下,一定要把他救活,說我們求他了!」女護士懷疑地看了李斌良一眼,走進急救室。片刻,另一個年紀大些的女護士和剛才的年輕女護士從急救室走出來,把李斌良叫到旁邊:「你是家屬吧,現在有兩件事需要你馬上辦,一、在手術單上簽字,二、趕快去張羅錢,人不管是死是活,都需要不少錢,最少也要先張羅一萬塊!」這……李斌良忙亂地:「對不起,我不是家屬,我是警察,受害人是我們的一個重要證人,你們一定要把他救活,謝謝你們了!」年紀大的女護士卻說:「不,你應該感謝鄭書記!」苗雨奇怪地:「鄭書記,為什麼……」年輕的女護士:「按照醫院的規定,患者不交錢,是不能救治的,是鄭書記來了之後,給醫院下了命令,對危及生命的緊急傷病者要先救治,後收費,特別對發生意外傷害的,更要這樣。」原來如此,鄭楠,你真是個好書記,處處你都想到了。李斌良一時感慨萬端。

在李斌良思考感慨的時候,邱曉明和秦志劍匆匆趕到。

秦志劍和邱曉明聽完了情況,同樣震驚不已。秦志劍低聲對邱曉明:「這是怎麼回事?」邱曉明:「你是說……」秦志劍:「我是說,這個受害人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到底是不是瘋子?」這也是李斌良想知道的。邱曉明猶豫著:「這……我也不清楚。」秦志劍瞪著邱曉明,壓著嗓子:「都什麼時候了,你還藏著掖著的?你還是不是警察?」邱曉明:「這……我不是藏著掖著,他的案子不是我辦的,當時,我還是刑警隊副隊長,他的案子是經偵科辦的,要了解詳細情況,得問他們!」苗雨奇怪地:「什麼?你們還辦過他的案子?他什麼案子?」邱曉明低聲地:「經濟犯罪,他原來是一家企業的董事長兼總經理,後來因為貪汙被抓起來了,判了刑!」這件事,李斌良已經聽邱曉明說過了,可是,當時沒有往心裡去,現在才知道,這裡邊可能有深層問題。他產生了要了解這個人的一切的迫切願望。秦志劍替他開口了:「那你知道什麼,知道多少?知道多少講多少,我們必須儘快搞清這個人的真實身份。」邱曉明:「這……我只知道個大概,還是聽說的。好多年前了,當時,他是城郊鄉立新村的村長,率先帶領全村人集資辦起了一個冶鍊廠,因為他出錢較多,又是村長,就任董事長兼總經理,企業辦得非常好,那幾年政策也比較寬鬆,迅速發展壯大,到後來,資產達到兩千多萬。可是,就在這時候,有人舉報他有貪汙行為,縣裡派工作隊進駐企業進行了調查,發現情況屬實,就這樣判了刑。我知道的,就這麼多。」秦志劍:「不對呀,企業既然是村民自己辦的,屬於民營企業,縣裡怎麼會派人調查呢?怎麼能按貪汙罪判刑呢?」邱曉明:「這也怪他自己。當時,他為了企業順利發展,少受些刁難,就掛靠了縣裡的一家企業。不過,誰都知道,企業還是私營。可是,等到辦案時,還是按貪汙國家集體財產定罪了。」沉默。〖BT22好一會兒,秦志劍才既像自語,又像發問地:「這裡邊存在不存在羅織罪名陷害的問題?」邱曉明:「已經是定罪判刑的事了,這話我可不敢說。如果你一定要弄清楚,那就去問經偵大隊……不,經偵大隊也說不清楚,年頭太多了,當時還叫經偵科,後來,案件又移交給檢察院反貪局,他們親自辦的。」秦志劍:「不管誰辦的,我還是懷疑裡邊有問題……對了,瘋子叫什麼名字,他家在哪裡,還有沒有親人?」邱曉明:「這我說不清楚,好像是沒有……對了,這事得問民政局,他們應該知道……哎,那不是周局長嗎?」說曹操曹操就到,縣民政的一位姓周的年輕副局長匆匆趕來,邱曉明趕忙把他介紹給李斌良和秦志劍。李斌良問周副局長,瘋子叫什麼名字,有沒有親人。周副局長回答:瘋子好像姓袁,叫什麼名字一時說不準。還說,他本來一直在社會上遊盪,是鄭書記去年發現後,要求民政局對全縣同類人員進行了一次調查,結果發現不少這樣的人,有人提出要搞一次整治活動,嚴禁這類人員在街上遊逛,當然,也包括一些乞丐什麼的,說他們影響了全縣形象,可是,鄭書記不同意,說對這樣的人需要關心而不是整治,後來,就把一些像他這樣的人送進了養老院,當然,經費由財政負擔。秦志劍:「既然送進了養老院,他怎麼還在社會上遊盪?」周副局長:「養老院不是拘留所,不可能成天派人看著他呀,送進去幾天,他就又溜出來了!」