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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望張愛玲(張愛玲傳)》第四章 香港的求學歲月
2005年年末,我去香港,第一站便是淺水灣。水靜風輕,陽光猛烈得叫人不敢抬頭,遊人排成長龍在做摸財神的遊戲——說遊戲也許不恭,因為他們的神情是如此虔敬,分明堅信或是情願相信摸一摸財神的頭或手就可以財運亨通,摸一摸財神身邊的金元寶再把手握拳揣進口袋就可以代代平安。據說這是香港的風水寶地,有錢人最喜歡在半山蓋房子,背後有靠山,眼前有淺水灣,水是財,招財進寶就指望它了。

我沒有那個耐心去排隊,只是一個人在沙灘邊的甬路散步,有風吹過,樹上的紫荊花飄舞飛落,我撿起一朵執在手裏,慢慢地走,慢慢地走,想著這是半個多世紀前張愛玲走過的地方,也就是白流蘇和范柳原走過的地方,遠處樓群幢幢,范柳原在電話裡猜想白流蘇窗口的月亮比他自己窗前的白而皎潔,那些調情的話語都散在風裏了吧,於水波蕩漾間呢喃絮語。

對香港的初印象,是亂世中的《傾城之戀》,淺水灣的炮火應已止息了許多年,那堵天荒地老的斷壁不知還在不在?

張愛玲曾在小說裡提到一種「影樹」,一種花開似火的盛景。然而我向路人打聽什麼是影樹,其人瞠目以對,說是在香港生活三十幾年也沒聽說過何謂影樹,反而當我是杜撰。我便也開始懷疑,也許這會從此成為沉澱在我心底裡的一個謎,但是也並不介意能否解開,就像是我眼前的淺水灣其實遠不如記憶裡的美麗。

然而寫這部書的時候,我的靈魂離開軀體,再一次來到香港,來到1939年的淺水灣,我終於看見了傳說裡的流蘇與柳原。他們手牽著手走在老牆下,盟誓說:死生契闊,與子成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不禁淚流滿面。

我又逆著時間的風向前飛,看到白流蘇退回到船上去,而范柳原在岸上等她;我也看到了李開第在碼頭等張愛玲——這是位38歲的工程師,曾經留學曼徹斯特大學,在英國時就與黃逸梵和張茂淵熟識,交情一直很好,所以她們託了他做愛玲的監護人。後來他成了張愛玲的姑父,但那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了,他們見面的時候,可是一點端倪也沒有的。他們生疏而客氣地打著招呼,完全不知道彼此40年後會成為親戚——然而我是知道的,於是我會心地笑。

好吧,讓我把這一段在香港追逐張愛玲的故事輕輕地說給你聽,請你在美女聳肩瓶裡插上一枝新採的梅花,或是玫瑰,或是紫羅蘭,或是隨便什麼應季的鮮花,然後選一隻白地蘭花的小小香薰燈,撮上少少一點沉香屑,少少一點就可以,因為她在香港的時間並不長——那年夏天,張愛玲隻身遠渡,成為香港大學的一年級新生。這不是她第一次坐船,卻是第一次離開父母獨自遠行,無論是父親的家,還是母親的家,這時候再想起來,又都是甜蜜而溫暖的了。

那種感覺很新鮮,彷彿剛剛出生,或者是帶著前世的記憶重生。是在原來的視野之外,又張開一雙新的眼睛,看到不同的世界;又長出一雙新的腿,邁出不同的步子——簡直連直立行走都要從頭學起似的。

太陽明晃晃照在頭上,也照在水裏,水裏的光又映進眼睛裏,於是眼睛便要盲了,只看見碼頭上紅的橘紅的粉紅的巨型廣告牌圍列著,還有綠油油濃而呆的海水,一條條一抹抹犯沖的顏色躥上跳下,在水底下廝殺得異常熱鬧。這樣刺激、誇張的城裏,便是栽個跟頭,也比別處痛些吧?

她好不容易在那些衝撞的色彩裡找到灰沉沉的李開第先生,看到他舉著的牌子,牌子上寫著自己的名字。她帶著一種全新的心態踏上這片陌生的土地,迎著李開第走過來。新奇大於恐懼,仍然尷尬,但尷尬是她與生俱來的;也仍然沉靜,可是那沉靜的水面下有暗流湧動。20世紀30年代的香港

李開第此前同黃逸梵通過話,她已經存了一筆錢在他這裏,並且對他描述過女兒是怎樣的一個人,憂心忡忡地說明她的「弱智」與訥於世故。而他看到的張愛玲也的確就是一個青澀的少女——瘦,高,戴著玳瑁眼鏡,神情嚴肅,沉默寡言。

他於是也並不多話,隻伸手接過她的行李,顧自在前頭引路,叫了車,直接送她到香港大學。

大學位於半山腰的一座法國修道院內——後來半山就成了張愛玲小說裡的重要背景,葛薇龍的姑姑便住在半山別墅,喬琪的車從山下一路開上來,薇龍等在路邊,等著他回頭;愫細同羅傑鬧翻了,從半山一路地跑下來;言子夜教授的住宅,是在半山;范柳原為白流蘇租的房子,也在半山。

