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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並天下》第二百五十五章 改革稅制(一)
未央宮,宣室殿。

數月以來,大漢各地商貿大興,大司農府和少府徵收的賦稅和經營的收益也隨之增長了不少。

這一日,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滿面春風的進宮面聖,二人各自抱著幾份竹簡,準備將今年以來的收入情況向天子劉洵稟報一番。

當天子劉洵看到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呈報的奏章之後,臉上只是淡淡一笑,與二人說了一些勉勵的話而已。

天子劉洵的反應如此平淡,實在是出乎了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的預料。

如今超朝廷的收入增長不少,在應付北征匈奴大戰、興建全國馳道網絡、推廣各式新興產業,每一處都需要耗費大量的錢糧,但是朝廷的盈餘依然可以緩慢的增長,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對此都很滿意,也非常有成就感。

可是二人想不到,天子劉洵卻對這樣的緩慢增長有些失望。

在天子劉洵的預想之中,此時大漢各地的商貿都已經開始興起了,特別是少府下屬的各處產業,都開始蓬勃的發展起來,按理說朝廷的稅收應該出現大幅度的增長,可是現實卻並不是如此,讓天子劉洵很是驚訝。

忽然天子劉洵想到了此時的稅制問題!

在此時的大漢,稅收的大頭還是人頭稅和農稅,對於商稅隻徵收很少的稅額,甚至對很多的商品並不徵收賦稅,這就讓朝廷喪失了很大的稅源。

由此,天子劉洵忽然動了改革大漢稅制的想法,便對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說道:「朕以為朝廷結餘雖然在持續增長,但是增長的幅度還是不大,這是否與當下朝廷稅制不完善有關?二位愛卿可以議一議!」

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聞言都是吃了一驚,天家竟然認為朝廷的收入增長的慢?

二人都是微微一愣,而後大司農耿壽昌拱手說道:「啟奏天家,我大漢的賦稅制度承襲於前秦,而前秦的賦稅制度又從周室諸侯國的制度演變而來,已經很是完備了!」

「朕願聞其詳!」

「諾!」

「啟奏天家,我中國之地,自古以來便實行以土地稅(包括依附於土地的戶稅與丁稅)為主,以商稅(包括關稅與市稅)為輔的制度。這一稅制,早在周天子時期便已經出現,到了前秦時期已漸趨完備。」

「前秦典籍《周禮·大宰》有雲:以九賦斂財賄。九賦即指邦中、四郊、邦甸、家削、邦縣、邦都、關市、山澤、幣余等九種賦稅。不過在前秦吞併天下之前,諸侯各國紛爭不斷,而各諸侯國卻相繼實行「履畝而稅」的田賦制度。如齊國的「相地而衰征」,即根據土地的好壞或遠近分等級徵收田賦;魯國的初稅畝,即不分公田、私田,均按畝繳納租稅;楚國的「量入修賦」,即根據收入的多少徵集軍賦;鄭國的「作丘賦」,即按田畝徵發軍賦。而後各國為了應付戰爭支出需要,爭相進行賦稅制度的改革。例如秦國商鞅變法廢除井田製,承認土地私有和買賣,按土地多少徵收田賦,按人丁征戶賦。鼓勵耕織和分戶,對耕織收入多的,免其徭役;一戶有兩個以上成年男丁而不分家的,要加倍徵收其賦稅。這些改革,促進了民間商貿的發展,增加了朝廷的收入,為以後前秦統一六國積攢了充實的國力!」

「而始皇帝兼並天下,便頒佈了:使黔首自實田的法令,令所有大戶和有田的農民自報所佔有土地的數額,規定每頃土地繳納飼草三石、禾稈兩石。如隱報土地,少繳或不繳租稅,要受到懲處。鄉佐已向農民徵收田租而不上報,也以隱匿田畝論處。除田賦外,前秦還徵收包括戶賦和口賦在內的人頭稅;並徵用大批民夫,如服役於郡縣的「更卒」,服役於中都官的「正卒」,以及屯戍邊境的戍卒。由此百姓的賦稅徭役負擔沉重。」

「如今我大漢的賦稅承襲秦製,但鑒於前秦滅亡的教訓,減低了田賦的稅率,先規定十五稅一,以後又減為三十稅一。除田賦外,還另有「算賦」、「口賦」、「更賦」等人頭稅。算賦開始於高祖四年,民十五歲至五十六歲每人均出算賦錢,一百二十錢為一算,賈人及奴婢加倍,出二算。到了惠帝六年減輕算賦三分之一。口賦是未成丁的人口稅,孝武皇帝在位期間朝廷對外用兵頻繁,導致國庫匱乏,於是令民三歲至十四歲出口賦每人二十三錢。」

