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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個律師打官司》第一百五十五章護林員與嬰兒
後來,徐玉萍從諜報系統得知西老山要招一名護林員,而地下盜墓組織也正需要這麼一個地面工作的機會。她立即預感到這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只要兒子當上了這個護林員,將來地下組織萬一出了事,他就有可能保住腦袋。為了給兒子謀取這個合法的身份和轉到地面工作的機會,也為了將來兒子好找個媳婦,她就找到了時任冰湖鄉桃源村村會計,又是她丈夫周天玉把兄弟的林子慶。結果也讓徐玉萍很滿意,林通過找到支書和協調鄉裡的關係,就為周旺旺謀得了這個差事。

花開兩朵,各表一枝。

冰湖當地有個習慣,當哪戶人家要添丁進口之時,這戶人家就要到祖墳上燒紙祈福,將這一好消息告訴祖宗。而林志家就埋在西老山上,所以巧事就來了。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眼看著巧巧的肚子越來越大。林子慶是逢人就誇兒媳婦的肚子爭氣。林志也是喜不自勝。

為了讓祖宗保佑孩子順利生產,在孩子臨產前幾天,林志按照冰湖當地的風俗習慣,就帶巧巧到西老山林家祖墳上去燒紙祈福。

夫婦倆剛走到山上,林志想抽支煙。他叼上煙,然後摸出了身上的打火機點煙。但折騰了幾下,卻打不出火來。

「巧巧,他媽的,真不湊巧,打火機壞了。等會到了祖墳上燒紙的時候,沒有打火機也不行啊。巧巧,你在這兒等一下,我回去到山下,找一戶離這最近的人家,借支打火機來。反正也不遠,十多分鐘吧。你就當休息一下。」林志說。

「這山上怪嚇人的,我還是和你一起回去吧。」巧巧有些害怕的說。

「你身子不方便。還是坐在這等我一會兒吧。」林志想了一下。

「那你快去快回吧。這荒山野嶺的,我一個女人家有些怕。」巧巧嗔道。

「沒事的,巧巧。」林志說完就向山下走去了。

快到春節了,天氣極端嚴寒。巧巧裹緊衣服,坐在一塊山石上等自己的丈夫。

一陣陰風刮來,她不禁打了個寒顫。

突然在她前面五六米遠的一棵大槐樹後露出了半張驚世駭俗的人臉!兩顆大大的陰鷙的眼睛盯了過來……

巧巧一抬頭,正好四目相對!

「媽呀——鬼!,鬼啊!」伴隨著一聲慘叫,巧巧嚇暈了過去!

等到林志回到巧巧身邊的時候,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妻子昏迷,倒在地上,下半身已被鮮血染紅了!

他急忙上去把妻子扶了起來,又是掐人中,又是將妻子上半身來回折起。就這樣折騰了十多分鐘,巧巧才醒了過來!但不幸的是,經過這麼連驚嚇再折騰,孩子早產了,林志抱起孩子一看,面色青紫,沒有聲息。夫婦倆頓時是嚎啕大哭啊。

最後沒辦法,隻好用林志的外套把孩子包裹起來,放在林志母親的墳上。因為按照當地農村的風俗習慣,夭折的嬰兒是不能掩埋的,否則,你得生下足夠把你挖的坑填滿的死嬰,才會生出活的嬰兒!

當然,上述的一切都沒有逃過那雙陰鷙的眼睛。這雙眼睛的主人就是護林員周旺旺!

林志夫婦走後,他悄悄地走上去看了看那個嬰兒,眼睛閉著,滿臉青紫。但無論是嘴、眼睛和鼻子,都像極了自己,或者說都像極了剛才的那個男人。

而那個女的,也就是這個嬰兒的母親,他可以斷定那就是張巧巧——自己朝思暮想的戀人。

這個世界上真是無奇不有啊。他只知道自己父親的拜把子兄弟林子慶長子林志和自己長得很像,別人都說他們像一對雙胞胎。當然只有他們和他們的父母內心知道,他們是毫無血緣關係的兩個人。沒想到啊沒想到,這個世界上還有第三個和自己一模一樣的人。而這個人居然搶走了他的巧巧!

他真想上去抱住自己的巧巧,大哭一場,傾訴一下自己的心聲。但他忍住了。他要悄悄的跟上去看看這個橫刀奪愛的人到底是誰。

他一看這孩子沒有任何聲息。就又放到了林志母親的墳上。他悄悄的尾隨著巧巧夫婦,一路的向山下走。

可是他越走越發現情況不對,這不就是向自己叔叔林子慶家去的路嘛,因為這條路他太熟悉了。他現在剛剛上任,正準備再過幾天到他的這個叔叔家去感謝一下叔叔林子慶的恩情。難不成剛才那個男人就是林子慶的長子林志?

哎呀,還真是林志,因為他又尾隨前面的那個男人走了十多分鐘,親眼看到巧巧進了林子慶的家門。

他終於明白的一切,一股無名的怒火衝上了心頭,是林志奪走了他心愛的巧巧,奪走了他的幸福和一切。

現在哪怕是三歲孩子的智商,他也能夠想明白。是林志欺騙了巧巧。奪走了他心愛之人!

但他也不好去明搶,那樣如果鬧出了事,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就得不償失了。

他隻好悄悄的退了回來。尋找機會再把真相告訴巧巧吧。他發誓一定要把巧巧奪回到自己的身邊。

但當他回到林志母親墳頭旁邊的時候,他又驚呆了,孩子不見了!

糟了,剛才忘了把孩子掩埋起來。莫不是讓野狗給叼走了?但他認真的看了看,在孩子位置的旁邊也沒有發現任何野狗的痕跡呀。

再說了,野狗即便把孩子叼走了,那個外套也應該還在呀。現在是一點痕跡都沒有。只能說明這孩子是被人抱走了。

那誰會去抱走一個墳頭上死嬰?他拍了一下自己的腦袋,自己為了乾好盜墓賊這一行是故意裝傻,現在因為裝的時間長了,是不是變成了真的傻子了?那孩子肯定是活過來了,不然的話誰會把他抱走呢。

當然對於他們那個犯罪團夥的一整套諜報系統來說,要想查清這個問題也不是很難的事。確實也很快就把這個事情查了個水落石出。

但最後到底要不要把孩子搶回來倒成個難題。一是在當時的條件下,無法判斷這是不是周旺旺的孩子。再個是,即便是周旺旺的孩子,根據組織的規定,一九六七年以後出生的孩子就不能再進入地下了。因為這個孩子一旦進入地下,最後的結果有可能是保不住腦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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