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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上梁山》第178章 建房不是隨心所欲
自唐代中期均田製崩潰以來,以往的土地國有製再也不佔統治地位,代之以土地私有製。作為不動產的土地,立即成為商品領域流通頻繁的、最主要的大宗商品。正如宋人生動表述的那樣:「古田千年八百主,如今一年換一家。」

這次,兩百三十三貫錢,換得百畝土地並上面的一處宅院,家主姓王。

在王倫看來十分值。百畝隻多不少,在測算面積時,邊邊角角的地方都沒統計在內,劉縣令其實是送了不少人情的。

甜水巷那邊太擠了,不但影響到他現在的肥皂生意擴張,還限制了他在其它領域的探索。有了這塊地,他可以做許多事情了,而且還隱秘。

只要在半島的結合部壘一道圍牆,便能與外界很好地隔絕開來。有李師師的關係,相信祥符縣沒有人不長眼來招惹他吧。

離靖康之變還有好久呢,王倫至少可以快活十來年。相信有這段時間的經營,能夠給他帶來足夠的財富。

只是當劉縣令離開,他和紅玉面對明顯面色不善的村民和一直冷眼相看的聞學究時,他才認清這樣一個事實:自己的莊園是建立在安仁村上的!

現官不如現管,如果被鄉民敵視,自己的生意也不可能做得好的。

「王大郎,此是何意?」聞煥章話問得很冷,他的臉色很不好看。

原先,范少監在的時候,田地可是租給當地的村民耕種的雖然宋朝並不像明朝那樣讀書人有特權,但是在田稅上面還是有優待,至少比普通的農民少交些稅。所以,安仁村有許多人便是靠著租他的田地來過活的。現在王倫把田地買下,對他們的生活可能會有極大影響。

所以許多鄉民有敵視就再正常不過了,不管怎麼說,這都是奪人飯碗。

另外,鄉民的思想很樸實:范少監是個為民鳴不平的好官,現在犯了事,不能連他的家都被端了。可能這也是一直以來祥符縣只能封而無法出賣的原因之一,畢竟買家都會考慮到這一因素,又不是像城裏那樣完全可以獨家獨戶地過日子。

或許這也是劉縣令這麼慷慨地給王倫送溫暖的原因吧?

不過不管怎麼說,到底是仁人志士,常懷忠義之心啊!

對此,王倫早有腹稿,必須在這件事情上得分:「小可也是欽佩范少監高義,本來絕不會打它的主意。但是後來一想,如果別人過來把它買下,將來范少監一家回來可就真的無著落了。所以思來想去,覺得最好的辦法,便是小可買下替他保存!」

這地方太大了,根本用不完那麼多,並且王倫看過了那處房子,其實並不中意。

宋朝的農村地區一般平民住房多為茅屋,富裕的住宅以茅屋和瓦房相結合,構成一組住宅。范良在沒出事前算是級別還行的中層幹部,所以稍講究些,但也無非是屋頂以草和瓦覆蓋,外建門屋,內為四合院。

王倫見過了三皇子、晉康郡王府乃至楊戩的府第,也見慣了閻婆惜、孫三四居住的小巧精緻,還見識了潘金蓮家院落的宏大,所以在住房上面,就有自己的想法。

又不是在寸土寸金的東京!這裏可是地道的農村,土地廣闊,只要不僭越,可以自由建造。

先期投入不會太大,那就暫時不動范家的宅院。並且從地理位置上講,范家偏向村落那邊,並不符合王倫的需求。

他的新家準備建在河邊。

除了能夠引汴河的水到家裏來可以讓他在盛夏之際可以在家裏就能游泳之外,還有佈置庭院、建造自己的私家園林之用。

當然,一個最重要的功能自然是方便貨物的運輸。在堤岸處修一個小型碼頭,得空的時候,還能去戲戲水,乘舟遨遊天地之間,不亦快樂乎?

見他這麼說,村民們特別是租戶們的臉色稍霽,便是聞煥章也將信將疑。這年頭花三十三貫買一套房而不住,節操不能說不偉大。

其實王倫想得更遠。

自己在這邊建房設廠,肯定需要用人,看這邊的情狀,周邊就是廉價的勞動力,沒必要擔心自己買了田地被對方賴著不撒手。等到工廠建成,來務工的人只要看到收入遠超務農,肯定會有想法的,那時收地變廠完全不會有反彈。

自己現在勢單力孤,和村民們的關係不打好,想穩住陣腳都不能夠,不如送人情。當然,鬥米恩升米仇的事他是不會做的,每年交給自己和官府的地租都不會少。

沒有人質疑,畢竟種田交糧天經地義。只是租地的村民在獲得王倫繼續租種的承諾後馬上喊他為「王大官人」,讓平時隻敢謙稱自己為「小可」的王倫小激動了一把。

哥也是小有身份的人了!

沖著這份尊重,王倫都覺得自己要趕快發達,這樣才能真正對得起「大官人」這個尊貴的稱呼!

「聞學究,小可在此地人生地不熟,現在要建房建廠。若是學究有認識這方面的人物,煩請推薦一二!」

要拉進與人的關係,幫忙是個很好的辦法,並且請對方幫忙讓對方有機會示恩於己是特別實用的手段,王倫便是用的此招。

他也確實不懂在大宋建房的規矩。

聽他說要自建房,聞煥章的臉色又是一番釋然。既然要自建房了,再打范家主意的可能性便小了很多。這個忙,他覺得有必要幫。

「此事易耳。不知道官人有何要求?」

王倫便把方案約略略地一提,倒把聞煥章驚得頭像撥浪鼓一般搖起來。

「不妥!」

依王倫的意思,他是想建一幢三層樓的小別墅的,既緊湊,又節約土地其實是他很嚮往在空氣清新的早晚斟一壺茶在陽台上看風景的生活。

登高望遠,何其愜意!

只是他的美好理想馬上就破滅了。

因為在宋朝法律中,只有皇家、貴族方可設立四重簷,也就是蓋個四層高的房子,每一層的四角都做成飛簷;凡六品以上可設重簷,也就是六品以上才能蓋兩層樓的飛簷。

對王倫這種沒有任何政治背景的商人,只能蓋一層,並且飛簷的起翹之勢還不能太高!

誰說宋朝商人地位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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