山路兩旁盛開著如火如荼的野花,那便是我遍尋不見的「影樹」,據說有著燃燒一般的顏色。滿山植著矮矮的松杉,風送來海的微腥。有一次愛玲抱著一摞書從山上下來,突然看到一條蛇鑽出山洞來半直立著,兩尺來長,眼圓舌細,絲絲地瞪著她;她也回瞪著它,瞪了有一個世紀那麼久,然後才突然「哇呀」一聲大叫著跑掉了——估計那條蛇也被嚇了一跳。

在學校裡,她最喜歡的去處是圖書館,那裏是感情的冷藏室,文化的修羅場,那一排排的烏木長台和影沉沉的書架子,略帶一點冷香的書卷氣——是悠長的歲月,給它們薰上了書卷的寒香;那些大臣的奏章、象牙籤、錦套子裏裝著的清代禮服的五色圖版;那陰森幽寂的空氣,都是她熟稔而喜愛的,坐在圖書館裡,就彷彿坐在歷史的殿堂中,有種君臨天下的安泰與篤定。

偶爾從書卷中抬起頭來,看著飯堂外面坡斜的花園,園裏灼灼的杜鵑花,水門汀道圍著鐵欄桿,鐵欄桿外的霧或是霧一樣的雨,再遠處,是海那邊的一抹青山。那時候,心是靜的,屬於天地與自然。

本地的女孩都是聖斯提反書院畢業的,與馬來西亞僑生都是隻讀英文,中文不過識字;又多是闊小姐,最是揮金如土,眼高於頂的,社交活動多得如午夜繁星,又講究吃又講究穿。然而愛玲為了節約開支,不敢參加任何活動,免得在學費膳宿與買書費外再有額外開銷。在香港求學三年,也沒學會跳舞,因為怕要置辦跳舞裙子。

宿舍裡有個叫周妙兒的女孩子,父親是巨富,買下整座離島蓋了別墅。她請全宿舍的同學去玩一天,要自租小輪船,來回每人攤派十幾塊船錢。張愛玲為了省這十幾塊錢,便向修女請求不去,然而修女追根問底要知道原因,她於是不得不解釋,從父母離異、被迫出走說起,一直說到母親送她進大學的苦楚,說得眼圈漸漸紅起來,自覺十分羞窘。偏那修女也不能做主,又回去請示修道院長,最後鬧得所有人都知道了。張愛玲大丟面子,無可爭強,只有以加倍地發奮苦讀來雪恥。

為了加強英語練習,她從入學第一天起便給自己定了一條不成文的規矩——不再用中文寫字,連家信也是用英語書寫,反正媽媽和姑姑的英語都是很好的,還可以順便糾正她的語法錯誤。

求學三年裏,只有過一次例外——就是為了參加《西風》徵文比賽,寫過一篇《我的天才夢》。

當時女生宿舍的規矩是每天在餐桌上分發郵件。張愛玲最喜歡收到姑姑的信,淑女化的藍色字跡寫在粉紅色的拷貝紙邊上,像一幅精緻的印象派裱畫。每每見了,真有種「見字如晤」的親切。

這天同學蔡師昭一邊分信一邊念名字,念到張愛玲,她以為又是姑姑來信了,興高采烈地拆開,卻是《西風》的獲獎通知,不由又驚又喜地「呀」了一聲。蔡師昭看到她的樣子,笑著問:「什麼事這麼開心?」

「你看。」她遞過信去,巴不得有人同她分享快樂與榮譽。如果可能的話,她願意與所有的人分享,可惜同學們都是華僑,多半不懂中文,就只有蔡師昭熟悉中文報刊。

蔡師昭是天津來的,20出頭,在同學中算是年齡大的,為人又穩重,家教很嚴——替她取名師昭,要她效法《女訓》的班昭,顯然守舊。因為比同學們年長幾歲,比較善解人意,對張愛玲的處境很了解,深知得獎的意義對她有多麼重大——還不止只是獎金的緣故。她替愛玲慶幸,也要替她在身邊的闊小姐中撐面子,便把信傳給別的女生看,一邊解釋《西風》是怎麼樣了不起的一本雜誌,得這個獎有多麼不容易。

