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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科的美國生活》五百四十六.後怕的張黎
「這裏有腳印,看來這個大傢夥是沒有離開的。」

大衛指著地上的腳印,驚喜的說著。

要是再尋找不到蹤跡,大家就可能要無功而返了,這次出來的目的就完全沒有了,索性是找到了線索。

至於為什麼說是大傢夥,因為山林中霧氣比較重,空氣潮濕,就連地上的泥土都是濕潤的,所以上面的腳印還是很清晰的,看著那比平常野豬腳印大一圈的痕跡,很明顯就能知道大家這次的對手體型可能是比較龐大的。

「這麼大?」

李斯科和雷特也感覺十分的驚訝,對視了一眼,手裏不由自主的握緊了槍支,好像能給自己力量似的。

聚集了一會,大家的目的很明確,沿著地上的腳印開始往裏面走,同時加強了戒備,眼睛也開始四處打量,試圖能夠第一時間就能發現獵物的蹤跡。

往裏面走了十分鐘左右,腳印的痕跡開始慢慢的變淺了,可能是這塊地方的泥土經過太陽的照射,變得有些堅硬。

同時大家的神經也崩的越來越緊,忽然,雷特停下了腳步,做了個暫停的手勢,然後把槍口對準了位於左前方的草叢中,那裏正在有些晃動。

大家收到信號,也開始屏住呼吸,停住了自己緩慢的腳步,跟隨著把槍口轉移了過去。

等待了一會,公雞有些忍受不了凝固的氛圍,在他看來,自己這一方有這麼多武器在,野豬就算是衝出來了,也會在集火下立刻斃命,根本沖不到人群中,所以蹲下了身子,從地上撿起了凝固住的泥土快,朝著目標所在的地方砸了過去,做完這個動作之後,立刻抬起了手裏的獵槍。

「砰。」

一個白色的影子高高的躍起,雷特直接開了槍,大家定睛一看,是一頭野獸。

「呼~什麼嘛。」

大衛嘟囔了一聲,剛才的烽火雷行之間,他差點就忍不住扣下了扳機了,沒想到只是一隻小兔子。

他走上前去,蹲下身子,把獵物從地上撿起來,因為雷特的武器是步槍,還是一擊命中,所以傷口並不大,只需要把傷口附近的肉給割除,這隻野兔就能吃了,拿回家還能加個餐呢,總不至於要空手而歸。

正當他想回過頭跟大家示意獵物的體積,還沒來得及張開口,神情就有些獃滯了,雷特第一時間發現了,他很敏感的知道自己的身後出現了情況,立刻大喊一聲,還沒放下的槍口立刻迴轉,對準了身後扣動了扳機。

「後面。」

其餘幾個人的動作也不慢,李斯科緊隨著大家回頭,一頭紅著眼睛,口裏有兩支長長的獠牙,口水都滴到了地上,體型碩大的野豬瞬間出現在了面前,他甚至能看到對方獠牙上閃爍的冷光。

「砰砰砰砰砰砰砰。」

槍聲響成一片,因為體型巨大,所以大家都比較好瞄準,幾乎每一槍都打在了目標的身體上。

只不過收效漸微,動物常年在樹林和山上生活,已經有了豐富的自保經驗,野豬的身上裹了一層加一層的淤泥盔甲,這成了它的最棒的防彈衣,很多子彈並沒有打到身體裏面去,而是沉陷在了淤泥裏面。

眼看著野豬越來越近,大家都開始有些慌了,反倒是查爾斯和雷特這兩位經歷過槍林彈雨的退役軍人鎮定了下來,屏住呼吸,放空腦袋,瞄準著野豬的眼睛,一槍打出。

「砰砰。」

兩聲槍響,野豬的身體停頓了一下,但是在巨大體型的帶動下,還是往前走了幾步,才砰然倒地。

看著眼前的野豬,甚至李斯科感覺自己往前一步,就能觸碰到獠牙,他瘋狂的呼吸著,剛才因為太緊張而出的汗睡著臉龐往下流,後背的襯衣都已經濕透了。

轉過頭觀察著大家的樣子,也都相差不多,都是一副緊張過度的樣子,只有查爾斯和雷特兩個人相對來說好了一點。

「這可太刺激了。」

大衛扔掉了自己手裏的槍,有些脫力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誰能想到這麼巧,就在大家為了假情況懊惱的時候,野豬就那麼出現在了背後,要不是自己很碰巧的看到了,再加上雷特的反應很快,說不定這隊人就有幾個會受傷或者折損。

「可真大啊。」

公雞則是很快從驚慌的情緒中恢復了過來,他幾乎是最後一個察覺到危險的,轉過身還沒放幾槍,野豬就被解決了,所以感覺後怕的情緒還沒及時的上頭,就很快消退了。

看著眼前的野豬,公雞覺得這幾乎是自己看過最大的野豬了,應該是有些年頭了,出現在大家的面前,感覺像是一輛汽車的面積,粗略估計,應該是有五百公斤左右了。

比李斯科前幾年上山的時候遇到的那頭還要重,不過也在清理之中,落基山脈可是涵蓋了好幾個州的面積,是美洲科迪勒拉山系在北美的主幹,南北縱貫4800多千米,最高海拔4399米,所以這裏的各種野生資源十分的豐富,再加上野豬這個東西的天敵還是很少的,大的野生動物對它厚厚的盔甲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小的呢,基本上遇到就會成為它的食物,所以在陸地上,它們基本上可以算得上是食物鏈頂端的存在。

可不要認為野豬是隻吃草的,它們有的時候還會吃鳥蛋,野雞和兔子,還善於捕獵老鼠和蛇,基本上是草肉系都可以食用的。

李斯科慢慢的也恢復了精神,站在原地開始考慮這麼龐大的體積該怎麼運輸到山下去。

目前他們正處於山靠下的半山腰,從這裏走到山底,要走半個小時左右,而且路程中只能用腳走,一些狹小的道路還需要一個個的通過,再加上這頭野豬的體積太大,李斯科估計他們這群人全部使上最大的力氣,都不能讓屍體移動分毫。

要是就這麼拋棄在這裏,又有些太浪費了,打獵的過程中當然要有獵物的屍體來彰顯榮耀,不然跟別人講起的時候,大家還會以為你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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