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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書七零成了大佬心頭嬌》第409章 什麼事比結婚還重要?
魏臨畢竟不是小孩子,之前拘著他,是因為擔心他的身體情況。

剛才魏母也反思了一下。

也確實,魏臨身體本來就不好,再在家窩著更容易出問題,難得出來一趟,不如隨了他的意,讓他好好遛遛彎,散散心。

「玩去吧,啊!好好玩。」

魏母也沒問魏臨身上錢票夠不夠用,直接從小包裡抽出一張大團結,四張二兩的糧票塞了過去。

好像是覺得小風吹著冷,魏母利落關了車窗。

魏臨:……

這是……

還把他當七八歲要糖吃的小孩呢。

站在風中凌亂片刻,魏臨低頭以拳低唇遮掩微微勾起的唇。

把錢和糧票裝進口袋,魏臨收斂笑意,轉身朝百貨大樓大門走去。

他媽說的不錯,有些事,確實不能再拖下去了。

*

顧家廚房,宋琪和魏嵐面對面坐著,中間的桌子上擺了一碟小魚乾和煎的兩面金黃的魚塊。

宋琪正捧著一碗魏嵐牌酸辣粉大吃特吃,「以前也沒見你做飯,沒想到你現在做飯的手藝都這麼好了?」

魏嵐頓了一下,笑道:「下鄉又不跟在家裡一樣,有些事總要嘗試去做,多做兩回,自然就熟練了。」

中午吃過午飯後,魏嵐就喊著顧朝往八隊去,本來是想去找宋琪,沒想到在路上和宋琪撞了個正著。

因為距離七隊更緊,魏嵐索性就邀宋琪來了顧家。

宋琪不知道魏嵐年後返京的事兒,這幾天八隊知青陸陸續續去縣裡買車票,看時間差不多了,她才想著過來問問魏嵐什麼時候回去,好一起買票。

「我給你織了一件毛衣,一會兒試試?」

宋琪點點頭,不好意思嘿嘿笑道:「你真厲害,學會了這麼多東西,不像我,除了幹活兒,別的啥都不會。」

宋琪拿筷子的手紅腫不堪,凍傷很厲害,悄悄她滿臉真誠笑容,一點也不在意。

魏嵐看了,心裡很不是滋味。

微籲了口氣,魏嵐挪開視線盯著桌面,「這次回去,就別來了吧。」

「你來我就來,你不來,我也不來。」

一聽魏嵐打發自己走,宋琪連忙表態。

「你喜歡我哥,回去守著他就是,手這我有什麼用?」魏嵐氣惱睨了宋琪一眼,很想掰開這個傻姑娘的腦袋,看看她腦子裡到底都裝著什麼。

別的姑娘有了喜歡的人,恨不得一天有二十五個小時都能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偏她不一樣。

「嵐嵐姐!」宋琪被戳中心事,手裡筷子再碗裡扎了幾下,濺的滿桌子紅油。

魏嵐歪著腦袋往旁邊躲了躲,「快別叫我姐了,回頭你嫁給我哥,我還得叫你一聲嫂子。」

宋琪臉更紅了,羞澀垂下腦袋。

魏嵐側眸望過去,她臉上滿臉溫柔笑意。

彷彿察覺魏嵐打探的目光,宋琪收斂笑意,抬頭定定與魏嵐對視:「魏臨很擔心你。」

魏嵐瞳仁微縮,心下瞭然。

因為魏臨擔心她,所以宋琪不肯走。

宋琪,是為了讓魏臨安心。

宋琪是真的喜歡魏臨,亦或者說是愛?

她的感情真誠炙熱,並非想著佔有或把控,而是,只要喜歡的人可以安好,她怎麼樣都可以。

很無私,但也很傻。

心裡惆悵不已,魏嵐抿抿唇故作玩笑,「你就不擔心你不在京市,會有別人搶走我哥嗎?」

「嗯……?」宋琪微微一愣,動作頓住。

會嗎?

魏臨會和別的女孩在一起嗎?

宋琪不由想起下鄉之前,她去見醫院見魏臨的畫面。

當時魏臨狀況很不好,膚色冷白泛青躺在床上,甚至連挪動手的力氣都沒有。

她那個時候跟他說了很多話。

說她喜歡他,但是不會強迫他接受她。

說她知道他不放心魏嵐,說她會陪著魏嵐一起,讓他安心。

當時魏臨是怎麼回應她的呢?

