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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事講將2》第431章 伴食宰相——盧懷慎
裴光庭,字連城,絳州聞喜人,唐朝宰相,右衛大將軍裴行儉之子。出身河東裴氏中眷房,以門蔭入仕,歷任太常寺丞、郢州司馬、司門郎中、兵部郎中等職,任職期間建議突厥參與封禪,遷鴻臚少卿,拜兵部侍郎。裴光庭拜相,授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次年遷侍中,裴光庭任相期間,提出「循資格」,以資歷作為擢用官吏的標準,還建議向吐蕃傳播中原典籍,監修國史,後封正平縣男。裴光庭病逝,時年五十八歲,追贈太師,謚號忠獻。

裴光庭,幼年喪父但因母親厙狄氏,深受武則天的寵信,得以累遷至太常丞。唐睿宗年間,裴光庭因是梁王武三思的女婿,被貶為郢州司馬。開元年間,裴光庭歷任右率府中郎將、司門郎中、兵部郎中,他沉默寡言,不善交遊,但工作嚴謹,受到時人的推崇。

唐玄宗到泰山封禪,中書令張說擔心夷狄會趁機入侵,欲加強邊防軍備。裴光庭表示反對,認為有違封禪本意,會使封禪之舉名不副實。他道:「夷狄之中,突厥實力最強,也有與我大唐修好之意。若遣使赴突厥,讓其派人參加封禪之行,必會欣然從命。突厥若來,諸蕃君主必相繼而來。到時我們就算偃旗息鼓,也能高枕無憂。」張說採納了他的建議,並改任他為鴻臚少卿。東封結束後,裴光庭升任兵部侍郎。

裴光庭升任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禦史大夫,後又改任黃門侍郎。當時,宇文融因善於斂財,被罷去宰相之職,唐玄宗鑒於朝廷財政困難,對宰相道:「如今國庫用度不足,你們認為應該怎麼辦?」裴光庭無言以對,他擔心宇文融被起用,便行使禦史大夫職權,彈劾宇文融交遊朋黨,並稱其子貪贓受賄,宇文融最終被貶到平樂縣。

裴光庭升任侍中,兼吏部尚書,並加弘文館學士,他撰寫《瑤山往則》、《維城前軌》各一卷,對玄宗加以諷諫,唐玄宗下詔褒獎,賜絹帛五百匹,並命皇太子李瑛在光順門接見裴光庭。裴光庭還引薦李融、張琪、司馬利賓等人入值弘文館,打算按照左傳的體制編寫《續春秋經傳》,並請玄宗撰經,但《續春秋經傳》最終未能完成。

吐蕃遣使入朝,以金城公主的名義求取《詩經》、《春秋》、《禮記》,秘書正字於休烈上疏反對:「東平王劉宇是漢成帝的親弟弟,他求取《史記》、《諸子》,成帝尚且不給,何況吐蕃是我大唐之仇敵。若授以經典,使其知用兵韜略,變得更加狡詐,會對中國不利。」唐玄宗與宰相商議,裴光庭道:「正因吐蕃愚昧頑固,方要賜以詩書,讓他們受到教化,於休烈在書籍之中只看到權略變詐,卻沒有看到忠信禮義。」唐玄宗遂將典籍賞賜吐蕃。

唐玄宗命裴光庭與中書令蕭嵩分統南衙左右廂兵,裴光庭隨唐玄宗祭祀後土,加授光祿大夫,封正平縣男。裴光庭病逝,時年五十八歲,唐玄宗廢朝三日,追贈他為太師,命張九齡為他撰寫神道碑文,太常博士孫琬建議給裴光庭定謚號為克,但玄宗卻賜謚忠獻。

裴光庭任相期間,提出了新的用人制度,以資歷作為選拔人才的標準,稱為「循資格」。唐朝初年,吏部都以才能作為選拔官吏的標準,有才能的破格提拔,沒有才能的只能長期擔任低職小吏,甚至有的人取得做官資格二十年之久,也沒有得到任何官職。裴光庭拜相後,進獻《循資格》,提出選用各級官吏,以年資為擢用官吏的條件,不論有無才能,資歷滿後就可陞官。

《循資格》對於各種官職的任職年限和晉級方式都有嚴格規定,不得逾越,只要不犯錯誤,都會有升無降,這讓因才能平庸而長期得不到升遷的官員欣喜不已,紛紛稱其為「聖書」,但才俊之士卻無不怨嘆。裴光庭去世後,「循資格」被中書令蕭嵩叫停,他所提拔的官吏也都被罷為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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