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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案偵查手記》第二百零一章 服裝店殺人案(二)一更
屍體被裝進屍袋準備運回隊裡,袁方清楚的看到死者肉色的襪底很臟,已經發黑,他又仔細的看了看地面,嘴裏嘟囔道:「沒到關門時間,地很臟,兇手速度很快,死者掙扎,鞋掉了,兇手為啥想把死者拖到樓上去?為啥拖了一半就不拖了?」

劉軍走過袁方身邊,說了一句:「著啥急,一堆線索呢,等報告吧!」

袁方抿了抿嘴點了點頭,跟著劉軍一起出了服裝店。

回到辦公室,韓健建議先吃午飯,要不然一旦開始分析案情,又不知道幾點了,再說,死者丈夫張大龍一會兒還要來,警隊離華陽鎮還是有些距離的,一來一回的需要點時間,別管兩口子之前感情如何,只要沒確定張大龍是犯罪嫌疑人,總不好耽誤人家太多時間。

袁方沒有意見,他打開記錄本已經開始寫了,至於中午吃什麼,吃的東西是怎麼到嘴邊的,這都不是袁方需要考慮的事,反正他沒有功夫去食堂,張勇他們不會餓著他。

幾個人狼吞虎咽的剛吃完飯,譚局推門進來了,腳步沒停就開口了:「怎樣?有方向了嗎?」

袁方一邊剔牙一邊反問:「你真當我是神?」

「怎地,這個案子有點棘手?」

「那倒談不上,就是線索太多,還需要理清楚!」

「說說看!」

「我就納悶了,從啥時候起,領導對我工作的要求已經到了沒見屍檢報告就要聽彙報的程度?」

「你問誰呢?」韓健一邊和楊光收拾著桌上的飯盒一邊說:「每次不都是你自己從出現場開始就叨叨個沒完,這一通推理,攔都攔不住,然後你還挺走運,三次有兩次讓你蒙對了……」

「來,你蒙一回!」袁方拉著拉韓健的胳膊。

「這個案子就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張勇倒是先開口了:「應該是情殺!死者個人生活作風上有點問題,這一點周圍商鋪的人都知道,可見死者生前有多過分!再有,死者和她丈夫正在準備離婚,倆人已經分居了一段時間,平時都是死者自己住在服裝店裏。」

「然後呢?」袁方問。

「然後等痕檢報告唄然後!再然後根據鞋印,煙頭,還有死者指甲縫裏的生物檢材挨個比對和死者關係近的男性……」

「有道理!我想問一下,兇手如果是跟死者關係曖昧的人,為啥不在二樓臥室行兇,而是在一樓賣場?一樓可是有大門,大門可是透明玻璃!再有,為啥兇手不等到死者收工關門之後行兇,而是在快關門的時候動手?」

「你怎知道死者遇害的時候還沒關門?」韓健馬上問:「老劉可是說死亡時間在八點到十點半這個區間!」

「死者穿的啥?」袁方問韓健。

韓健看了眼張勇,又看了眼周奇和楊光。

「不用回憶死者身上穿的是啥顏色,啥款式,只有一個區別,死者遇害時穿的是休息時穿的家居服,還是工作時比較時尚類的衣服?老劉說死者穿了一雙高跟的皮鞋,掙扎的時候蹬掉了,如果收工了,第一件事是不是應該換拖鞋?再有,案發時時間並不晚,可為啥沒人聽到打鬥聲,沒人聽到呼救聲?」

「為啥?」幾個人異口同聲。

「因為死者掙扎反抗的時間很短,也就是說從事發到死者遇害,時間很短,短到還沒有來得及引起別人的注意,死者就死了!」譚局開口了。

「就是這意思!」袁方拍了一下大腿,站起身來邊說邊溜達:「死者如果沒有掙扎就遇害,說明兇手不僅蓄謀,行兇的舉動出其不意,而且死者對兇手沒有戒備!但是,如果死者反抗過,至少說明倆人的關係沒有好到讓死者放下戒備……」

「也可能是倆人說著說著起了爭執,兇手沒控制住這才動手了。」周奇分析道。

「有道理!但是如果起爭執,就要有爭吵,一兩句爭吵就能讓人起殺心的,屬於啥糾紛?死者的服裝店在商業街上,雖說沒有多熱鬧,門口時不時的過倆人還是正常的吧?大冷天的,估計中午都沒啥人,更別說晚上了,但是,如果有爭吵,哪怕只有一個人聽到了或者看到了,都有可能引來看熱鬧不嫌天冷的人……」

「照你這麼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是怎做的呢?服裝店裏開著燈吧?因為你推斷死者還沒收工關門嘛,外面看裏面會很清楚,而且萬一行兇的時候進來了顧客怎辦?」張勇問。

「所以我才說整個案發時長很短!首先我也贊同兇手和死者產生了爭執,兇手是衝動下作案!但是從開始到結束一定很快!出現場的時候,你們有沒有在服裝店門口往裏仔細看過?如果死者是倒在展台後面被兇手掐住脖子,就算門口有人路過往裏看,也只能看到兇手蹲在那,不仔細看,看不到死者露出來的腳!當然,兇手行兇的時候可能根本也沒想到顧忌這些……」

「我就不明白了,跟死者關係曖昧的人為啥就不能這套程序?非得吵得人仰馬翻的才能證明倆人關係不一般?」

「死者死後遭受了性侵,當然,還要等屍檢報告,你有沒有想過,兇手為啥會在死者死後產生這種變態的想法?」袁方看了眼張勇。

「心裏變態的人怎想的我哪知道!」

「有一點咱們意見是一致的,那就是兇手是衝動作案!兇手掐死死者之後,肯定有那麼幾秒嚇到了,他首先想到的是啥?轉移屍體對不?哦,不對,應該是先把店門在裏面反鎖上,把燈調暗,然後轉移屍體!」

袁方說著又開始溜達了。

「屍體怎轉移?轉移到哪去?兇手看到了樓梯,他先上樓看了一遍,還翻了一通,然後覺得把屍體運到二樓臥室再說!他重新回到一樓,拖著死者的腋下開始往樓上拖,為啥沒抱著?應該是因為兇手不是那種壯碩的身材,死者目測有一米六五吧?不是很瘦!」

「兇手並不健碩,拖著死者上樓應該挺費力,死者的上衣因為拖拽朝上聚攏,露出了腹部乃至胸部,激起了兇手變態的慾望!樓梯沒有對著店門,外面看不到這裏,兇手發泄之後……臨走時為啥要把一樓的電腦抱走?主機卻留下?」

袁方說到這裏站住了,他看向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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