愛玲十分感激,面子上做得淡然,心裏卻樂得飛飛的,巴不得刊了自己文章的雜誌趕緊自己長翅膀飛過來。

然而等了許多日子,正式的通知單終於來了,卻寫著第十三名——非但不是頭獎,二獎三獎也不是,僅僅是榮譽獎第三名。

蔡師照還在等著進一步分享她的快樂,看到印有《西風》雜誌社字樣的信封,立即問:「獎金到了麽?」

「不是頭獎。」愛玲訕訕地笑著,把通知單給蔡師昭,聲音低低的,頭也低低的。

蔡師昭看了,含含糊糊地咕噥了一句:「怎麼回事?」便不再說什麼,也不便說什麼;臉上沒什麼表情,是不知道該做何表情;她替張愛玲覺得難堪,於是張愛玲也就益發難堪了。

這件事,從此成了張愛玲心上的一塊石頭,壓了大半輩子之久。

——也是因了這個緣故,她後來才會大聲喊出「出名要趁早」那句話,因為成名太晚,快樂也來得不那麼痛快。

她是深深地被《西風》獲獎的這件事給傷著了。「窮」已經像個紅字般烙在額角,讓她羞窘;這次徵文獲獎,原以為可以給自己掙點面子的,不想鬧了個烏龍,更加鬱悶。

幸好她不愧是寫小說的天才,最擅揣摩別人心思,把這項本領用在猜考題上,無往不利。年底成績放榜,她居然門門功課考第一。港大文科二年級的兩個獎學金,也被她一人獨得,不但學費膳宿費全免,還有希望畢業後免費送到牛津大學讀博士,總算揚眉吐氣。

一個素以評分嚴厲出名的英國教授半是服氣半是負氣地說:「我教了幾十年的書了,還從來沒有給過這麼高的分數呢。」2

在香港的張愛玲依然是特立獨行的,但是終於也交到了一個好朋友,交往了許多年。那就是炎櫻,在張愛玲一生遇到的女性中,炎櫻的重要性僅次於她的媽媽和姑姑,還在蘇青之前。

清高自詡的張愛玲會那樣真誠而迅速地喜歡上炎櫻,是出於欣賞——炎櫻是她之外另一個特立獨行的人,而且是另一種方式的特立獨行。兩個人能夠成為朋友,要麼性情相投,惺惺相惜,要麼性情各異,相輔相成——而這兩種情況,竟同時發生在她們兩人身上。

炎櫻是美的,一個混血的錫蘭(今斯裡蘭卡)女孩,瓜子臉,丹鳳眼,黑眼珠,黑頭髮,但皮膚是褐黑,黑裡透紅,輪廓鮮明,身材嬌小而豐滿,營養過盛一般,精力也過盛,有著初生嬰兒般的坦蕩與快活。笑容燦爛,笑聲響亮,說話又快又不講理——不講理法。她原名FatimaMohideen,炎櫻是張愛玲給取的名字——炎炎夏日裏的一顆紅櫻桃。很恰當的名字。然而炎櫻未必喜歡,她後來要給自己改名字「莫黛」,可張愛玲說聽著太像「麻袋」,於是她又改名「貘夢」——貘是一種吃夢的動物。然而我終覺得,都沒有「炎櫻」這個名字好,聽著有色彩有形象還有熱度似的。

炎櫻很天真,也很熱情,充滿了感染力,和張愛玲一起逛街,買東西總是要想方設法地抹掉一點零頭,可是她討價還價的方式很活潑而可愛,總是讓店主心甘情願地讓步。她會翻開兜叫店主看她所有的錢,並且一一數落給他聽:「你看,沒有了,真的,全在這兒了。還多下二十塊錢,我們還要吃茶去呢。專為吃茶來的,原沒有想到要買東西,後來看見你們這兒的貨色實在好……」於是店主便心軟了,既是因為她誇讚他店裏的「貨色實在好」,也因為感動於她的孩子氣,於是說:「就這樣罷。不然是不行的,但是為了吃茶的緣故……」熱心地指給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炎櫻很風趣,有真正的幽默感,時不時地迸出一兩句語錄來,真正妙語如珠,報上登出加拿大一胎五孩的新聞,她評論說:「一加一等於二,但是在加拿大,一加一等於五。」

她個子小而豐滿,時時有發胖的危險,然而她從來不為這擔憂,很達觀地說:「兩個滿懷較勝於不滿懷。」(這是張愛玲根據「軟玉溫香抱滿懷」勉強翻譯的。她原來的話是:「Twoarmfulsisbetterthannoarmful.」)

看到花間蝶飛,她會說:「每一個蝴蝶都是從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來尋找它自己。」形容一個女人的頭髮黑,則是「非常非常黑,那種黑是盲人的黑。」凡此種種,往往叫張愛玲擊掌叫絕。

炎櫻還很勇敢,作風大膽,這表現在她的作文和說話上——中國人有句話:「三個臭皮匠,湊成一個諸葛亮。」西方有一句相彷彿的諺語:「兩個頭總比一個頭好。」於是炎櫻在作文裡寫:「兩個頭總比一個好——在枕上。」讓看卷子的教授大為瞠目——那教授是位神父。張愛玲的好友炎櫻

她的大膽更表現在行為上,或者說,是心態上。歐戰爆發,香港被轟炸,飛機在天上嗚嗚地飛,不知道什麼時候就丟一顆炸彈下來,大家都驚惶悲痛失魂落魄,只有炎櫻一樣地開心,興緻勃勃,自得其樂,不僅偷偷跑去城裏看五彩卡通電影,回來又獨自跑到樓上洗澡,流彈打碎了浴室的玻璃窗,她還在盆裡從容地潑水唱歌,讓舍監極為驚怒而恐慌——但她是炎櫻,舍監又能拿她怎麼樣呢?

