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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的夢想》第六章
午夜裏,關稚瑤光著身子,坐在鋼琴前面,彈著DanFogclberg的《Longer》。

天長地久,本來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鋼琴是自學的。心情好的時候,彈得好一點,心情壞的時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間,她聽到樓下傳來長笛的聲音,悲切如泣。是誰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鄭逸之,他已經不會再回來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鍵上,喚回了一些美好的記憶。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麗的。

無論長大之後有多麼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裡最快活的回憶。

那個時候,她和鄭逸之是小學六年級的同學。他是學校長笛班的,她看過他在台上表演。鄭逸之臉上永遠掛著羞怯的神情。他長得特別的高、特別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顯得分外出眾。他們是同班的,可是他從來沒有主動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歡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學。他卻似乎一點也沒有留意。

一天放學後,她悄悄跟蹤他。那天下著微雨,鄭逸之住在元朗,離學校很遠,看著他走進屋子之後,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還是頭一次跟蹤別人呢!那時並不覺得自己傻。喜歡了一個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麼,隻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後面,那樣也是愉快的。

當她決定回家時,才發現身上的錢包不見了。她想起剛才在路上給一個中年女人撞了滿懷,沒想到那人是個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從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著頭皮敲了鄭逸之家裏的門。

走出來開門的是鄭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關雅瑤,你在這裏幹甚麼;』

『你可以借錢給我坐車回家嗎?』她說。

『你要多少?』

『從這裏去香港,要多少錢?』

『大概十塊錢吧。』

『那你借十塊錢給我。』

『你等一下。』

他走進屋裏,拿了十塊錢給她。

『我會還給你的。』她說。

當她正要離去的時候,他在後面說: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會兒,他走出來了,手裏拿著一把雨傘,遞了給她。

她尷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傘,轉身便跑。跟蹤別人,最後竟然淪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蹤的人借錢回家,有甚麼比這更難堪呢?

小學畢業之後,她和鄭逸之各散東西。那段輕輕的暗戀不過是年少日子裏一段小插曲;直到他們長大之後重遇,插曲才變成了哀歌。

假使她愛戀著的一直也是他,那並不會是哀歌。可惜,在他們重逢之前,她已經愛上了另一個人,她已經差點兒忘記他了。小說或電影裡,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戀情寫得天長地久,好像是此生註定的。現實裡,人長大了,卻是會變心的。

他們在一家書店裏重遇的時候,鄭逸之長得更高了。

『你還欠我—把雨傘和十塊錢!』他笑著說。

他已經由一個羞澀的男孩變成一個可親的故人。跟蹤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開始了,她—直沒有機會把錢還給他。

『我請你吃飯好了。』她說。

『你只是欠我十塊錢!』

『那是十幾年前的十塊錢呢!你現在有空嗎?聽說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廳很不錯。』

『那我不客氣了!』

兩個人在餐廳裡坐下來之後。她問鄭逸之:『你還有玩長笛嗎?』

『沒有了。長大之後,興趣也改變了。』

『還以為你會成為長笛手呢!』

『我沒有這種天分。』

『雖然沒有天分,我也開始彈鋼琴呢!』

『是第幾級?』

『是自己對著琴譜亂彈的,並沒有去上課。』

『你還是像從前一樣任性。』

『我從前很任性嗎?』

『小學時的你,好像不太理會別人的,自己喜歡怎樣便怎樣。』

『原來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還以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為甚麼會在我家外面出現?』

『放學之後,我跟蹤你回家。』事隔這麼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認。

『你為甚麼跟蹤我?』

『那時我暗戀你。』

鄭逸之笑了:『我有這麼榮幸嗎?』

『都是因為跟蹤你,結果遇上扒手。你把雨傘借給我,是不是你也暗戀我呢?』

『也許是吧!你小時的樣子很可愛。』

『那時候為甚麼會暗戀別人呢?暗戀和單戀,都是自虐。』她感觸地說。

『少年的暗戀,是最悠長的暗戀。』他說。

她已經忘了鄭逸之,他卻一直沒有忘記她。因為童年的那段歷史,他們成了親密的朋友。他更愛上了地。

少年的暗戀,是悠長而輕盈的。成年之後的暗戀,卻是漫長而苦澀的。她暗戀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見到余志希,她便愛上了他。與其說是愛,不如說是崇拜更為貼切一些。崇拜比愛更嚴重。愛一個人,是會要求回報的,是希望他也愛你的。崇拜—個人,卻是無底的,能夠為他永遠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時是崇高的。成年以後的崇拜,卻是卑微的。

