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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案重重》第二卷 四十一章 施鈞豐的路途用時問題
對於這個「正常的意外」,陳嚴決定自己想辦法驗證一下。

陳嚴看了一下時間,現在是三月五日凌晨兩點,他客氣的向通訊公司的工作人員道謝,然後作別。

陳嚴開車來到瑾苑小區的門口,準備由自己開車去一趟施鈞豐棄車的定莊鎮,實驗一下到底需要多少時間。

三月一日,施鈞豐是在晚上8點20分的時候由瑾苑小區向北逃竄,然後定莊鎮收到協查通告後,於當晚9點40分在定莊鎮與鄰市北濱市交界處設卡,一直沒有查獲,中間間隔一小時二十分鐘,然而正常情況下需要一個半小時,所以警方一直認為他沒有能夠逃竄過交界線處。然後,當晚大約11點30分搜捕警力在定莊鎮的政府駐地附近發現施鈞豐遺棄的車輛。雖然沒有視頻監控確定遺棄車輛的具體時間,不過搜捕的警察檢查過,發現遺棄車輛的第一時間檢查了車輛的發動機和剎車輪轂,都還是溫熱,完全可以證明該車輛是剛剛停下車並熄火不久的,推測為十分鐘左右,那就是大約11點20分左右。因為三月初的北方夜晚氣溫很低,車輛行駛中產生的熱量不會在熄火後保持太久。緊接著11點35分,監控人員發現施鈞豐又出現在小鎮上的一處atm機附近,並在那裏取過錢。至此,再也沒有發現施鈞豐的蹤跡,包括監控視頻和目擊者。

陳嚴通過手機地圖導航上估測,正常速度行駛,由瑾苑小區至定莊鎮附近的交界處大約需要兩個小時,而施鈞豐從8點20分開始逃竄,至11點20分棄車,共三個小時,多餘的那一個多小時幹什麼去了?還有,陳嚴想到,正常速度需要兩個小時是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的。如果一個殺人嫌疑犯逃竄,需要用正常速度行駛,並遵守交通規則嗎?路途上,一個半小時小時的時間對於他來說隻少不多,那麼,如果施鈞豐不在定莊鎮棄車就可以在警方設卡前逃竄過交界,他大費周章的想要幹什麼?

凌晨兩點半,陳嚴打開秒錶,開車駛往定莊鎮的交界方向。

此時路上車輛和行人要比施鈞豐當晚逃竄的時候更少,陳嚴開車飛快。剛剛駛出廣樂縣城,路過一個交通監控攝像頭時,他習慣性的踩下剎車降低車速。

突然,陳嚴想到,監控人員曾經在視頻上追蹤過施鈞豐的車,卻除了他在廣樂縣城裏的監控視頻中出現過,然後一路的監控攝像頭都沒有發現他的蹤跡。

又接近一處交通監控攝像頭,陳嚴發現公路上的一個交叉路口,有一條小路,一直延伸到黑暗處不知所蹤。

陳嚴一腳急剎,猛打方向,汽車輪胎「吱吱」到叫著拐上小路,然後不再顧及交通規則,把油門踩到底,在小路上狂奔。陳嚴想試試能不能繞開大路上的監控,走小路能不能到達定莊鎮。

在小路上七拐八拐,快要把自己繞暈的時候,陳嚴在天色蒙蒙亮的時候,終於到達施鈞豐棄車的地點。看了一下時間,共用時三小時二十分鐘,竟然比施鈞豐用時多了二十分鐘,陳嚴猜想,這是因為自己不熟悉路況的原因,施鈞豐肯定提前踩過點。

完全明白了,施鈞豐故意繞開監控,是為了給警方增加搜捕難度。

這個疑問搞明白了,卻又多了另一個疑問。既然施鈞豐已經繞過所有的監控攝像頭了,為何又要出現在定莊鎮的atm機監控範圍裡,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在陌生的小路上開了三個多小時的車,陳嚴的精神一直高度緊張,停下車想明白了路途用時問題之後,他實在堅持不住了。三月五日早上六點,陳嚴把自己靠到車背裡閉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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