張愛玲聽著炎櫻的歌聲,無法不心折。

炎櫻是特立獨行,獨一無二的,然而她又並不是「遺世獨立」的「獨」,而是「獨樹一幟」的「獨」。

兩個很「獨」的人走在一起,就變成了「雙」,所以張愛玲後來寫了《雙聲》——她們倆走在一起,一個高而窈窕,是「鷺鷥」;一個矮而腴麗,像「香扇墜兒」。從外形上已經相映成趣,再一唱一和地說起話來,略加整理就是一篇妙趣橫生的好文章,但那是回到上海以後的事情了。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好,總想著要把自己所有所能的盡量給她,張愛玲對炎櫻便是這樣。然而她除了自己的天才也別無所有,於是為她寫了許多文字,還畫了許多畫。

有一張炎櫻穿襯裙的肖像畫,被一個俄國老師看到了,十分欣賞,一定要張愛玲賣給他,答應給五塊錢,看到她們兩個面有難色,又趕緊解釋:「五元,不加畫框。」

那期間張愛玲畫了許多畫,由炎櫻著色,她們合作得親密無間——這種合作後來一直持續到回上海,炎櫻替她設計過《傳奇》增訂本的封面,後來又替胡蘭成的雜誌《苦竹》設計封面。

在香港求學期間,她又重新拿起畫筆來,替房東太太、燙髮的少奶奶、有傳染病的妓女畫速描,畫了許多雜亂重疊的人頭,自己看了沾沾自幸,覺得以後再也不會畫出這樣好的畫來了——她的悲觀的心態就像她最喜歡的那幅高庚的名畫《永遠不再》,總是每每看見好的事物便覺得這是空前絕後、不可多得、稍縱即逝、永遠不再的。一面在畫,一面已經擔心自己會江郎才盡,失去作畫的能力。

有一幅畫,炎櫻給上了顏色,全是不同的藍與綠,愛玲尤其喜歡,說是有古詩「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的意味。還有一句話她沒有說出口——她母親一生中最喜愛的顏色,便是藍與綠。她永遠都不會忘記,母親為她照片上色的情形,色調是藍與綠;母親在她四歲時第一次離開中國去留洋,也是穿著藍綠的衣裳。

那是母親的顏色,母親的神情——每當炎櫻為她的畫上色的時候,便是張愛玲最愛她的時候。她看著炎櫻,看她專註地為畫稿著色,看著自己最好的朋友,想著那遙遠的遙遠的母親。

一個愛畫的人,對顏色是敏感的,連帶地也註定會在乎穿戴。然而早在上海時,母親就曾與她有過一項協議:若是想嫁人呢,自然可以多買些衣裳打扮自己;若是想升學,那便隻好先顧學費。

張愛玲十分痛苦於這項選擇,因為結果是不需要猶豫的,猶豫的只是過程——她當然會選擇升學,可是她又好希望有新衣裳穿。

來了香港後,她發奮用功,一口氣拿了兩個獎學金,獎金25英鎊,在當時的香港,這已經超過大部分人一年的收入了。愛玲自覺為母親省了一點錢,而且也要獎勵自己一下,便大膽地揮霍一次,買了衣料自己設計服裝,隨心所欲地做了幾件奇裝異服,大穿特穿了一回。

那些衣裳裡,有一件矮領子的布旗袍,大紅底子上一朵一朵藍的白的大花,兩邊沒有紐扣,穿的時候像汗衫一樣鑽進鑽出,領子矮得幾乎沒有,下面還打著一個結,袖子短到肩膀,長度隻到膝蓋。那大膽的設計,連炎櫻看了也驚嘆不俗。

炎櫻也是喜歡自己設計服裝的,找出母親的一條紫紅色的大圍巾,把兩頭鉸下來縫成一件毛線背心,寬肩,掐腰,齊腰一排三四寸長的同色同線的流蘇,隨著她的走動一步一搖,更像一枚小巧靈活的香扇墜兒了。

他們兩個走在一起,奇裝異服,招搖過市,一起去中環天星碼頭青鳥咖啡館買「司空」,一種三角形的小扁麵包,比蛋糕還細潤,輕清而不油膩,一次買半打,兩個人分著吃;一起去看卡通電影,去淺水灣看「野火花」,在月光下散步,自得其樂而相依相伴、相得益彰著。3

香港求學三年裏,張愛玲哭得最傷心的一次,是在放暑假時,炎櫻不等她便獨自回了上海,她有一種被世人遺棄的孤單感,大哭起來;而最開心的一次,當是與母親的團聚——也是在暑假,1941年夏天,黃逸梵與幾個上海牌友一同來香港小住,宿在淺水灣飯店。