魏臨躺在床上,狹長清澈的眸子閃爍異樣光閃,聲音脆弱模糊。

他說:

「謝謝你,你……你是、是個好姑娘。」

大概就是拒絕的意思吧。

沒關係,反正她也從來都沒想過會得到回應。

也不是說沒想過得到回應,是清楚,不可能得到回應。

曾經他的父親是副團,她的父親只是一個小排長,她配不上他。

現在,他的父親晉陞成了軍長,她更配不上他。

宋琪低頭,「滋溜」吸了一大口酸辣粉,被曬成麥色的臉頰上,眼角很快浮現一抹紅暈。

不知是難過,還是被辣的。

「如果是那樣的話,那麼,希望陪伴他的,是個好姑娘吧。」宋琪抬頭,笑眯眯把空碗推給魏嵐,「很好吃,可以再來一碗嗎?」

不知如何繼續話題,魏嵐沉默給她又下了一碗酸辣粉。

吃完飯後,宋琪試了魏嵐給她織的粉色毛衣,很合適,她穿上後就捨不得脫下來。

「回頭有機會,我一定要跟你學一些!比外面買的還好呢!」

絮絮叨叨在顧家待到兩點多,宋琪起身告辭。

魏嵐送她到茶山包,眼看要分別,魏嵐在後頭跟了幾步,叮囑道:「跟咱們一起來的知青大多都是京市的,你看看他們買的什麼票,最好一起走,不要一個人落單。」

宋琪蹦蹦跳跳順著小道爬到茶山包頂端,很快就要繞到山背。

「知道了,回去吧!」宋琪回身,沖魏嵐擺擺手。

下午顧朝去了趟別山,傍晚再回來的時候果然背了半扇豬肉。

他進門,林清和范騅剛好過來。

豬是下午剛宰的,溫度剛下去,還帶著一股膻味,范騅聞著味就知道是什麼。

顧朝背後的竹筐沉甸甸的,直往下墜,一看就是量不小。

范騅擺手讓林清去找魏嵐,他則徑直朝顧朝走去。

魏嵐正在坐在縫紉機跟前,扎著過兩天顧朝去京市要穿的衣服。

至少也做了幾身體面的衣服,不過按照這個年代的審美,最體面的還是中山裝。

有人進屋,魏嵐回過頭,「明天就是好日子,怎麼不準備準備?還來我這了?」

「這不是正在準備嗎?」林清笑著在桌邊坐下,托腮看魏嵐忙碌,「過來請你和顧朝明天過去吃飯。」

魏嵐愣了一下,遂又笑道:「放心好了,白吃白喝的好事兒,我一定早早的就到。」

林清眼珠猶疑亂轉,好像有心事,魏嵐問道:「怎了?」

該不會是馬上要結婚,臨時怯場吧?