苗雨:「他出來之後,晚上住在哪裡,你們知道嗎?」周副局長歉意地說不清楚,然後就告辭去見醫生了。李斌良沒有再追問,他知道,我們社會的管理漏洞也太多了,社會上這樣的人太多了。苗雨打斷了他的思考:「這就是所說的『邊緣人』,由於貧困或者疾病,也由於主觀和客觀的原因,他們實際上已經被社會淘汰,遊離於主流社會之外,沒人問他們在幹什麼,更沒人問他們的死活,任他們自生自滅。我們已經習慣了這種現象,已經接受了這種現象。其實,這是一種麻木的表現,而這種麻木是最可怕的!」到底當過記者,說話確實有水平,目光也很尖銳。秦志劍:「這算什麼,你還沒看到嚴重的呢。最可怕的是那種『武瘋子』,因為精神病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而我們又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管理制度,殺了人之後,關幾天,還得放回社會,讓他繼續危害他人!」

李斌良覺得一種沉重的無奈和痛苦從心底生起。苗雨憤憤地:「可是,現實明明這樣,你卻不能說。如果你說了,反而是你有問題,會有人找你的毛病。你們知道我為什麼不當記者了?就是沒法說真話,不能寫自己眼睛看到的、心靈感受到的真實的東西,實在太痛苦了!」秦志劍:「那你調公安局當了幾天秘書就說什麼也不幹了,是不是也是這個原因?」苗雨:「對。當秘書有時也得說假話,寫那種自己都不相信的文章,這幾年形式主義的東西又特別多,我實在受不了。可當刑警就不同了,總能做點對社會有益的實事。」李斌良再次被苗雨的話觸動。當初,自己不也是這樣嗎,先在政府辦當秘書,因為同樣的原因,主動調到公安機關,先做政治工作,後改行當了刑警……他忽然覺得和她一下拉近了不少,對她也有了深一層的認識,看著她發自內心的激動和真誠的憤怒表情,他的心中生出一股溫情,覺得她是那樣的親近……可是,他馬上又冷靜下來,及時控制住自己。手術室的門開了,幾個醫護人員推著一張病床走出來。秦志劍:「出來了!」四人急忙迎上去。「瘋子」閉目躺在床上,閉著眼睛,昏迷不醒。他的臉上扣著吸氧面罩,身上插著好多管子,看不清面容。李斌良:「醫生,他怎麼樣?」醫生:「暫時是沒生命危險了,不過,如何發展還要觀察一段時間。」秦志劍:「他什麼時候能醒過來?」醫生:「這可不好說,送到醫院來的時候,人就昏迷了,不過,目前看大腦沒有受太大的傷害,屬於較重的腦震蕩。受傷嚴重的是內臟,好在傷的是脾,已經摘除了,如果是別的器官受傷,根本就沒有救活的希望了!」「瘋子」被推進一個特護病房,李斌良等人只能停在病房門外。一個護士把一個大塑料袋交給他們:「這是患者的衣物。」李斌良和秦志劍、苗雨急忙拿出來進行檢查。他們很快發現,「瘋子」的外衣雖然很臟,貼身的內衣卻乾淨得多。苗雨:「這說明,他有衛生意識,常洗內衣。」秦志劍:「這還說明,他有意把臟衣穿在外面,給人以假象。」邱曉明:「這說明,他可能真的不是什麼瘋子。」秦志劍:「不是可能,而是肯定,他肯定不是瘋子。」李斌良不說話,仔細翻找手上的衣物,可是,什麼也沒發現。李斌良:「邱局長,趕快通知技術大隊,提取他的指紋,同時,調人來醫院警衛,必須絕對保證他的安全……」

在邱曉明打電話的時候,秦志劍把李斌良拉到一旁:「李局長,你想過嗎?」李斌良:「你是說,『瘋子』被撞這件事?」秦志劍:「對,你不覺得太巧了嗎?我們剛猜到他可能是目擊者,就發生這種事。」李斌良想過,可是,到底怎麼回事還不能確認。他說:「是啊,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不可能跑風啊……」秦志劍:「可是,我們收到舉報信已經是昨天的事了。」李斌良:「你是說,有人知道了舉報信的事,並且分析到是『瘋子』寫的,知道了他是目擊者,所以才滅口嗎?」秦志劍:「只能這樣解釋。」是的,只有這樣解釋,才說得通。可是,專案組接到舉報信的事是絕對保密的,雖然信寄到值班室,並沒人看過,罪犯怎麼知道的?秦志劍:「有內奸。」這……李斌良向旁邊看了一眼,邱曉明還在打電話,苗雨正向這邊看著,神情有些不自然。李斌良對秦志劍低聲地:「先不要這麼說,或許,是有人無意間走漏了消息。」秦志劍:「不,我們特彆強調過,這事不得向外人泄露,這絕不是無意,而是有意的。」李斌良:「這事以後再說吧,現在的關鍵是查清『瘋子』的真實身份、住處,看能不能發現我們需要的東西。」李斌良決定兵分兩路,由邱曉明協調刑警大隊和交警大隊,保護「瘋子」安全,全力尋找肇事車輛,李斌良、秦志劍和苗雨則負責調查「瘋子」的情況。李斌良心中產生一種感覺:「瘋子」可能會給案件帶來重大突破。