張愛玲一有時間便去看她,從此淺水灣對她就有了特別的意義。一閉上眼,路線便清晰,夢裏也走不錯。

——乘車出市區,沿路經過黃土崖紅土崖,漸漸地光景明媚,水靜風清,許多遊山的車子掠過她乘的車,遊人的手裏抱著滿懷的花,風裏吹落了零亂的花瓣與笑語。

下了車,走上極寬的石階,花木蕭疏的高台上有兩幢黃色房子,那便是淺水灣飯店。報出母親的房號,僕歐們領著她沿碎石小徑走過昏黃的飯廳,經過昏黃的穿堂,上二層樓,一轉彎,有一扇門通著一個小陽台,搭著紫藤花架,曬著半壁斜陽。陽台上有兩個人站著說話——是母親黃逸梵和她的美國男朋友維基斯托夫。

黃逸梵穿著西洋蓬裙子,梳著美麗的頭髮,周旋於一班華美蘊藉的客人之間,走到哪裏,哪裏便笑聲四起;她和維基挽臂從淺水灣沙灘上走過,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打著洋傘,說著流利的英語,宛如畫中人,又像電影畫報;也有的時候,是愛玲陪著母親,她們挽著手臂,緩緩地散步,談笑。一如她八歲那年,母親第一次從國外回上海——只可惜,淺水灣不是家。

時間對於黃逸梵好像不起作用,從那年到現在,已經十幾年過去了,然而她還是那麼年輕、漂亮、風情萬種。

然而快樂的日子總是短暫,母親不久便去了新加坡。

——對於黃逸梵來說,纏足之辱大概是一生中最疼痛的記憶,所以她很喜歡到處飛。一雙金蓮,走遍千山萬水,彷彿在向命運宣戰。

然而她又無法違背她的出身,不管她怎麼痛恨那古老的傳統也好,她一生的活計還是依靠祖先留下來的那點古董——賣了一輩子的古董。

逸梵是庶出。父系三代單傳,到了她父親黃宗炎這一代,婚後無所出,於是在長沙鄉下買了個姨太太為自己傳宗接代,這便是她母親——典型的買賣婚姻。

黃宗炎曾在科舉考試中舉,承襲了父親的爵位,出任廣西鹽法道道台。上任一年即因瘴氣病亡,年僅30歲。不久,姨太太在南京臨盆,大夫人十分緊張——如果是女兒,黃家的香火便要斷了。黃逸梵生下來,眾人大驚,幸而接生婆說:「不要慌,裏頭還有一個!」原來是雙胞胎,且是龍鳳胎。這便是黃逸梵的兄弟黃定柱。

生母二十多歲就去世了。黃逸梵同弟弟由大夫人帶大,自幼仰人鼻息,小心承歡,時時記著嫡母(大夫人)的恩德。她一直都想遠離那生活。

——通常婚姻是改變女子人生的最重要舉措,然而她的婚姻又是這樣失敗。

大夫人1922年在上海過世。黃逸梵同弟弟把財產分了,黃定柱要了房產地產,黃逸梵則分了些古董。每次回國再出國,就帶走一兩箱。

她幾次嘗試獨立,做生意,可是一直不大成功。總是要藉著賣古董來翻身,重新開始。

我想,每賣去一箱古董,她應當都是十分自責而悲哀的罷,因為居然沒有別的辦法過活。她那麼厭惡她的丈夫張廷重,可是卻同他一樣地坐吃山空,他們兩個,都避不開自己的出身。即使她去了外國,遠渡重洋,那一切她痛恨的事物仍然存在於她的血液之中,到老,到死,永遠不肯放過她。我媽媽也是靠賣東西過了許多年,每到日子過不下去的時候,就會翻箱倒櫃地找,看還有什麼東西可以賣一點錢。我生下來家裏已經窮了,但是窮得很「夾生」,一方面是舉債度日,另一面是媽媽和她的一班貴族同學時時聚會,逼仄簡陋的家裏,高朋滿座,不是談古典文學,就是聊外國名著,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名字和李清照交替著講,一面又要講究飲品,咖啡,紅茶,或是洋酒,都是那個年代裏十分罕見的,神通

廣大者從國外淘了來,拿到老交際圈子裏獻寶。

印象中,我幾乎是剛會說話便會背詩了,而且是先學古文,後學現代文的,小時候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咬文嚼字地說話,寫作文也是亂用成語,半文半白,老師倒是很欣賞,一直給我滿分。從小學一年級做語文課代表,一直做到大學,還是古文課代表。古文考試,滿分一百,老師給了九十九分——念過大學古文的人,大概都知道這是一個多麼不可能的分數罷?這一次的母女分離,愛玲沒有哭。她已經習慣了離別,也習慣了漂泊,這是命運。

從四歲第一次看著藍綠色的母親去法國,到後來她自己顛沛流離大半生,她的生命彷彿是由一次又一次的離別、一次又一次的漂泊來組成的。

離別是人生裡無可奈何的事情,反正每個人到了最後總是要告別的,那一個蒼涼的手勢,多做幾次,或者少做幾次,有多少不同呢?