「此外,朝廷還規定民二十歲開始服徭役,到五十五歲免除,不服役的可一個月出錢二千,謂之更賦。此外,朝廷還徵收戶賦,戶賦是在封君食邑內對民戶徵收的一種稅,每戶二百錢,供封君列侯享用,不直接列為朝廷的收入。」

「到了如今,在朝廷的收入之中,主要稅收是田賦和人頭稅,另有名目繁多的商稅和山木等雜稅。其中包括有對商賈手中積存的錢財與貨物徵收「算緡錢」,對車船所有者徵收「算車船」;對買賣的馬牛羊等牲畜徵收牲畜稅,鹽、鐵、酒稅(或專賣)等;還有貨物通過稅即關稅和對市肆、額徵收市租。」

大司農耿壽昌洋洋灑灑說了大半個時辰,天子劉洵聽得非常認真,也肯定了自己的想法:大漢朝廷徵收的商稅太少了!

如此一來,即便是民間商貿大興,朝廷也徵收不到多少稅賦,大頭都被民間的門閥士族和豪強收入囊中了,天子劉洵意識到自己的富國強兵之策並沒有達到目的,反而讓那些豪族變得越來越肥!

接著,少府卿霍利也為天子劉洵解說了一些關於朝廷賦稅的情況。

早在前秦時期便有成文法典《秦律》,其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法律有《田律》、《廄苑律》、《金布律》、《關市律》、《倉律》、《工律》、《徭律》等。對徵稅的對象、品目、稅率、納稅人、處罰等都有明確規定。

而大漢在秦律的基礎上發展得更加完備。當年孝武皇帝任用張湯、趙禹等人制定的律令就有三百五十九章之多,對執法犯法官吏的製裁也更加嚴厲。

魏、晉、南北朝和隋唐時期,在均田的基礎上不斷改革完善。到了宋、元、明、清時期,隨著均田製的破壞,土地兼並之風日盛,在不斷清丈田畝、整理地籍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地、戶、丁稅的合併徵收,並加強商稅和鹽、茶、酒等貨物稅的徵收制度,從而使商稅與貨物課稅成為中國封建末期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

聽了許多之後,天子劉洵不由得想到了後世歷朝歷代的賦稅制度。

隨著華夏手工業的發展,到了宋代以後,工商稅逐漸收成為各朝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課稅範圍日漸擴大。就徵稅物品來說,宋代有谷、帛、金銀鐵、物產等四類二七品。還有鹽、茶、酒、礦產稅課或專賣,對內有關市之稅,對海外商業有市舶課。

到了後世明清兩個時期,進一步對工商各稅課徵,沿江河口岸設立關卡徵收關稅。滿清設戶部稅關、工部稅關數十座,徵稅對象包括衣、食、用物及雜貨等項,還兼收船稅。此外還有落地稅、牙稅、當稅、契稅等雜稅。

由此,天子劉洵聯想到眼下門閥士族和豪強的情況,這些豪族掌控了海量的工坊、商鋪、商隊等等,涉及了眼下能夠賺大錢的各行各業。

所以天子劉洵心中清楚,即便自己開始對商貿徵收重稅,對於民間普通百姓的影響也十分有限,出血最大的便是門閥士族、豪強這樣的豪族!

不過天子劉洵也非常清醒,自己一旦開始對商貿徵收重稅,便要制定好法律制度,防止門閥士族、豪強將朝廷徵收的賦稅轉嫁到平民百姓的頭上,以免自己好心辦壞事!

於是,天子劉洵對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說道:「朕聽了二位愛卿的講述,覺得眼下朝廷徵收的賦稅之中,人頭稅和田稅佔了絕大部分,與眼下商貿大興的情況非常不符!所以,朕決定增收商稅,並且開始核查門閥士族、豪強、商賈的財產、產業規模等等,為開徵新商稅做準備!」

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聞言頓時膽戰心驚,二人驚呼道:「天家這是要重現孝武皇帝的手段!」

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所說的便是當年孝武皇帝以告緡為手段,重擊商賈的事情。當年孝武皇帝以此為手段,幾乎將大漢商賈豪族一網打盡,雖然大大增加了朝廷的收入,但是也讓大漢的商業遭到了毀滅性的打擊,直到孝昭皇帝時期,經過了十幾年的時間,大漢的商賈階層才緩了過來。

所以此時大司農耿壽昌和少府卿霍利聽了天子劉洵的話,都是嚇了一大跳,還以為天子劉洵是急於弄錢,想要走捷徑了。

天子劉洵看著二人的樣子,大笑起來,說道:「二位愛卿不要多想,朕並不是想要再次實行告緡,而是想要改革大漢的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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