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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理謎案》第41章分散
以犯罪成員1號在本次逃跑過程之中的出色表現,完全可以確定,他在銷贓之前便已經制定了詳細的逃跑計劃,可謂是「未謀勝,先謀敗」的典型。

這種謹慎的作風,也意味著他不可能忽略車流對於其逃跑的影響和助益。

更何況犯罪成員1號的謹慎作風還讓他預先留意到了從門前經過的第五正,並且還在出門的瞬間對第五正進行了預警,這樣的人,又怎麼可能會犯一些低級錯誤呢?

犯罪成員1號沿著馬路跑出幾步的路徑導向和橫穿馬路的路徑導向,這是兩條完全不同的路徑選項,同樣也代表著其兩種截然不同的逃跑心態!

也就是說,犯罪成員1號雖然已經做好了被發現的準備,但這樣的預防,其首要針對目標肯定不是警方,而應該是其所在犯罪集團內部的其他成員,又或者是犯罪集團之內能夠監視他的人。

犯罪成員1號做了充足的準備,就是不想自己偷偷跑出來銷贓的事情被犯罪集團內部的成員知道。

可是當犯罪成員1號發現過來抓他的並不是犯罪集團內部的成員,反倒更像是警方內部的人員,這就大大的超出他的預期了。

在這樣的驚嚇之下,犯罪成員1號便在這種驚駭情緒的帶領之下進入到一種本能反應的應激狀態之中。

在隱秘行動被外部團體給戳穿之後,人的本能反應,通常都想要以最為快速的方式,返回到最為安全的地方。

在這種急於想要逃離的心理驅使之下,犯罪成員1號對待第五正的態度並不像是對待羅樂河一般,直到徹底將其給擊暈為止,犯罪成員1號的本能反應,是將第五正給擊傷,讓第五正的呼吸系統受損。

讓第五正喪失長跑能力的逃跑方式,可謂是乾脆利落,毫不拖泥帶水,是一種最為高效的逃跑方式。

只是由於第五正在後續的追捕過程之中,突然的亮出了自己的證件,引得四周的人群產生了很大的騷動,更是讓犯罪成員1號徹底確認了第五正的警察身份,這才讓犯罪成員1號從應急狀態之中驚醒過來。

在徹底回歸理性之後,犯罪成員1號便採用了一種更為複雜的逃跑方式,通過橫穿馬路和混入小吃街的方式,將已經不耐長跑的第五正更為安全的甩開。

那麼重新分析犯罪成員1號離店之後的最初逃跑路徑,那麼也就不難推斷出乎,犯罪成員1號在l市的藏身之所,可能就在這個大體的方向之內。

這樣的推理,可以明顯得出這樣的結論,犯罪成員1號在l市是有暫住地的,他能夠經常抽空出來販賣贓物,也說明他極有可能是單獨居住的。

再換個角度想一想,不管犯罪集團到底是在l市暫留還是長期逗留,那名謹慎異常的犯罪首領應該都會採用分散隱匿的方式,將自己的團夥成員給分散藏在了城市的各個角落。

如此一來,就算其中的某位成員因為自身的問題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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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給盯上了,在該成員咬死不放的情況下,警方的調查路線也會就此中斷。

若是找不到其殺人藏屍的證據,那麼犯罪成員1號最多就是因為偷竊罪被判處。

這樣的代價不僅微乎其微,還能讓整個犯罪集團進一步的驚醒,從而萬分從容的從l市之中撤離出去。

這就是一招最為簡答的棄車保帥!

想來那名犯罪首腦在採用這種分佈隱藏的計謀之前,也應該對各個犯罪成員進行了告誡,讓他們抗住自己的罪行就可以了,只有這樣,他們各自承受的法律打擊才會是最小的。

僅僅只是通過理性的告誡,就能夠讓各個犯罪成員彼此守口如瓶,更何況這個犯罪組織還明顯有自己的思想理念,那名犯罪首腦的洗腦能力,更是不容質疑的強大。

就算現在真的抓住了犯罪成員1號,他們能夠以其為突破口,成功的揭開這個犯罪集團的神秘面紗嗎?

推理到這一步,不禁讓第五正有些懷疑,到目前為止,他與犯罪成員1號之間的周旋,到底有沒有任何的意義。

就算犯罪成員1號再怎麼精銳,他也更像是那名犯罪首腦手中的一隻傀儡,就算這隻傀儡被抓住了,只要那名犯罪首腦及時的斷開連接的絲線就可以了。

看來,最終想要如抽絲剝繭一般的將隱藏於最深處的那名犯罪首腦給揪出來,必須要在抓住其中的某名犯罪成員之後,再以此為基礎,將所有與之有關聯的絲線全都給查個底朝天!