余志希並不是常常在香港。一個月裡,他幾乎有一半的時間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時候,她那半個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從來沒有承諾一些甚麼。有時候,他們只是吃飯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個時代女性。男女之間,不過是一種關係,而不是感情。關係是瀟灑的,感情卻是負擔。可是,她壓根兒便不是這種女人,那只是她無可奈何的選擇。

那天晚上,余志希從西班牙回來。她本來約了鄭逸之看電影,接到余志希的電話之後,她立刻找個借口推掉了鄭逸之。

余志希對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頭舐她的臉和頭髮,把她舐得濕漉漉的,像—頭小狗。她問他:

「這一次,也是和那個空中小姐一起嗎?』

他沒有回答。

『為甚麼她從來不在香港跟你見面,是因為她有男肌友嗎?」

他用舌頭舐她的嘴巴,不讓她說話。

『我有甚麼不好?』她哽咽著問他。

『你沒有甚麼不好。』他說。

『那為甚麼我永遠是後備?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說:『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嗎?』她難過的問。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脫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著他的胸口,彷佛只有這樣才能夠縮短他們之間的距離。然而,無論她怎麼努力,他和她,卻是關山之遙。

她只是他永遠的後備。完美,是一種罪過。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個永遠的後備。那個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遠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經坦白的告訴鄭逸之:

『我是一個男人的後備。』

『他說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愛我。你說呢?』她問。

『那他也不應該跟你上床。』他有點生氣,是替她不值。

後來,她看得出他愈來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們兩個人之間的一個氣球,誰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兩個同病相憐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殘忍。余志希還是會疼她的。她對鄭逸之,卻任性得很。既然知道這個男人永遠守候;那麼,她也不在乎他。甚麼時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會立刻撇下他。她的時間表,是為余志希而設的。

鄭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廳預先訂了一個生日蛋糕。兩個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時候,她的手提電話響起,是余志希打來的,他想見她。

『我現在沒有空。』她把電話掛上了。

『有朋友找你嗎?』鄭逸之問。

『沒甚麼。』她說。

可是,掛斷電話之後,她又後悔了。她看著鄭逸之,她喜歡他嗎?她十一歲的時候是喜歡過他的,往事已經太遙遠了。他坐在她面前,唾手可得;她牽掛的,卻是電話那一頭的男人。

她急急的把面前的鱸魚吃掉,期望這頓晚飯快點結束,那麼,她還趕得及去余志希那裏。鄭逸之在跟她說話,她的魂魄卻已經飛走了。

服務生把一個點了洋燭的蛋糕拿上來。鄭逸之沒想到會有一個蛋糕。

『很漂亮!』他說。

『快點許個願吧!』

『許個甚麼願呢?』他在猶豫。

她偷偷看了看手錶,又催促他:

『還不許願?洋燭都快燒光了。』

他平日很爽快,這天卻偏偏婆婆媽媽的,把她急死。

『想到了!』他終於說。

『太好了!』

還沒等他閉上眼睛許願,她已經急不及待把蛋糕上的洋燭吹熄,燭光熄滅了,他怔怔地裡著她,不知道是難堪還是難過,一雙眼睛都紅了。

『如果你有事,你先走吧!』鄭逸之說。

『不,我只是以為你正要把洋燭吹熄。』她撒謊。

可是,誰都聽得出那是個謊言。

他們默默無語地吃完那個蛋糕,然後他說:『時間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吧。』

回家之後,她匆匆的換了衣服出去,跑到余志希那裏。她拍門拍了很久,沒有人來應門。余志希跟鄭逸之不一樣,他是不會永遠等她的。她不來,他也許還有第三,甚至第四個後備。

她一個人,荒涼地離開那個地方。她是多麼差勁的一個人?她破壞了別人的快樂生日;那個男人,且是那樣愛她的。

她來到鄭逸之的家裏拍門。他來開門。看見了她,他有點愕然,也有點難過。

她說:『你可以借錢給我坐車回家嗎?』

十一歲那年,她不也是在他的家門外問他借錢回家嗎?

他本來不想再見她了,看到了她,又憐惜了起來。

『你要多少錢?』他問。

『從這裏到香港要多少錢?』

他笑了。她撲到他懷裏哽咽著說:

『對不起,我並不想這樣。』

『沒關係。』他安慰她。

『你為甚麼對我那樣好呢?很多人比我好呀!很快你便會發覺,我並不值得。我一點也不完美。』

鄭逸之抱著她,俯吻著她的嘴唇。可是,她心裏惦念著的卻是那個不愛她的男人。

『對不起,我不可以。』她哭著說。

她在他眼裏覺出—種悲傷的絕望。

她從來不相信命運,可現在她有點相信了。她成為了別人的後備,又有另一個人成為她的後備。後備也有後備。余志希何嘗不是那位空中小姐的後備?