在告別母親之後不久,張愛玲又面臨了另一次離別——並不太傷感,因為那要分別的人其實並不大親近——就是她的監護人李開第。

他要離開香港去重慶,所以轉託了另一個朋友照顧愛玲,也是工程師,在港大教書,兼任三個男生宿舍之一的舍監,因此就住在那宿舍裡。

——我一直猜,不知道和《第二爐香》裏的羅傑安白登有什麼關係?是不是有一點影子呢?

在小說裡,羅傑是一個40歲的大學教授,教了15年的化學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與舍監,就住在學生宿舍附近,便於照應,是一個羅曼蒂克的傻子。因為娶了一個不知性為何物的純潔女子而被誤會,被不由分說地冠上淫蟲的名字,最後鬱悶地開煤氣自殺了。

小說裡關於校園和宿捨生活的描寫、學生們利用舍監疏防出去跳舞、對舍監的取笑等等,顯見是取材於張愛玲在港大的生活,讓我不由得犯了對號聯想症。

可惜沒找到任何資料證明這些妄猜,也許有人考據過,誰知道呢?我連「影樹」也沒找到,更遑論羅傑教授了。

這位現實裡的工程師、港大老師、男生宿舍的舍監、李開第的朋友、張愛玲的監護人是福建人,國語不太純熟,第一次見到張愛玲時,打量了她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種鳥,叫什麼……」

愛玲略愣了愣,反應過來,自己先笑了:「鷺鷥。」

「對了。」那舍監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也要不好意思地笑,是「巧」得讓我自己不好意思——中學時我非常瘦,九十斤的體重倒有一米六七的身高,腰又細,腿又長,看起來像不止一米七,踢著兩條腿走路,也是常被人形容成「鷺鷥」。想來中國人的形容詞其實也挺有限的,我曾一直悵悵,腿長的鳥多著,為什麼一定是鷺鷥,而不說是仙鶴呢?鶴立雞群,多麼好而現成。然而看到張愛玲也有這個綽號時,倒笑了。對於母親曾經去過香港與自己相聚的這一段往事,張愛玲後來極少提及。她一生的文字裏,更是從沒提過母親有男朋友,是張子靜的回憶錄讓我們窺知了真相:

「另外我表哥還透露,我母親那次回上海,帶了一個美國男朋友同行。他是個生意人,四十多歲,長得英挺漂亮。名字叫像叫維基斯托夫。我姊姊是見過母親這男友的,但她從沒對我說過,也沒在文章裡提起。……我母親的男友做皮件生意。一九三九年他們去了新加坡,在那裏搜集來自馬來西亞的鱷魚皮,加工製造手袋,腰帶等皮件出售。一九四一年底新加坡淪陷,我母親的男友死於炮火。這對她是很大的打擊。她在新加坡苦撐,損失慘重。一度行蹤不明,與家人失去聯繫。後來才知她去印度,做過尼赫魯姊姊的秘書。」(張子靜:《我的姐姐張愛玲》)

張子靜和母親、姐姐、姑姑的來往都很疏落,又生性木然,對許多事的記憶不是從別處(比如表哥)聽來的,就是從張愛玲自己的文章裡理清的思路,事實上到底是怎麼樣的,其實早已記憶不清,很多時間與事件都含糊。

因他提及黃逸梵1939年去新加坡,後文接著便是1946年回國,使我一直錯以為這期間張愛玲與母親是不可能見面的。

然而也曾產生過一次懷疑,就是張愛玲1976年出版散文集《張看》時在自序裡寫過——她在港大時,有一次炎櫻說她爸爸有一位朋友在香港,請看電影,拉著愛玲一起去。那朋友是個帕西人,原本隻買了兩張票預備自己和炎櫻看的,見到張愛玲,立刻窘起來,把票塞在炎櫻手裏,又將一包煎麵包一併塞給她們,便轉過身匆匆地走了。愛玲心裏很不是滋味,看著電影,不知所雲,吃著麵包,也如同嚼蠟。

後來炎櫻給她講起了那帕西人的故事,說她小時候住在香港,有個鄰居麥唐納太太,嫁過幾次,有許多孩子,同這帕西人認識,鬧著要給他做媒,硬要把大女兒宓妮嫁給他。帕西人也願意,可是宓妮不願意,宓妮那時隻15歲,還在讀書。她媽媽騎在她身上打,硬逼著嫁了過去。22歲就離了。

愛玲立刻想起媽媽來——也是被迫結婚的,也是一有可能就離了婚。

後來她終於見到了那個宓妮,是在一間廣東茶樓,宓妮請炎櫻吃飯,她做陪。第一次吃到擱糖的菊花茶,清苦,甜香。她看著宓妮,想著她和媽媽相同的身世,不自覺地從她的臉上讀到了媽媽的輪廓,一樣的高鼻深目,薄嘴唇。她著迷地看著,十分傾慕,一頓飯吃完了,仍然覺得像。