可是,調查進展得並不順利。一直到下晚班時分,既沒找到肇事車輛,養老院也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線索,他們對「瘋子」的了解還不如邱曉明多,只知道他姓袁,曾經蹲過監獄,其他情況就一無所知了。他們還反映,「瘋子」送進養老院後,也沒有什麼特殊的表現,只是人說走就走了,幾天見不著是常事,好不容易把他從大街上領回來,沒幾天又不見了,後來,人們也就不太管他了。關於「瘋子」的物品,他們說,除了養老院給他配的被褥,他沒有任何其他私人物品。至於「瘋子」有沒有家人、親屬,他們也說不清楚。不過,他們說不可能有,因為,從沒見過有什麼人照顧過他。既然是一個人,就應該有個來處。吃晚飯的時候,李斌良想出一個辦法,接觸當年查辦「瘋子」的法官和檢察官。他把這個想法對邱曉明說了,要他和檢察院、法院聯繫。可是,邱曉明卻不表態,好一會兒才說:「檢察院和法院也查不出什麼,當年辦案的法官和檢察官都不在了,提拔的提拔,調走的調走,我看,還不如找律師呢,他知道得更清楚。」律師?李斌良:「你是說,當年『瘋子』請的律師?他是山陽人?」邱曉明:「對,我認識這個人。」秦志劍一拍桌子:「快,你馬上和他聯繫!」這是間十幾平方米的小書房,靠牆放著一個大書櫃,裡邊多是法律方面的書籍,書櫃旁邊還有一個寫字檯,上邊放著一台手提電腦。雖然晚上九點多了,窗子拉著厚厚的窗簾,遮住燈光,門也緊緊地關著,山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馮自明在說話時仍然壓著嗓子,耳語一般,受他影響,李斌良三人也不得不悄聲說話。房間裡的氣氛沉悶而又壓抑。馮律師四十二三歲年紀,身材消瘦,但看上去挺有精神。邱曉明本來約他去專案組辦公室,可他說什麼也不去,甚至根本就不想見專案組,還是邱曉明再三做工作,才同意和李斌良談一談,而且,地點還要由他確定。他考慮再三,還是選擇在自己家中,還要求必須晚九點以後見面,不能讓別人看見他和專案組人員接觸。

李斌良、秦志劍和苗雨不得不非常秘密地來到馮律師家。萬幸的是,天已經黑了,馮律師家住宅樓附近人不多,進樓時也沒人看見。即使這樣,馮律師仍然惴惴不安。三人進屋後,他即告訴他們,住宅樓隔音不好,聲音大一點左鄰右舍都能聽見,所以,一定要小聲說話。對馮律師的要求,李斌良一概答應,然後迫不及待地說:「馮律師,咱們開始吧!」馮律師:「好吧,你們想知道什麼?」李斌良:「一切,我們想知道『瘋子』……不,他叫什麼名字來著?我們想知道他的一切,你所知道的他的一切。」馮律師:「好吧。不過,我並不知道他的一切,我只能把自己知道的告訴你們,但有一條,我這些話隻跟你們說,你們一定要絕對保密。」李斌良:「我們發誓。」馮律師:「那就從他的案子說起?」李斌良:「可以。」馮律師嘆息一聲:「怎麼說呢?其實,這完全是個冤案,天大的冤案,這麼多年來,我的良心也一直為此不安,可是,我也是實在沒有辦法呀……」苗雨拿出筆錄紙和筆準備記錄,馮律師急忙地:「不行,不能記錄,你們要是記錄,我就不講了。」李斌良急忙讓苗雨把紙和筆收起。馮律師盯著苗雨把紙和筆放回包內,才感慨地開口:「轉眼間,已經十多年的事情了,現在,人們都叫他『瘋子』,已經忘了他的名字,其實,他的真名叫袁志發。我還真問過,怎麼起這麼個名字,原來,他家一向很窮,父親就給他起了這個名字,可一直沒發起來,直到改革開放,這個願望才實現了。你們不知道,當年,他在山陽可是個響噹噹的人物,曾經被評為全區新長征突擊手、勞動模範,還是全區十大有貢獻的企業家之一。」