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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邛卓家》第06節
正在這樣想著,「琴歌」又起了。司馬相如唱的是:

鳳兮鳳兮從我棲,得托子尾永為妃。交情通體心和諧,中夜相從知者誰?雙興俱起翻高飛,無感我心使予悲!

這首歌的涵意不容易明了,但文君並不因為難解而把它置諸腦後,回到自己的屋子裏,坐在盛飾珠玉的紗帳裡,反覆思量,終於悟出一點道理來了。

「琴歌」兩首,第一首是「鳳求凰」,自然是司馬相如的心聲。第二首託詞為「凰」的私語,正是司馬相如在假設她的心事——「鳳兮鳳兮從我棲,得托子尾永為妃」,誠然是文君的願望。等這個願望實現,自然「交情通體心和諧」,這容易懂。

最要緊的話是下面這一句:「中夜相從知者誰?」這是暗示她夤夜私奔!為什麼要如此,為什麼不能明媒正娶呢?

為了一縷春心,緊緊縛在司馬相如的身上,她的一切想法便無不是體諒他了。

她想她家雖富擬王侯,在臨邛等於一位「封君」,但說到頭來是有「市籍」的。當今天子曾有詔令,「有市籍,不得官」,不能做官的人的女兒,嫁了做官的人,自是門不當,戶不對。同時司馬相如文名滿天下,「遨遊四海求其凰」,結果到臨邛來娶了一個十七歲的小寡婦,年齡身分都不相配。人家不說美人名士,天生佳偶,一定說他貪圖卓家的財富——這個惡名聲,就是自己做了司馬相如,也一定不肯承受,一定要避嫌疑。

而且父親的性格,司馬相如縱或不知,王吉一定了解,不見得肯來做這個媒—

—十有八九會碰釘子!父親最敬佩巴郡涪陵的那個名字叫「清」的寡婦,她家有口出硃砂的礦穴,數世相積,也算富家。清寡婦年輕貌美,不知有多少人打她的主意,而她能用她的財富來保衛她的貞節,因而秦始皇特為她築「女懷清台」。父親把自己接回娘家,正就是希望自己步清寡婦的後塵,做到「禮抗萬乘,名顯天下」,為邦家爭光的地步。然則有人來為自己做媒,必遭峻拒,豈非可想而知?

她覺得自己想得一點不錯,司馬相如確有不能托媒來求親的苦衷,同時明擺著托媒求親是無效果的、可以預見的事實。這樣,除卻悄然私奔,何由得成良緣?

長卿,長卿!說什麼「無感我心?」文君在心中自語:若體會不得你琴中之情,歌中之苦,不是錯承你垂青了麽?不過,你可知道,「中夜相從」,雖有「知者」,這十裡方圓。的一座大宅,叫我如何走得出去?

卓家大宅中,巡更守夜的人,通宵不絕,文君想要私奔,實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苦思焦慮,深宵不寐,這神態看在侍兒的眼中,知道進言的機會到了。

經由王吉的安排,司馬相如已搭上內線。他用一筆豐厚的賞賜,買通了侍兒,但是他對侍兒不曾提起要求文君私奔的話,只不過想通殷勤,會一面而已。

文君心裏明白,這決不是會一面,而是長相廝守。本來想把底蘊揭破,想一想還是像司馬相如那樣處事慎密為妙,所以她的本意,連貼身侍兒也被瞞住了。

倒是有一層不能不作打算,自己有許多首飾和私房錢,該作何處置?如果隨身攜帶,不但會引起侍兒們的懷疑,泄漏了機密,而且傳出去名聲更不好聽,說司馬相如貪財圖色,他的碩望清譽,會毀於一旦,同時也讓銅臭褻讀了他和她之間的這一段情。

文君是個提得起放得下的人,身外之物,看得如浮雲一般。她在想,「嫁」後光陰,自然不可能如娘家這樣,予取予求,但也不致荊釵布裙,井臼親操。司馬相如能「入貲為郎」,則無論如何是個小康之家,生活決不會太苦。

於是她斷然決然地作了決定,除了隨身衣服,什麼也不帶,去「會」情郎。然而,如何去法呢?

自然是走了去,侍兒告訴她,一出卓家大宅,便有人接應。文君聽這一說,才發覺王吉也參與其事。若非王吉幫忙,就不會有此接應的安排。了解到這一點,她的決心更堅,勇氣益增,帶著那名侍兒,悄悄地穿越僻靜的小徑,走出邊門,果然有一輛馬車在等待。

彼此不須交談。等她們主婢上了車,馭者驅車疾馳,直達招待所。

乍相見時,文君自不免嬌羞,而司馬相如因為口吃,一向寡於言詞,所以彼此只在燈火下凝視,久久無語。

終於是文君先開口:「中夜相從知者『我』。」

司馬相如接吟道:「雙興俱起翻高飛!」

「正要請教這句歌詞。」

司馬相如看一看她的侍兒,不作任何回答。

文君會意了,吩咐她的侍兒:「你先到外面站一會兒。」

等侍兒離去,司馬相如隻說了兩個字。「你看!」

轉眼看時,書囊琴劍,鋪蓋什物,都已捆載好了、是倚裝待發的樣子。

她懂得那句歌詞了。雙雙高飛遠走。「私奔、私奔」,不奔何待?靜下心來略想一想,事已至此,如箭在弦。她從小任性,做事從無三思的習慣,便低聲問道:

「到何處?成都?」

「是的。」

「什麼時候走?」

「只在此刻,遲則不及脫身了。」

文君這時才發現一個難題,她的那名侍兒,應該如何處置?照規矩說,婢僕是主人的「財產」,要她如何便如何。但文君卻不願這麼做。「請稍待!容我問一問侍兒的意向。」

「請容我進言。」司馬相如很吃力地說:「讓她回去吧,隻你我二人就道。」

「是!」文君無條件地聽從,走了出去很坦率地對她的侍兒說:「我不回家了。」

「怎麼?」

「不要問。」文君說:「等我走了,你再回去,要鎮靜沉著。」

侍兒到這時才如夢方醒。過分的驚愕,使得她竟開不得口。當然,最先想到的是切身的利害。老主人的脾氣,她是知道的,一到天亮,發覺其事,必定震怒,必定追究,到那時自己是穿針引線的罪魁禍首,一條小命無論如何保不住——像卓王孫這樣的豪富之家,而且僻處邊陲,處死一個犯了重大過錯的、賣身於主家的奴婢,幾乎是不可能引起什麼法律糾紛的。

於是,她堅決地要求仍舊在文君身邊,倘或不能如願,她必死在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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