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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個律師打官司》第十章圍捕
縣公安局物證室的兩位同志趕到現場後按程序提取了那枚紐扣,並立即將阿蠻所說的情況報告了局長郭亮。

郭局長一聽,大吃一驚!馬上組織了三十多名民警和七百多名當地基幹民兵包圍了西老山,並命令封鎖所有的對出山道路,對全山進行地毯式搜索。

最終還是沒有抓住那個莫名其妙的襲擊者。但在距離上一個紐扣位置的下山方向直線距離五十六點三米處又發現了第二枚紅色紐扣。經物證室的同志比對,與死者上身襯衣上所缺失的紐扣相吻合。

「把這個襲擊者情況說一下,李律師。」郭局長親自詢問。

「個子不高,清瘦敏捷。因襲擊者戴了頭套而無法辨識其頭臉部特徵。」阿蠻答道。

「初步判斷襲擊者的目的是什麼?」郭問。

「搶奪物證,掩飾犯罪。」阿蠻說。

「那為什麼不直接搶走紐扣,而要殺人的?在當時的情況下,搶走紐扣不是更方便嗎?」郭又問,且陷入沉思狀。

「很可能襲擊者想在搶走物證的同時,對物證的見證人進行滅口。因為這個襲擊者很可能不知道當時我已經下山去打電話了。」阿蠻分析道。

阿蠻在郭局長處接受詢問後,回到了辦公室打電話給市檢察院公訴處申請對林志殺人案進行閱卷。

「你們臨海縣檢察院公訴科的同志把你們律師發現新證據的事告訴我們了。我們認為該案存在疑點。所以已經將該案退回補充偵查。在退回補充偵查期間不能閱卷。不好意思啊,李律師。」電話中傳來了公訴人員略帶歉意的聲音。

「哦,沒事」阿蠻掛斷了電話。

「那把匕首怎麼樣?」季東明主任聽到阿蠻的電話,知道就是他介紹給阿蠻的那個案子,隨口問道。

「那把匕首,我現在想起來應是經過精良的煆造工藝的。很可能是一把軍用匕首。」阿蠻說。

「也就是說持有這把匕首的人不是一般的老百姓。一般的老百姓搞不到這樣的行貨,是吧?」季說。

「是的」阿蠻說。

「打電話提醒刑偵工作人員,讓他們圍繞匕首做做文章。」季提醒道。

「地現在沒法種了,搬到這邊以後就不方便了。我和爸講了,地就給他們種吧。我就專門在家帶孩子吧。」阿蠻妻子邊做飯邊說。

「那現在離我們村小學太遠了,我怎麼上學呢?」剛出院的大女兒明明弱弱地問。

「那姐姐你就不用上學,每天陪我玩多好呀!」亮亮在一旁歡天喜地的說。

「明天,媽媽帶你到縣教育局辦個轉學手續。轉到縣城小學上吧。我已經和教育局的領導打過電話了,他們說這符合規定。」阿蠻說。

明明立刻高興了起來:「真好,我又要到縣城小學上學了。只是我那些同學會想我的。」

「想你個鬼,你頭幾天還和我說你們班有個男生老會欺負你哩。」亮亮在旁邊向姐姐擺了個鬼臉,帶著嘲諷的語氣說道。

「你胡說,你胡說。」明明邊說邊要過來打弟弟。被阿蠻的妻子一把拽開了:「弟弟還小,你別和他一般見識啊。」

「奶奶年齡大了,不行就讓奶奶過來吧,這邊生活要舒服一些。亮亮和他太奶奶的感情也好。」阿蠻說。

「都叫人和她說過了,老人家就是不同意。」阿蠻的妻子說。

「唉,真的沒辦法。」阿蠻嘆了口氣,和妻子孩子一起圍在桌上吃起飯來。

「老太太哪點都好,就是脾氣強的不得了。」阿蠻妻子夾了一塊紅燒肉,放在亮亮的碗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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