有這種事?李斌良三人互相看了看,現出不解的目光。苗雨急迫地追問著:「可是,後來怎麼了,怎麼進的監獄,變成這個樣子?」馮律師:「這你們知道,因為貪汙,被判刑了。」苗雨:「馮律師,您講具體點,到底是怎麼回事?」馮律師嘆息一聲:「說來可就話長了。就像那句成語說的那樣,『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其實,在他開始發達的時候,災禍就已經埋下了。對了,他起步於八十年代初期,發展於八十年代中後期,那時,社會正處於變革期間,政策比較寬鬆,他年輕,有文化……說起來,他文化也不算高,是高中生,可是,當時在農村也算文化人了,腦瓜又好使,膽子大,敢闖,先是靠做生意攢下一筆錢,後來,被選上了村長,就開始帶領鄉親們辦企業,集資成立了一家冶鍊廠。當時,這麼乾的還不多,所以,效益很好,到九十年代初期,資產已經達到兩千多萬元,這樣的企業,在整個山陽也數一數二了。」李斌良想起邱曉明說過的話:「馮律師,他這個企業是什麼性質,到底是國營,還是私營?」馮律師:「你們自己判斷吧,整個企業無論是國家還是其他企業,都沒有投過一分錢,完全是靠袁志發個人投資和鄉親們集資辦起來的,你們說是國營還是私營?」苗雨:「當然是私營。」馮律師:「可是,這只是事情的一個方面。當年……其實現在也是這樣,方方面面對企業的限制、刁難勒卡太多,袁志發為了企業辦得順利,就在名義上掛靠了縣冶鍊廠,也就是所說的戴一頂『紅帽子』,為此,每年還要交縣冶鍊廠二十萬元管理費。想不到,恰恰是這一條害了他。」李斌良:「您剛才說了,他是因貪汙被判刑的!」馮律師:?「要不怎麼說是冤案呢?他那根本就不是貪汙,而是合法所得。他執行的是董事會集體通過的決定,經營管理人的工資待遇與企業效益掛鉤,年末總利潤的百分之五為管理者的工資,也就是分紅利。因為那幾年企業效益非常好,每年都能分到幾十萬,他不敢要,隻領取十萬元以內,其餘的都給了職工或者投入企業的再生產。對了,當年,報紙還報道過他的事跡呢……當然,也不是他的覺悟真那麼高,主要是害怕拿多了別人嫉妒,有人整他。可無論如何,應該說這個人的品質還是不錯的,現在的貪官,什麼事不敢幹,什麼錢不敢拿?所以,他出事後,企業的職工都埋怨他說,如果他如數領了錢,或者真的貪汙了,然後拿出一部分往上送,反而沒事了,企業也垮不了。」苗雨:「馮律師,您快說,他是怎麼出事的?」馮律師苦笑一聲:「怎麼出事的?怎說呢,好像是縣領導接到一些舉報信,說他有貪汙問題,就派工作組進駐企業查帳,查了三個多月,什麼也沒查出來,本來就該宣布沒事了,可是,檢察院又來了,最後,就把他分紅的錢定為貪汙,一下判了十年。」苗雨:「怎麼能說是貪汙呢?企業不是他們自己的錢,自己辦起來的嗎?」馮律師:「我不是說了嗎,誰讓他戴頂紅帽子了?」苗雨:「可是,認定犯罪不能依據外在的名字,而要依據事實啊?」馮律師:「我只是個律師。我在法庭上也這麼辯護了,法庭沒有採納,我有什麼辦法,其實,別說是我這個律師,即使是法官,也沒辦法。」苗雨:「我怎麼就不明白,怎麼沒辦法?你說,怎麼沒辦法?」馮律師又苦笑一聲,不回答。苗雨還想追問,被秦志劍製止:「馮律師,事情就這麼簡單?」律師:「對。在中國,壞人要整一個好人是件非常簡單的事,相反,好人要想和壞人鬥,那可就太難了。」苗雨憤怒地:「可這明明是冤案嘛!」馮律師:「我一開始就說了。」苗雨:「那你這律師是怎麼辯護的呀?是非如此明顯、罪與非罪如此分明的案子,就這麼判了,你這律師是幹什麼的呀?」馮律師再次苦笑一聲:「同志,聽你的話好像不是中國人似的,你們既然是警察,有些事還不明白嗎?律師算什麼?有些案子,如果上邊有人定了調,你律師就是辯護出花來,也沒有一點作用。其實,當時有些法官和檢察官也認為是一起錯案,可是,這些人調離的調離,免職的免職,換上一些不講良心或者膽小聽話的人……對,就像我這樣的人或者不如我的人來辦案,罪就這麼定了。」苗雨:「這……你們可以上訴啊?」馮律師:「上訴了兩次,上邊也發回重審,重審的還是那些人,結果能改變嗎?」秦志劍:「後來沒再申訴?」馮律師低聲地:「沒有。」