第二天,她回到余志希那裏。

『你昨天跟朋友一起嗎?』他問。

她笑了笑:『你不是妒忌吧?』

他甚麼也沒說。她真是太一廂情願了,他怎會護忌呢?

『明天可以陪我嗎?』她問。

『我明天晚上要去倫敦。』

『喔,是嗎?』

『如果我說,明天之後,我們不再見面了,你捨得嗎?』

余志希一邊脫下她身上的衣服,一邊問:

『你不想再見我嗎?』

『你可以寄人籬下,但我也許不可以了。』她咬著牙說。

他用力地吮吸她的奶子,好像是要她回心轉意,卻更像為自己寄人籬下而悲嗚。

他們何嘗不是兩個同病相憐的人?她忽然原諒了他。

兩天之後,她也去了倫敦,就跟余志希住在同一幢酒店裏。上一次跟蹤別人,是十一歲的時候,那種跟蹤是快樂的。今天的跟蹤,卻是迷惘的。為甚麼要來呢?她自己也不知道。

那天晚上,她跟蹤余志希和那個空中小姐去唐人街。前面的兩個人,親熱地走著;後面的她,落寞地跟著。她看到那個女人在一個賣花的攤子前面停下來,買了一束紅玫瑰。

周五晚上的唐人街,人頭湧湧,她已經拚命地跟著他們,最後卻失去了他們的蹤影。她像個瘋婦似地四處去找,最後又回到那個賣花的攤子前面。黑夜裏,只有她空茫茫地無處可去。她跟蹤的伎倆,也真的只是個後備的貨色。

一轉身,她看見余志希和那個女人坐在一家中國餐館裏面。她站在對面的行人路上,看著餐廳裡的那兩個人。余志希說話的時候,常常溫柔地輕撫那個女人的臉。他對她,卻從來不會這樣。他何曾愛過她呢?

他說沒法愛她的理由是因為她太完美。這是她永不相信的謊言。

所有的完美,不過是相對的。她愛他,他不愛她,這便是相對。不被他愛的她,可憐地完美。被她所愛的他,驕傲地不完美。

她才不要完美。若能被他所愛,千瘡百孔又何妨?可是,他卻說她太完美。

看到那個不完美的他再一次撫摸女人的面頰,她終於捨得走了。在遙遠的香港,還有一個男人永遠守候著她。

她沒有想到,連他也會走。

回去之後,她打了一通電話給鄭逸之。

『陪我吃飯好嗎?』她問。

電話那—頭的他,卻沉默了。

『你沒時間嗎?那算了!』她把電話掛斷。她一向是這樣對他的。

幾天之後,她又找他。

『你不想見我嗎?』她驕傲的問。

『好吧。』他說。

他們在那家意大利餐廳見面。她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她害怕連他也失去。

鄭逸之就坐在她跟前,可是,他的眼睛深處,再沒有從前那份恭敬和渴望。離開餐廳之後,她故意跟他挨得很近,他卻無動於衷。終於來到她的家了。她首先說:

『你要進來嗎?』

『不要了,我明天還要上班。』他說。

剎那間,她方寸大亂,也顧不了尊嚴,就問他:

『你這是甚麼意思?』

『沒有別的意思。』

『我已經離開余志希了。』她說。

他並沒有高興的神情。

她終於問:『你不愛我了嗎?』

沉默了良久,最後,他說:

『那個時間已經過去了。』

『甚麼時間?』她問。

他低下頭,沒有回答。她和他,頃刻間,也是關山之遙了。

午夜裏,她光著身子坐在鋼琴前面,拿起電話筒,接通了夏心桔的ChannelA。

『我想用鋼琴彈一支歌。』她說。

『我們的節目沒有這個先例。』夏心桔說。

『我要彈的是DanFogelberg的《Longer》。」

鄭逸之會聽到嗎?他們在書店裏重逢的那天,書店便是播看這首歌。他離去的日子愈長,她的思念和懊悔也愈長。他說那個時間已經過去了,說的其實是時限吧?當她首先把生日蛋糕上的蠟燭吹熄,也同時是把他所有的期待熄滅。

十一歲那年的愛,已經永逝不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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