她寫道:「炎櫻見過我母親,我後來問她是不是像,她也說『是同一個典型』,大概沒有我覺得像。」

——當時我覺得奇怪,炎櫻是什麼時候見到她母親的呢?直到看了1984年8月3日香港《明報》刊出《傾城之戀》上片特輯,見到張愛玲寫在《傾城之戀》公映前夕的一封短訊,才恍然大悟——「珍珠港那年的夏天,香港還是遠東的裡維拉,尤其因為法國的裡維拉正在二次大戰中。港大放暑假,我常到淺水灣飯店去看我母親,她在上海跟幾個牌友結伴同來香港小住,此後分頭去新加坡、河內、有兩個留在香港,就此同居了。香港陷落後,我每隔十天半月遠道步行去看他們,打聽有沒有船到上海。他們倆本人予我的印象並不深。寫《傾城之戀》的動機——至少大致是他們的故事——我想是因為他們是熟人之間受港戰影響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線上的淺水灣飯店大廳像地毯掛著撲打灰塵,『拍拍打打』,至少也還記得寫到這裏的快感與滿足,雖然有許多情節已經早忘了。這些年了,還有人喜愛這篇小說,我實在感激。」

這裏藏頭露尾地寫著「她在上海跟幾個牌友同來香港小住,此後分頭去新加坡、河內」,這「幾個牌友」裡必也有那位男朋友;黃逸梵是從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發;是珍珠港那年也即1941年出國,而不是張子靜說的1939年——當然也有可能她1939年去新加坡,又回來了,這年又去。不過那時候交通沒這麼容易,應該不會在短期內來來去去。還有一種可能是張愛玲記錯時間,因為下意識地絕記憶。

張愛玲對這段往事諱莫如深,有兩種可能,最合理的一種自然是古老禮儀中,子女對母親的情事自當三緘其口,非禮勿言;另一種猜測則是張愛玲在骨子裏大概還是認定從一而終這件事,所以她一方面贊成母親離婚,另一方面卻又不以母親的男朋友為然,為了迴避這個,甚至連母親赴港小住這段事也不提。

然而大家閨秀的矜持,理當如此。倒是張子靜多年後揭穿這件事,雖然對後世「張迷」的考證有益,卻似乎是不大孝的。4

用張愛玲的文字來形容張愛玲的文風,最好的比喻莫過於「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華美的袍」,而且是真絲的華袍,她的文字就有這樣的柔美,切膚之感;「爬滿了蚤子」,這是她筆下的人生,瑣屑的真實的煩惱,同樣有切膚之痛。

沒有一句話比這更能貼切地表現出張愛玲作品的風格與意境。她是一個坐在水晶球裡看未來的預言者,總是在文章裡一再地預言。天才在本家不被發現,而她的預言在自己的文章裡也常常被忽略,要隔多少年,後人讀起,才覺驚心動魄,感慨莫及。

這一句預言,她寫在自己的參賽作品《我的天才夢》裏:「我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目為天才,除了發展我的天才外別無生存的目標。然而,當童年的狂想逐漸褪色的時候,我發現我除了天才的夢之外一無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點。世人原諒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們不會原諒我。」

「生活的藝術,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領略。我懂得怎麼看「七月巧雲」,聽蘇格蘭兵吹bagpipe,享受微風中的藤椅,吃鹽水花生,欣賞雨夜的霓虹燈,從雙層公共汽車上伸出手摘樹巔的綠葉。在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我充滿了生命的歡悅。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這種咬嚙性的小煩惱,生命是一襲華美的袍,爬滿了蚤子。」

關於張愛玲的《我的天才夢》,她自己後來說起不止一次,先是在1976年出版的《張看》附記裡寫著:「《我的天才夢》獲西風雜誌徵文第十三名名譽獎。徵文限定字數,所以這篇文字極力壓縮,剛在這數目內,但是第一名長好幾倍,並不是我幾十年後還在斤斤較量,不過因為影響這篇東西的內容與可信性,不得不提一聲。」

隔了幾十年,她的圖文集《對照記》在台北《中國時報》第十七屆文學獎獲得特別成就獎,時報請她寫一篇得獎感言,於是她又一次舊事重提,寫了《憶〈西風〉》:「得到時報的文學特別成就獎,在我真是意外的榮幸。這篇得獎感言卻難下筆。三言兩語道謝似乎不夠懇切。不知怎麼心下茫然,一句話都想不出來。但是當然我知道為什麼,是為了從前西風的事。

一九三九年冬還是下年春天?我剛到香港進大學,《西風》雜誌懸賞徵文,題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獎大概是五百元,記不清楚了。全面抗戰剛開始,法幣貶值還有限,三元兌換一元港幣。