苗雨憤怒地:「為什麼,你為什麼不申訴?」馮律師沉默片刻,低聲地:「我害怕。」秦志劍:「害怕,你怕什麼?」馮律師:「有人暗示我,如果我再為這案子申訴下去,就別想在白山地區當律師了。」秦志劍:「誰暗示你?是誰?」直到秦志劍問了三遍,馮律師才回答:「是決定我命運的人。」想了想又補充,「也是決定你們命運的人。」苗雨抗聲地:「誰,到底是誰,你說出來!」馮律師沉默不語。秦志劍:「你說,『瘋子』……不,袁志發被陷害是有人舉報,舉報人是誰?」馮律師:「不知道,據說是匿名信……既然匿名信能引起領導如此重視,造成這種後果,我懷疑,寫信人不可能是企業內部的人。」苗雨:「那會是誰?」馮律師搖頭:「不知道。」苗雨還想再問,被李斌良製止。沒有必要再問了,馮律師說得對,一封匿名信令人如此興師動眾,導致這樣的後果,而不少公開舉報甚至集體上訪都沒人理睬,還不足以說明一切嗎?李斌良想了想,轉了話題:「袁志發被判了,企業後來怎麼樣了?」馮律師苦笑著:「能怎麼樣,倒閉唄,拍賣了!」李斌良:「賣給哪兒了?」馮律師:「華漢公司。」李斌良:「華漢公司?」馮律師:「現在,這個公司已經不在了。」秦志劍:「哪兒去了?」馮律師:「它改名了。」苗雨:「它現在叫什麼?」馮律師想了想:「漢雄集團公司。」李斌良驚訝地差點站起來:「什麼……漢雄集團……」馮律師:「對,價值兩千多萬的企業隻賣了二百多萬。」「他媽的,氣死我了!」秦志劍突然拍案而起:「漢雄集團不就是趙漢雄的企業嗎?這裡邊肯定有事,馮律師,你說,趙漢雄能不能參與這個陰謀?」馮律師:「我是律師,沒有證據,不能亂說!」苗雨:「我聽明白了,這是陷害,是陰謀,肯定是個陰謀。」律師看著李斌良:「李局長,還有別的事嗎?」李斌良:「有,馮律師,我們想了解一下袁志發的家庭情況,你一定知道吧,他有家嗎,有親人嗎?」馮律師:「知道,他現在已經沒有家了。」李斌良:「那麼,從前呢?在他入獄之前,一定有家吧!」馮律師:「現在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當時,他有一個美滿的家庭,夫婦二人,一個兒子。別看袁志發有錢,可是,作風非常嚴謹,家庭觀念也很重,從來沒有風流韻事,他特別喜歡兒子,想送他上大學。可是,等他判刑後,妻子就和他離了婚,帶著兒子不知去向。」沉默片刻,秦志劍又問:「後來呢?袁志發出獄後就瘋了,像現在這個樣了?」馮律師:「是的。」李斌良:「他出獄後,你和他接觸過嗎?」馮律師遲疑了一下,搖頭:「沒有。」李斌良:「馮律師,你不要害怕,我們肯定會給你保密的。你既然為他辯護過,和他有過這樣的關係,他出獄後,怎麼會不接觸呢?」馮律師:「這……也算接觸過吧,可是,他瘋了,見到我也不認識,不管我跟他說啥,都是那句話:『政府好』。這種接觸也等於沒接觸。」李斌良眼前浮現出袁志發給自己鞠躬,說著「政府好」的樣子。秦志劍:「那麼,你對他瘋了這一點懷疑過沒有?」馮律師又遲疑了一下:「也懷疑過。因為,他是個既聰明又堅強的人,入獄前還對我說過,君子報仇十年不晚,他早晚要出來上告申訴……現在看,他很可能是裝的,可是,他裝得實在太像了,讓人無法不相信!」苗雨:「那麼,他出來後,你在生活上幫助過他沒有?」馮律師:「幫助過,有時,偷偷給他拿件舊衣服,或者買點吃的給他。」李斌良突然地:「那麼,你知道他住在哪裡嗎?我是說,他在送進養老院之前,和從養老院跑出來後,夜間都住在哪兒?」馮律師遲疑地:「這……」秦志劍著急地:「馮律師,你快說!」馮律師:「這……我也說不準。你們知道,我們既然有那樣的交情,我又因為幫不了他而內疚,所以,儘管他瘋了,內心還是很同情他的,有幾回,還真注意過他的行動……對了,那還是幾個月前的一天晚上,當時天還很冷,我下班時又看到他在外邊遊逛,就偷偷跟了他一會兒,發現他走進一幢爛尾樓,八成,就住在那裡邊吧!」李斌良猛地站起來:「是嗎,哪個爛尾樓,你快領我們去……」馮律師的話不十分準確,那不是一幢爛尾樓,而是一片爛尾樓。這片爛尾樓坐落在山陽縣城的南部,李斌良、秦志劍、苗雨在馮律師的引導下來到那裡時,已經過了夜間十點多,他們的眼前,一片黑暗和寂靜。