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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科的美國生活》第3章 新書籌備
沿著公路行駛了半個小時過後,一扇略顯古樸的大門就出現了。

「博,我來看你了。」

李斯科停下車,在門口大喊,美國的城堡法可不是說笑的,如果不經過允許就擅自進入別人的家,他們可是真的有權擊斃你的。

很快,一個把自己鬍子修理的整整齊齊的五十多歲男子出來了,他穿著帶著口袋的牛仔上衣,腳上有些嶄新的牛仔鞋。

「李,」

博上前抱了抱李斯科,「歡迎回來,你會把你父親的牧場買回來麽?」

「當然,」李斯科知道他的意思。

「good.boy」博更滿意了。

李斯科把兩瓶酒遞給他,「傑克丹尼,我特意收藏的,本來想送給我父親的,現在就你替他嘗嘗吧。」

博接過威士忌,仔細看了看包裝,眉間都是笑意,「走,進去,我剛做了牛排。」

李斯科跟著來到餐桌,不鏽鋼的飯罩掀開,裏面擺著一塊特別大的牛排,香氣四溢,李斯科也跟著拿起刀叉享受起美食。

飯後,李斯科拿出特製的古巴雪茄。這些雪茄是他在文學俱樂部收到的禮物,在美國,一個圈子裏有很多關係,他在紐約上學的時候,就經過導師的介紹,進了一個專屬耶魯大學文學系的俱樂部,當然,他年紀輕輕的就得到了諾貝爾文學獎提名,他俱樂部的關係也是出了力的,畢竟這個世界不是你有才華就一定能出頭的。

博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很棒的雪茄,我已經很久沒抽過這麼正宗的了。」

李斯科笑了笑,開始說出他來的目的。

「博,我剛剛用七百萬買回了李氏牧場,以後就打算定居在這裏了,可是你知道的,我雖然是牧場長大,我以前是個書獃子,對於牧場的事情一竅不通。」

博聽著,示意他繼續說下去。

「所以,我想能不能找公雞來幫我,畢竟他已經幫你打理了十多年牧場了。」

博思索了一會,「公雞還不行,他會搞砸的。」

李斯科有些急切,「博,公雞已經三十歲了,他不是幾歲的孩子,雛鳥總要出去飛翔的。讓他試試吧?」

博還是搖頭拒絕,李斯科有些失望,公雞是和他一起長大的,雖然有些不靠譜,但是工作起來還是很熟練的,他隻好起身告辭,另想辦法。

李斯科下午就接待了處理收購的律師,把需要簽署的文件都處理好,盤點了目前自己的資產。

「李斯科先生,目前您的資產如下,紐約大學附近有一座別墅,內有三台車,總價值三千萬美元,目前已經以4500萬美元的價格轉手,收益已經轉入您花旗銀行的帳戶內,花費了七百萬美元收購了李氏牧場,蘭登書屋已經把您上一季度的版稅收入三千六百萬美元打了進來。您名下的投資公司持有谷歌3.5%,甲骨文7%,英特爾0.7%,微軟3%,蘋果3%,安特銀行15%,領英7.3%,花旗銀行帳戶餘額三億兩千五百二十七萬美元。」

李斯科聽著財務人員的報告,覺得自己目前的資產投資都很合理,他敲了敲桌子,

「投資公司去兔國開辦大陸辦事處,優先接觸投資以下的公司,」李斯科拿起筆寫下一些公司名字。

「投資的時候溝通好,我們能給他們提供上市的幫助,不要尋求權利,我們做的是天使投資,隻想上市獲利,可以把股份交給公司現有董事長代管。」

財務人員很快就把吩咐通知下去了,李斯科獨自在沙發上躺著,嘴角洋溢著笑容,「重生真好,一手王炸。」

李斯科開車去往李氏牧場,有些童趣的大門上掛著招牌,「小馬茉莉牧場」。

他撇了撇嘴,從路邊拿起石頭,三兩下就砸碎了,打開大門,李斯科站在門口,望著裏面熟悉的一草一木,有些感嘆,這裏是他祖上幾代的基業,現在自己收回手中,要好好打理,不求這裏掙錢,經營下去隻供自己用就好了。