我寫了篇短文《我的天才夢》,寄到已經是孤島的上海。沒稿紙,用普通信箋,隻好點數字數。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數得頭昏腦脹。務必要刪成四百九十多個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我又收到全部得獎名單。首獎題作《我的妻》,作者姓名我不記得了。我排在末尾,彷彿名義是『特別獎』,也就等於西方所謂『有榮譽地提及(honorablemention)』。我記不清楚是否有二十五元可拿,反正比五百字的稿酬多。

《我的妻》在下一期的《西風》發表,寫夫婦倆認識的經過與婚後貧病的挫折,背景在上海,長達三千餘字。《西風》始終沒提為什麼不計字數,破格錄取。

……《西風》從來沒有片紙隻字向我解釋。我不過是個大學一年生。徵文結集出版就用我的題目《天才夢》。

五十多年後,有關人物大概只有我還在,由得我一個人自說自話,片面之詞即使可信,也嫌小器,這些年了還記恨?當然事過境遷早已淡忘了,不過十幾歲的人感情最劇烈,得獎這件事成了一隻神經死了的蛀牙,所以現在得獎也一點感覺都沒有。隔了半世紀還剝奪我應有的喜悅,難免怨憤。」

這篇感言是目前為止所知道的張愛玲生前公開發表的最後一篇文字,堪稱「絕筆」,甚至「遺言」。她竟是帶著這樣一個巨大而瑣屑的遺憾去世了,怎麼說也是「張迷」的一大遺憾。

然而真相究竟是怎樣的呢?

自有鈎沉者,翻江倒海地找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風》第三十七期報紙,上面赫然登著當年的徵文啟事:《〈西風〉月刊三周年紀念現金百元懸賞徵文啟事》,清清楚楚地寫著——「《西風》創刊迄今,已經三周年了,辱承各位讀者愛護,殊深感激。在一年多以前,我們為提倡讀者寫雜誌文起見,曾經發起徵文,把當選的文章,按期在《西風》及《西風副刊》發表,頗受讀者歡迎。現在趁《西風》三周年紀念之際,為貫徹我們提倡寫雜誌文的主張起見,特再發起現金百元懸賞徵文,並定簡約如下:(一)題目:「我的……」舉凡關於個人值得一記的事,都可發表出來……(二)字數:五千字以內。(三)期限:自民國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國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止,外埠以郵戳為準。(四)資格:凡《西風》讀者均有應徵資格。(五)手續:來稿須用有格稿紙繕寫清楚……請寄上海霞飛路五四二弄霞飛市場四號西風社編輯部。(六)獎金:第一名現金五十元,第二名現金三十元,第三名現金二十元。第四名至第十名除稿費外,並贈《西風》或《西風副刊》全年一份。其餘錄取文字概贈稿費。(七)揭曉:徵文結果當在二十九年四月號第四十四期《西風月刊》中發表。至於得獎文字,當分別刊登於《西風月刊》、《西風副刊》中,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1940年4月,《西風》創刊三周年紀念徵文揭曉,說明此次比賽共有685篇文章應徵,其中佳作頗多,編委會遂決定在十個中選名額之外,另外定出三個名譽獎,而張愛玲,便是得了這名譽獎的第三名。

第一名得主叫水沫,作品標題為《斷了的琴弦——我的亡妻》;第二名梅子,作品是《誤點的火車——我的嫂嫂》;第三名若汗,《會享福的人——我的嫂嫂》……

第十三名張愛玲,《天才夢——我的天才夢》。是整個大賽的最後一名,或可稱為「壓卷之作」。

張愛玲的寫作生涯,她自己公開承認的中文處女作是《天才夢》,而她生前出版的最後一本書是《對照記》,又都得了獎,倒也「善始善終」。

可是她始終有些小小的不快,對隻得了第十三名的事念念不忘,這或許可以解釋成一種「小器」,當然也可以解釋成一種「認真」,然而我卻以為,是「童心未泯」吧?

張愛玲在《憶〈西風〉》裏說「限五百字」,「沒稿紙,用普通信箋,隻好點數字數。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數得頭昏腦脹。務必要刪成四百九十多個字,少了也不甘心。」然而事實上她的《天才夢》有一千四百多字,顯然不可能是「限五百字」,她連自己的文章也記錯了字數,當年記錯報紙上限的字數其實是「五千字以內」也就太有可能了。

另外,即使是首獎,獎金也只是「五十元」,而非張愛玲記得的「五百元」,而她自己最終拿到的稿費也顯然不可能是「二十五元」,因為《西風》承諾,即使第二名的獎金也不過是「三十元」,第三名「二十元」,第四至第十名隻拿稿費,「其餘錄取文字概贈稿費」,當然也不可能高過二十元。

張愛玲的記憶可謂謬之大矣。

我想,倘若《西風》雜誌有人當面同她對質這件事,她弄清楚之後,一定會說:「我又忘啦!」

大家一笑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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