車已經無法行駛,隻好下車步行。夜幕中遠遠看去,這片爛尾樓足足有十幾幢,最起碼可以住上千戶居民,可是,迎接他們的只是一片沉寂。秦志劍問馮律師:「這樓不是建完了嗎,怎麼一點燈光和動靜也沒有,難道一戶也沒搬進來?」馮律師嘆息一聲:「誰說不是,這是鄭書記來山陽惟一的一處敗筆。」苗雨:「什麼,這個工程是鄭書記抓的?」馮律師:「怎麼說呢?這是他來山陽第一年搞的安居工程,他的本意是想讓那些低收入的人也能住上樓,為建這些樓,縣裡制定了好多優惠政策,所以,價位較低,還和銀行達成協議,購房者可以貸款,可是,想不到是這種後果。鄭書記雖然不說,一定很惱火。」李斌良和苗雨一樣十分驚訝,自來到山陽後,聽到的都是鄭書記的好話,這件事可是第一次聽說。馮律師繼續說:「其實,也不能完全怪鄭書記,關鍵是不了解情況,看錯了人,不該把工程交給了漢雄集團。」秦志劍:「漢雄集團?不就是趙漢雄嗎?」馮律師:「不是他還有誰。我猜,出了這種事,一是鄭書記剛來不了解他,被他頭上的光環欺騙了,二是上邊肯定有人替趙漢雄說話,他沒辦法拒絕,隻好把工程交給他。當然了,工程搞成這樣,鄭書記首先受不了啦,據說,他也找過趙漢雄,趙漢雄也答應翻修,可是一直拖著不辦,再說了,房子的根基就沒打好,能怎麼翻修呢?那還不如重建了。後來,購房的居民又把官司打到法院,要求補償,可是,法院也不敢把趙漢雄怎麼樣啊,所以,就一直拖下來。聽說,鄭書記為此發了火,說今後山陽的工程再也不交給漢雄集團,這也是漢雄集團總部離開山陽的原因之一吧!」聽著馮律師的話,李斌良的心又被觸動。秦志劍說得對呀,自從接觸這起案件後,趙漢雄的影子怎麼總是時不時的出現呢?難道……此時,沒有時間細想這些,四個人摸索著向前面的爛尾樓走去。路很難走,或者說,根本就沒有正經路,到處是磚頭瓦塊,好在苗雨心細,帶了個手電筒照亮,不至於摔倒。走了一會兒,馮律師停下腳步,向前望去:「他就進了這片爛尾樓,可到底是哪幢記不清了,天這麼黑,還是明天再來找吧!」李斌良望去,覺得馮律師說得不錯,十幾幢樓黑影憧憧,黑燈瞎火,到哪裡去找呢……突然,秦志劍發出一聲輕呼:「快看……」李斌良抬頭看去,見前面一幢住宅樓的某個窗口閃了一下亮光又熄滅了。苗雨:「有人……」苗雨說著,把手電筒向剛才閃亮的窗口照去,卻被秦志劍一把奪下來關掉:「你幹什麼?」幾人再也不敢出聲,都向那幢爛尾樓望去。李斌良聽到了自己的心跳聲:既然樓裡沒住人,怎麼會有亮光,如果裡邊真的有人,會是誰,是什麼人,這麼晚了,在裡邊幹什麼……可是,好一會兒過去,再沒有亮光,也沒有一點動靜。李斌良懷疑自己看錯。可是,即使自己看錯,秦志劍和苗雨不能都看錯呀!秦志劍:「李局長,咱們過去,大家小心點,不要出聲,苗雨,不要再打手電筒!」四人躬下身,小心翼翼地向前面的樓房走去,李斌良、秦志劍和苗雨都把手槍拿出來,悄悄地把子彈上膛,打開了保險。就在他們接近那樓房的時候,忽然傳出輕輕的腳步聲,接著,一個人影閃出來,飛快地向遠處跑去。秦志劍追趕上去:「什麼人,站住……」李斌良和苗雨隨後追趕。苗雨:「我們是警察,站住……」苗雨邊喊,邊打亮手電筒照去。可是,腳下是破磚亂瓦,跑不太快,而前面的人影卻如驚兔一般,三縱兩縱,眨眼間跑出很遠。秦志劍向天上扣動扳機:「站住,再不站住開槍了!」槍聲響起,但是,逃跑的人影跑得更快,往一幢樓房後邊的黑影裡一拐就不見了。李斌良和秦志劍、苗雨隨後趕到,仔細搜查,哪裡還有人的影子。三人失望地停下來。秦志劍:「李局,怎麼辦?」李斌良沒有馬上回答,剛才在苗雨的手電筒光柱中,他看了一眼逃跑者的背影,不知為什麼,覺得這個背影有點眼熟,像在哪兒見過……可是,他沒有說出來,而是說:「回去吧,馮律師還在後邊,咱們去樓裡看看!」

幾分鐘之後,三人和馮律師來到那幢樓的一個棟口外邊。秦志劍:「剛才的亮光好像就在這個棟口。」苗雨:「對,在上邊,好像是最上一層!」四人在手電筒光柱的引導下,小心地順著樓梯向上摸去,每到一層緩步處都停下來,推開門向室內搜尋一下,沒有發現可疑跡象,迎接目光的是剝落的牆皮、裂開的牆壁和扭歪的窗子,這樣的安居工程實在難以叫人安居,不怪購房的居民不入住,無怪乎鄭書記勃然大怒,不再把山陽的工程交給趙漢雄,並把他趕出山陽。最終,他們來到頂層的一個房門外,小心地推開,把手電筒光照進去。