他往前走,看到自己的別墅,別墅有三層,一樓是客廳,廚房,還有健身房。二樓是臥室,總共有五間,頂樓備了一層花園。

他拿起電話,「喂,大衛,過來一下。」

大衛是一個四十多歲的牛仔,靠著在鎮上給牧場打零工為生,瑪姬把他介紹給李斯科,斯科很快就決定錄用他作為牧場的工人,簽訂了合同,周薪七百美元。

「牧場清理一下,把招牌換了,然後看看需要什麼東西,列個清單給我,以後牧場主要種植牧草,養幾十頭牛,買幾匹誇克馬回來,留一片地種菜,牧場後面全部種上薰衣草,湖泊裡放著魚進去。」

大衛拿出本子,大概盤算了一下,「BOSS,牧場需要捆草機,牛欄需要修理,大門修理,還有需要兩輛皮卡。」

李斯科擺了擺手,「去辦吧,到時把帳單拿給我。」

他去鎮上屋子裏拿了自己的行李,回到牧場,把俱樂部前輩送的書一本本放進書房,拿出蘋果公司送給他的特製的筆記本電腦,泡了壺茶,茶葉是他特意跑去唐人街買的,十幾美元的碧螺春,前世他在家碼字最喜歡的那種。

「舒服。」

李斯科曬著太陽,在躺椅上搖晃著,這裏無憂無慮的生活,真是他夢想了很久的日子,穿越至今一直都緊繃的神經放鬆了下來。很快他就隨著搖晃睡了過去。

等他醒來,自己身上蓋了一層被子,他睜開眼看了看,茉莉在廚房裏忙活著。

「茉莉,」李斯科喊了一聲,

「BOSS,晚上吃牛排吧?」

茉莉很快回頭問到,茉莉是大衛的老婆,李斯科以後讓她負責自己的飲食和衛生,還在牧場裡的員工宿舍給他們分配一間房子。

員工宿舍是前任牧場主從李斯科父親那裏接手之後蓋的。

「都可以,謝謝你的毛毯。」李斯科對吃什麼沒有太大的追求。而且在牧場裡,大部分牧場主都是吃牛排。

他打定主意,下次去唐人街一定買些配料自己做些中餐,天天吃一樣的東西,誰都會厭煩。

李斯科上樓洗了個澡,渾身涼爽,剛下樓就看到了公雞進來。

「嘿。兄弟,」

公雞和李斯科來了個撞胸。他們自從李斯科高中離開鎮上也是很久沒見過了。

公雞現在三十歲了,有著美國男人一切的特點,大肚腩,茂密的連腮胡,還有微卷的頭髮。

「兄弟。聽說你想找我來幫你管牧場?」

公雞剛坐下就急忙問。

李斯科從冰箱裏拿出啤酒遞過去一瓶,他知道這是公雞的最愛。

「是的。你知道我對於牧場一竅不通,我主要職業是作家,我目前在籌備一本書,再次向諾貝爾衝擊。」

他灌了一口啤酒跟公雞撞杯。

「後續牧場我主要維持經營。供自己所需,我想把它發展成家庭牧場,種植些無轉基因蔬菜和糧食,多出來的釀些啤酒,養幾十頭牛。可是你知道的,博拒絕了我。」

公雞又灌了口酒,「他一直把我當做小孩子。」

李斯科看到他這樣,就勸他,「博也是為你好,要不你跟瑪姬商議一下?」

公雞默默點了點頭。

第二天,李斯科剛從睡夢中醒過來,就被急促的電話聲打破迷茫。

「喂,我是公雞,瑪姬勸過博了,我可以去你那工作了,現在我該喊你BOSS了?」

李斯科精神來了,「真的麽?太好了,我這裏很多事情都需要你來接手,今天你去找大衛,去參加牛拍賣會,這是你擅長的。」

「當然,請準備好你的支票,我會滿載而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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