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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個律師打官司》第一百八十章審訊張巧兒
冰湖派出所審訊室。

「你們一定是抓錯人了,我沒偷人東西!警察同志,你們怎麼能隨便抓人呢?我可是一個大大的良民吶。」巧兒隔著一張審訊桌,坐在審問人員對面先開了口。

「你也算良民?隨便抓人?你現在是戴著手銬和我們開玩笑嗎?你沒有偷人,我們敢給你戴上手銬?你認為我們是在拿法律開玩笑嗎?」所長馬大兵一連串的發問令巧兒措手不及!

「我滴個娘來,敢情你們是來真的!我確實什麼也沒幹啊!警察哥哥,你們不能冤枉好人吶!」巧兒帶著哭腔說話了。

「冤枉好人?那你現在給我們解釋清楚在你住房內搜到的那盛裝五千塊錢的小提箱是怎麼回事?」坐在馬大兵旁邊的一個胖乎乎的民警問。

「那是林海佬公雞飯店老闆送我的。那個自稱五爺的老闆。」巧兒將昨天晚上發生的事向兩位偵查員和盤托出,直說的嘴角都泛起了白沫。

「故事編的不錯,有鼻子有眼的。編,接著編啊!」馬所長有些不耐煩地說。

「這是真的,我說的可是句句屬實呀。你們這些做警察的可以去調查啊!你們肯定能把實際情況查的一清二楚!」巧兒急道。

「不用你教我們,你以為我們沒有調查嗎?林海佬公雞的老闆孫江和孫憲明昨晚報案了。我們接到報案後,就展開了調查。你先到林海佬公雞飯店大堂南窗戶下踩點,然後,悄悄地溜進大堂,把盛放五千塊錢的小提箱提走了。我們一路調取了監控,才找到了你的住處,並且在你的住處搜出了贓物。這是鐵證如山,你還敢抵賴嗎?」馬所長厲聲喝道。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這是我們歷來的刑事政策。你如果如實承認,退回贓物,再賠償一定的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我們是可以給你取保候審的。說取保候審你可能聽不懂。簡單地說,就是放了你。如果你頑抗到底,那可是死路一條啊!」旁邊的那個胖警察耐心地勸道。

「我,可我真的沒有偷東西,兩位哥哥,我剛才跟你們說的都是實話啊!你們,你們怎麼不相信我呢?你到我們村上調查一下。上至七八十的老人,下至三四歲的孩童都知道我呀。他們如果有一個說我偷人,你把我逮去槍斃了,我也不冤枉啊。」巧兒的眼淚急了出來。

「張巧兒,那你解釋一下,林海佬公雞大堂南窗戶下和大堂內為什麼會有你的足跡?」馬所長冷靜了一下,他語氣和緩地問。

「剛才我說過了,那是張大勇叫我去秘密取證,我趴在窗戶下邊留下的。後來被他們抓到了,他們又把我領入大堂內。在大堂裡,那個叫五爺的人還倒了一杯茶給我喝哩。所以大堂內自然也就留下了我的足跡。」巧兒解釋道。

「那監控裡顯示,你為什麼鬼鬼祟祟地?既然是送的錢,光明正大嘛,怕什麼?抬頭挺胸,趾高氣揚的走就是啦。為什麼要老溜那牆根兒走呢?」胖警察在旁邊補充發問。

「我膽小,是個女人,又拎著那麼多的錢,我就有些害怕。」巧兒解釋道。

「既然是光明正大送給你的東西,那小提箱上為什麼隻留下你的指紋?送錢人的指紋哪去了?我們在小提箱上隻檢出了你的指紋和收款員的指紋,但我們調查了收款員,你說的那個點,人家早就回去休息了!而且這名收款員也是個女的,不是你所說的那樣!你說人家是男的。」胖警察點上了一支煙,抽了兩口,似乎是想緩解一下疲勞的情緒。

「你認為我們好騙嗎?我們事先都把相關情況了解清楚了,才敢抓你的。你以為手銬是亂戴的嗎?另外,還有個致命的問題,我們還沒有問你呢。你先把剛才問你的那個問題解釋清楚!小提箱上為什麼沒有留下送錢人的指紋?」馬所長沒好氣地插話道。

「為什麼沒有留下送錢人的指紋?這個問題讓我好好想想!噢,我想起來了,送我錢的那兩個男人都戴著手套,當然無法留下指紋了!」巧兒撓了撓頭,恍然大悟道。

「你那個小提箱的鎖是用八號螺絲刀撬開的,這又是怎麼回事啊?你不要懷疑我們公安局物證技術人員的鑒定水平。你怎麼解釋這件事?你千萬別告訴我們,是送錢給你的人自己撬開的吧?」胖警察猛吸了一口煙,悠悠地吐了幾個煙圈,用非常平靜的眼神盯著巧兒,似乎是在馬戲團裡欣賞一場拙劣的表演。

「啊?!你們,你們說的這些可是真的?」巧兒張大了嘴巴,瞪圓了眼睛……

阿蠻一聽趙大隊說還不知道這個案子。他的心地寬鬆了許多。

為了萬無一失,確定巧兒的事是假的。他抓起電話給老同學倪中夏打了過去:「你好,老同學啊!我想問一下,冰湖鄉那邊有沒有發生一起盜竊案吶?」

「昨天晚上發生的事,一個叫張巧兒的女性作的案,案值還不小哩……」倪中夏在電話裡的話還沒說完,阿蠻手裏的聽筒已經滑落了下來……

「滴鈴鈴——」模擬手機的鈴聲驚醒了恍惚中的阿蠻!

他一看,手機顯示的是張大勇打來的電話,阿蠻立刻接通了電話。

「老表叔,剛才孫憲明打我電話,讓我和你去談個事。」手機裡傳來了張大勇的聲音。

「什麼事,他說了嗎?」阿蠻問。

「巧兒姑偷孫江飯店五千塊錢,已經被公安抓捕了。他要咱爺倆去商量一下這件事!」張大勇急促地說。

「你認為巧兒是這樣的人嗎?她能幹出來這種下三濫的事嗎?」阿蠻不屑地問。

「但人贓俱獲,公安機關都抓捕了,咱爺倆還能怎麼辦呢?」張大勇無奈地說。

「會不會是因為你的那件事出了問題?」阿蠻問。

「具體情況我也不大清楚啊。我的意思是先和孫憲明談談,把事情先了解清楚,再看看下一步該怎麼辦吧!」張大勇回道。

「那好吧!」阿蠻同意道。

「老表叔,那就說定了,晚上六點半,漁家食客飯店。」張大勇補充道:「這是孫憲明定的飯店。

「怎麼了?看你的精神不太好啊。」阿花邊做飯邊問。

「巧兒被公安抓捕了。」阿蠻說。

「糟了,你不提巧兒,我倒是忘了,我上午才收到一份關於巧兒的材料。我這就拿給你。你剛才說什麼?阿蠻,巧兒怎麼啦?」阿花邊說邊急荒慌地找來一份文件遞給阿蠻。

「我是說巧兒因為盜竊被臨海縣公安局抓捕了。」阿蠻邊說邊拆開郵件,映入眼簾的是一份濱江省人民檢察院的決定書。

「什麼?你說什麼?巧兒盜竊?被抓捕了?」阿花怔怔的站在那裏,張大著嘴巴。

「……經研究決定,張巧兒申請抗訴一案,申請人的申請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現決定如下:駁回張巧兒的申請……」阿蠻看完了這份研究了兩年多才下達的決定書,心中百感交集。

真是福不雙至,禍不單行啊,他該怎麼樣向巧兒交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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