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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案重重》第二卷 第十八章 施鈞豐的獄友,林子…
陳嚴和丁聰來到通訊公司,亮明證件和調查函,很容易就查到近期施鈞豐頻繁聯繫的人。通過警務通上的信息進行比對,發現了兩個比較可疑的人,林子濤和劉海東,都是施鈞豐服刑期間的獄友,其中與林子濤的聯絡更為頻繁。

林子濤是本省北濱市人,就是東濱市以北相鄰的市,距離案發地點大約有三個小時的車程。結合瑾苑小區命案發生當日施鈞豐向北逃竄,他極有可能會去投奔林子濤。

劉海東是湖東省岩泰市人,岩泰市和本省東濱市交界,距離案發地點大約有五個小時的車程。如若施鈞豐向此逃竄,兩個省的警方協調要比兩個市的難度更大一點。

萬幸,施鈞豐逃跑的方向顯示,北濱市的可能性更大,省略了跨省警力協調的麻煩。

陳嚴說:「這兩個人我們去找一下吧。」

丁聰說:「找一下倒是沒有問題,可是,如果施鈞豐確實是要去投奔某一個人,我們貿然去找到他,他會不會把有警察找自己的事泄露給施鈞豐,而打草驚蛇?」

陳嚴還有點事情想不明白,說:「施鈞豐犯案後去投奔,林子濤和劉海東有膽量為他打掩護,獄友之間的關係有那麼牢靠嗎?」

丁聰說:「很難說!如果是林子濤和劉海東在沒有聽說施鈞豐犯案前,為他提供一個容身之所倒是有可能。」

沒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沒有那麼牢靠!

朋友之間遇到難事,都不一定會幫忙,更別說獄友了。獄友,不是一個好詞,那只不過是一群雜碎罷了。犯案後相互揭發以謀求法律從輕處罰的例子比比皆是!

施鈞豐在犯案前,提前打聽好容身之所,找個工作或者租個房子,以便日後方便躲避警方的追捕,還是有可能的。這些在昨晚去夜色闌珊會所時,「橫肉」負責人提起過,施鈞豐曾經向人打聽過工作和租房子的事情。

順著施鈞豐逃竄的方向,陳嚴和丁聰決定去北濱市的林子濤處看看再說。盡量不要直接找林子濤盤問,說不定能夠守林子濤以待施鈞豐!

去之前,二人先回到市局,向以東濱市公安局的名義向北濱市警方發一份協查通告,這些需要市局的領導批準、簽字。

東濱市公安局的常務副局長現在在展銷會現場指揮,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因為一中縱火案去了廣樂縣,局長坐鎮市局進行全面協調。

丁聰找局長批準發協查通告函的時候,局長提醒他,廣樂縣公安局的領導已經向自己告了丁聰和陳嚴一狀,說他倆不顧全大局,在追捕施鈞豐的過程中擅自行動。

丁聰看局長的態度並沒有特別生氣,於是他發牢騷,說:「我和陳嚴也是為了順利抓捕施鈞豐著想,縣局的同事們在沒有調查清楚的時候就不管不顧地撲倒施鈞豐逃跑方向上,雖然不能說不對,但確實是有點莽撞。」

丁聰接說:「難道說,縣局的同事們要把抓捕施鈞豐失利的事賴在我和陳嚴的頭上吧?」

丁聰雖然毛病一大堆,能力不是很強,但是作為刑警隊的副隊長一直衝勁很足,是局長的心腹愛將。局長開導他,說:「雖然抓捕施鈞豐失利,但是抓捕的同事們沒有犯原則性的錯誤。倒是你和陳嚴,擅自行動,那就不是能力問題,而是態度問題。這頂大帽子一扣上,摘也摘不下來!以後的工作中,要多動動腦子,保持工作頭腦的時候,政治頭腦也要清醒。」

最後,局長說:「你倆去北濱市吧,記住,要靈活機動,不要打草驚蛇。我對你有信心,更期待陳嚴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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