「中午大隊長找我來了。」猶豫一瞬,林清才開了口,「塞了我一把錢,說是大隊裡社員們的心意。」

都是一毛兩毛的紅綠毛票,總計有十一塊多。

不是一筆小錢。

一毛兩毛的還要,錢一多,林清就覺得跟燙手山芋一樣,擱在知青點怕丟,她一直隨身帶著。

跟魏嵐說起,林清從口袋探出一大把毛票,其中一張黃色算數本紙條十分明顯。

魏嵐咦了一聲,「那是什麼?」

林清大大方方遞給魏嵐看。

滿滿一頁紙寫的都是人名,每個名字後面還有標註數字。

這是當地習俗,哪家辦喜事,村裡的人意思意思隨一份禮,祝賀新人,也能沾沾喜氣。

社員們把錢送到顧三德那裡,托顧三德轉交。

本來就一句話的事,林清和范騅他們是外地來的,顧三德怕他們不懂當地習俗,以後鬧笑話,這才細心把每家隨的多少禮都記下來,一併交給他們。

「大隊長心思很細,你安心手下吧。」魏嵐頓時明白過來,疊好紙條還給林清,「以後要是大隊哪家辦喜事,你按照這個單子還禮就回去就是了。」

林清遲疑點頭,「有十多塊,這樣好嗎?」

「有什麼不好?看著多,實際上一戶人家也才一兩毛。」魏嵐啞然失笑,眨眨眼打趣道:「你平時挺明事理的一個人,怎麼要結婚了,反而傻了?」

林清一噎,瞪眼反駁道,「你別笑我,以後你也有這麼一天。」

兩人笑嘻嘻鬧成一團,門外腳步聲由遠及近,最後停在門口,「林清,回去了。」

屋裡兩個女孩安靜下來,都看向門口。

片刻後,魏嵐收回目光,沖林清眨眨眼,「回去啊,范太太!」

「就你最不正經!」

林清身上在魏嵐腰間撓了撓,魏嵐笑的花枝亂顫,「我錯了我錯了!」

又鬧了一會兒,林清才起身拉開門走了出去。

范騅手裡拎著掌寬一大條肉,有兩三斤重的樣子。

林清滿臉疑惑,還沒問出口,就被范騅拉住手,牽著往回走。

第二天晌午,魏嵐準時抵達知青點,楊燕正在廚房張羅,魏嵐擼起袖子,也加入其中。

范騅和林清的婚禮不打算大辦,就事先買了一些米面,準備請一起下鄉的知青們吃頓飯。

一些都是事先安排好的,唯一預料之外的,就是大隊社員的隨禮。

沒有條件大辦酒席,早上范騅找顧朝借了自行車,去供銷社花了五塊錢買了五斤水果糖。

剛才才回來,和林清換了新衣服,去大隊散糖去了。

薑麗華一邊燒火,一邊插科打諢,「我就惦記著你來,好久沒吃你做的飯,可饞死我了!」

魏嵐站在桌前,正將范騅昨天從顧朝那買來的肉片成薄片,「你也就這點出息了。」

肉可是好東西,肉票不好弄,肉更不好買。

魏嵐現在切的肉,肥多瘦少,她更喜歡吃瘦肉,所以有點嫌棄。

但知青點的知青們肚子裡油水少,這樣的肉,在他們眼裡簡直就是無敵好,買到就是走大運。

昨天范騅一把肉拎進屋,知青點一大群人樂得蹦躂,恨不得腦袋把屋頂戳破。

可用食材不多,但都是范騅和林清盡最大努力弄來的。

那三斤肉,魏嵐片了一部分薄片做蒜泥白肉,又把一部分肥瘦分開,肥的熬出豬油炒菜,瘦的切成肉絲,裹上雞蛋麵粉過嫩滑肉絲。

蒜泥白肉,嫩滑肉絲,豬肉粉條,紅燒肉、炒雞蛋、清灼菜心、蘑菇湯一共七個菜,比過年還豐盛。

最後一個菜端上堂屋桌子,桌子邊頓時圍了一圈的人,一個個伸長脖子閉眼沉醉聞著香味的模樣……

有點辣眼睛!

魏嵐抬手捂眼,不忍再看。

薑麗華剛去看廚房還沒有菜沒端來,一回來見桌邊圍滿了人,登時擼起袖子也往裡面擠,「讓讓!騰個地兒!這裡面還有我的一份功勞呢!」

李文書倒霉催的被薑麗華扒拉出來,看向魏嵐,扒扒頭髮誇讚道:「魏嵐,你可真本事,不到一個鐘頭,就能折騰出這麼多花樣!」

花樣多不說,聞著就香,顏色看著也好看,瞧著就知道味道一定很好。

魏嵐連忙擺手,「別急著誇,可不是我一個人的功勞。蘑菇湯是薑麗華做的,清灼菜心和豬肉粉條是楊燕做的。」

話音剛落,林清和范騅從門口走了進來,身後還跟著顧朝和顧三德。

魏嵐眼前一亮,小跑過去,「朝哥!」

李文書一句「那他們做的也沒你好」卡在喉嚨裡沒說出來,無奈笑了一下,轉身提醒眾人,「快別鬧了,大隊長來了!」

因為之前翻地起爭議的事,李文書看到了不一樣的魏嵐,心裡產生朦朧好感。

後面經過范騅的幾次提點,李文書心裡愈發清楚自己的處境。

魏嵐芳心有所屬之人,他肯本不可能有機會。

李文書不像俞廷議那樣執著,又或者說,他還只在朦朧的好感期間,並未達到所謂的喜歡。

所以在意識到和魏嵐不可能後,李文書並沒得多大力氣就將內心渺茫的希望扼殺在搖籃。

如果真的覺得一個人不錯,不一定非要是戀人、愛人關係,往往朋友關係,讓人相處起來更融洽自在。

顧三德是被范騅請來當證婚人的,已經跟在他們身後進了屋。

顧朝神情淡漠,走在最後面。

在看到魏嵐那一刻,他神情有所緩和,「冷不冷?」

魏嵐沒穿棉襖,身上除了小褂子,就是外面的毛衣。

「不冷!」魏嵐笑著搖頭,腦後馬尾盪出好看弧度。

顧朝看了一眼堂屋,見沒人注意到他們這邊,伸手捉住魏嵐小手握了握,感受到溫熱才放下心,「在屋裡有爐子沒事,出來要穿棉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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