秦志劍:「就是這裡!」是這裡:窗子釘著一張破塑料布,地上鋪著幾塊厚紙殼,靠牆處還放著一個破草墊子,上邊有一條破被子,牆角放著一個塑料袋,裡邊是兩件看上去還乾淨的深色內衣,另一個牆角,放著兩個小磁盆和碗筷,那是餐具……是這裡,這裡一定是「瘋子」袁志發的棲身之處。可是,他此刻正在醫院裡昏迷不醒,那麼,剛才出現在這裡的人是誰,在幹什麼?秦志劍:「小心些,盡量靠牆走,不要破壞現場!」苗雨突然地:「這是什麼……」手電筒照過去,苗雨從地上拾起幾張紙,幾人湊上去觀察,發現是已經發黃的紙,他們很快辨認出,這是一張判決書,一張多年前的判決書,袁志發的判決書。確切無疑,這裡就是袁志發的棲身之地。這張判決書怎麼會扔在地上?秦志劍:「一定是剛才那個人翻動後扔在地上的!」李斌良:「再仔細找一找,還有什麼東西沒有?」苗雨:「走,去衛生間看看!」因為人沒有搬進來,衛生間也就沒水沒電,幾人一走進來,就在地上又發現幾張紙,進而在牆壁上發現一處脫落的磁磚,磁磚裡邊形成一個深深的牆洞。秦志劍走上前,把手伸進去,從裡邊拿出一個塑料袋,裡邊是捲成筒狀的紙張。秦志劍小心地把紙張從塑料袋內拿出來。手電筒光柱下,四人很快辨出這是一些申訴信,有的是鋼筆寫的,有的是打字的,從紙張的顏色和字跡的清晰程度上看,並不是同一個年代形成的。可以判斷,剛才那個不明身份的人先一步來到這裡,發現了這些東西,因為受到驚動,倉惶而去,留下這樣的現場。秦志劍的手繼續向牆上的洞裡掏去,最後,又從裡邊掏出一本刊物和一個小小的剪刀,一小瓶膠水。刊物是省紀檢委辦的,裡邊多是反腐倡廉的文章,可是,上邊的一些文字已經被剪掉。馮律師奇怪地:「這是怎麼回事?」李斌良沒有回答,他已經完全明白,自己接到的那封舉報信就來自這裡。又搜索了一番,再無任何發現。李斌良拿出手機,撥通了邱曉明的號碼:「邱局長,請你通知刑警大隊和技術大隊,立刻出現場……」當他們將馮律師送回家之後再回到專案組辦公室時,已經午夜時分。三人首先仔細地研究發現的幾封信。信的內容大致相同,都是講述袁志發冤情的,內容也和馮律師講述的大體相同,只是細節更豐富一些,可以看出,這些申訴信從十年前一直到今天,哪一年都有。估計,這是留存的底稿。最後,三人的目光被一封申訴信所吸引,上邊落款都是今年,紙張也較新。信是打字稿,內容和前幾封申訴信沒什麼區別,只是,這封信沒有抬頭,也就是說,寄給誰還不知道,抬頭處是空著的。可以想象,他一定複印了多份,寄給誰時,臨時把名字填上。令人不解的是,別的信都是袁志發第一人稱,落款也是袁志發的名字,而這封信則是第三人稱,落款寫著「知情人」三字。這是為什麼?結論很快得出,他是在隱瞞自己的身份,是一種自我保護措施。那些署名的舊信,是他未裝瘋之前在監獄裡寫的,後來,他開始裝瘋,就不敢再署名,害怕暴露自己,所以,只能假冒別人來寫。除了這些,還有沒有別的東西,那個神秘的人拿走什麼沒有……外邊有車聲傳進來,三人向窗外望去,是出現場的刑警和技術人員回來了。很快,邱曉明匆匆進來。秦志劍急忙迎上去:「怎麼樣,發現什麼沒有?」邱曉明:「除了你們發現的,再沒有別的了,不過,提取了好多足跡和指紋,需要分析鑒定。你們研究出什麼來沒有?」李斌良把搜到的信箋交給邱曉明:「你先看一看吧!」邱曉明很快看完,並沒有現出太吃驚的樣子,只是輕輕嘆息一聲,還給李斌良。秦志劍看出問題:「邱局,信上的這些事,你是不是早就知道?」邱曉明點點頭:「基本屬實。」苗雨:「那就是冤案哪?」邱曉明:「法院已經判了,而且十多年了,一直沒有平反,所以,就不能認為是冤案了。」秦志劍大聲地:「你陰陽怪氣怎麼回事啊?你說袁志發的申訴信基本屬實,又說他不是冤案,到底什麼意思啊?」邱曉明:「你喊什麼?我的意思很明確。他自己認為是冤案,我也認為是冤案,山陽很多人都認為是冤案,可法院認為不是冤案,某些領導認為不是冤案。我一個小小的公安局副局長能怎麼樣?何況,當年判他的時候,我才是刑警隊的副隊長,又能怎麼樣?」