若真是如此的話,案件進行到最後的階段,其工作的強度,可能會到達一個不可思議的地步!

這樣的複雜局面,光是想想都讓人頭疼。

不管怎樣,這個案子依舊有線索能夠繼續往下查,已經是最為良性的一種狀態了。

在休息了一會,稍微的透了透氣之後,第五正便再次進入到緊張的工作狀態之中。

以目前所掌握的線索,犯罪成員1號極有可能留有案底,其在l市的臨時住所可能位於西方,其在l市的居住時間是可以被精確的,那麼只要在l市西方的所有租住房內排查出一名留有案底的可疑人員,那麼就能很好的縮小犯罪成員1號的嫌疑群體。

但是這種摸排的方式,其前提是犯罪首腦在召集成員來到l市之前,沒有預先為所有的犯罪成員租賃房子。

可是以犯罪成員們強悍的個人能力而言,他們在匯聚之前,應該都經歷過相當長時間的專業訓練,也就是說,犯罪首腦的犯罪衝動並不是一時興起的,而是經過長時間規劃的,對於各個成員分散地的房屋要求,應該也是經過精挑細選的。

如果按照這個思路來推斷,在房屋租賃市場尋找近期的租房對象,明顯是不合理的。甚至犯罪首領還可能租賃一些私人的房間,又或者是城鄉結合部獨門獨院的民居,那就更加難以通過房屋租賃信息去作為突破口了。

一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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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首領通過這種方式規避警方排查的可能性並不低,剛剛找到一點破案思路的第五正,眉頭不由得擰成了一團。

這種低概率的搜捕計劃,也只能留作最後不得已而為之的笨辦法了。

面對一群規劃能力極強的悍匪,還真不是拍拍腦袋就能夠搞定的事情,巧思和運氣,往往都是不可或缺的。

……

李文興那邊的動作也很快,對於犯罪成員1號的抓捕過程很快便被上報了上去。

「什麼?第五正他們還真把事情給辦成了,甚至還在今天下午對一名犯罪成員進行了抓捕?」

此時一樣也在加班的副局長錢浩偉萬分震驚的反問了一句。

要知道,上次在部分駁回第五正的請求之後,錢浩偉預估第五正想要將全市的店鋪監控權給轉接過來,怎麼也得一個星期的時間,可這才過去幾天的時間,他們就已經在抓嫌疑人了,確實挺讓他感到吃驚的。

「聽龔所那邊的反饋,那個第五正好像是搞了一個重點排除法,在全市之中圈定了8家嫌疑最大的店鋪,在等了幾天之後,還真在裡面發現了嫌疑人。

只是由於嫌疑人太過於狡猾,戰鬥力也不是一般的強悍,在一拳打暈一名圍堵的警員之後,便成功逃跑了。」

進來彙報的支隊長陳志宇也感到十分的驚奇,在全市將近一百家的二手店鋪之中單單隻挑選了8家,然後就正好將一名犯罪嫌疑人給堵個正著,這種10%不到的豪賭概率,也只有第五正這樣的知名天才才敢幹。

「跑了?」

聽聞到最終的抓捕失敗了,錢浩偉心頭也是一沉。本次抓捕的失敗,與他也有千絲萬縷的聯繫,若是能夠多派遣一些人員的話,本次的抓捕結果很可能就要不一樣了。

這樣的一種愧疚情緒,使得錢浩偉對於當前的這個案子也產生了一定的愧疚情緒。

「犯罪分子的手法非常的老道,先是出其不意的反身一腳讓人失去了反抗能力,然後一拳擊打在耳垂附近,導致警員當場腦震蕩昏迷。

這種陰損毒辣的打法,別說是派出所裡面的治安民警了,就是我手下的精兵強將,被這麼來一下,也得半天緩不過勁來。」

對於第五正的抓捕失敗,支隊長陳志宇覺得十分的正常,一般的治安民警抓抓小偷還成,碰上專業的悍匪也只有被虐的份。

「怎麼樣?新一起的失蹤案上報了嗎?有關贓物方面的匹配,是不是密切相關的?」

既然已經抓捕失敗了,那麼說再多都是虛的,密切開始關注案情的走向才是正途。

由於前兩次的失蹤與贓物的吻合,可以看成是必然的巧合,那麼若是接二連三的出現這樣的巧合,那未免也太巧合了一點。

更何況此次的犯罪嫌疑人手法老練,抵抗意志強烈,再強辯其為先入為主的巧合,那麼就有點太過於自欺欺人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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