秦志劍:「你……你可以向上反映嘛,你……」邱曉明冷笑一聲,打斷秦志劍的話:「如果我這樣做的話,那麼,下一個判的將是我。」秦志劍:「這……這裡邊一定有問題,你說,到底怎麼回事?袁志發因為什麼被判,是不是有人陷害他?是不是有領導說話,這個人是誰?」邱曉明:「對不起,我不知道。」秦志劍還要追問,被李斌良製止:「志劍,算了,咱們還是先分析一下眼前的事情吧!」其實,李斌良也想追問怎麼回事,可是,他知道,邱曉明既然是這樣的態度,有些話一定是不便說出口,袁志發的案件牽扯到很多人,不是這個專案組能解決的。經過短暫的研究討論,幾人統一了認識:袁志發是裝瘋,而且就是目擊者。可是,他是怎樣成為目擊者的呢?是閑逛時偶然發現了罪犯?怎麼會這麼巧,兇手打眼和作案都被他發現了呢?他既然發現了,為什麼不站出來公開舉報呢?幾人一時難以分析清楚。另外,他又為什麼要裝瘋呢?這最後一點,大家很快形成了一致意見,那就是,為了保護自己,害怕再受到迫害。這一點,從他的居住處發現的最後那封申訴信也能看得出來,上邊的落款是知情人,連名字都沒敢署。看來,他這樣做是正確的,即使他如此小心地保護自己,還是差點被滅口,現在還命懸一線之間。李斌良問邱曉明:「邱局,袁志發現在怎麼樣?」邱曉明:「還算穩定。我已經按你說的,派人二十四小時守在病房外邊。」秦志劍:「一定要選可靠的人,再不能出錯了。」邱曉明:「你放心吧,別的我不敢說,作為刑偵副局長,對手下的弟兄心裡還是有數的。另外,我也得提醒一下,別老是疑神疑鬼,我們的警察多數是好樣的!」秦志劍:「可是,混進一個壞種就會壞了大事。別忘了,『瘋子』是目擊者,兇手是怎麼知道的?」邱曉明:「就算我們走漏了消息,可是,那封檢舉信上並沒有署名,罪犯又怎麼能這麼快就知道誰寫的,誰是目擊者?」秦志劍:「很簡單。兇手不傻,他當時一定看到了他,只是沒引起注意,當聽說了有目擊者的消息後,一下回想起當時遇到過誰,從而想到了他。」邱曉明:「這麼說,兇手應該認識袁志發?」秦志劍:「你是說,兇手是本地人?也不一定,袁志發的信中寫得很清楚,馬強曾經和那個兇手在一起……這個先放一放吧,當務之急,是袁志發怎麼會遭到滅口!」邱曉明:「你是說,兇手是怎麼知道有目擊者的?我們的消息怎麼走漏的?」秦志劍:「對,我正想問你這個問題。」邱曉明發火地:「你什麼意思,難道是我跑的風?」秦志劍哼聲鼻子不再說話。李斌良也沒有說話,他看著面前的三個人,如果有人跑風,就應該在專案組內,就在眼前的三個人中,會是誰呢?秦志劍……不可能,他是個久經考驗的刑警,深得林局長信任,而且是從清水來,在山陽沒有什麼瓜葛;邱曉明……也不可能,雖然有時曖昧一些,可他只是膽小謹慎而已;苗雨,也不可能啊……或許,他們不是有意給罪犯通風報信,而是無意中對誰講過……如果這樣,怎麼會這麼快傳到罪犯耳中……李斌良看著面前的三人,表情嚴肅地:「現在,我不想就這件事追究下去,我只是希望,這是我們哪位同志缺乏警惕,無意中把我們內部的消息說給了外人,希望這個人好好想一想,想通了,能跟我談一談。」秦志劍、邱曉明、苗雨三人互相看看,沒有說話。李斌良再次發現,苗雨的臉色有些蒼白。或許,這是錯覺,她是疲勞所致。李斌良:「行了,太晚了,休息吧,不過,大家也想想,我們下步該怎麼辦。」邱曉明離去,苗雨也去了隔壁房間,李斌良和秦志劍開始脫衣上床。躺下之前,李斌良給江泉的林蔭打了個電話,把最新發生的情況彙報了一下,林蔭非常吃驚,說明天一早就趕來。躺到床上,李斌良又和秦志劍低聲談了幾句,雖然都感到迷茫,但也都認為案子有眉目了,從明天開始,要圍繞袁志發工作,相信能從這條線上取得突破。入夢後,他居然夢到袁志發在醫院裡清醒過來,說出了真相,帶著自己去抓兇手。第二天早晨起床後,他聽到令他震驚不已的消息。消息是邱曉明告訴他的:經技術人員鑒定,提取的「瘋子」袁志發的指紋和發案現場遺留的指紋相同。這……難道,袁志發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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