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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案重重》第二卷 四十九章 跨省追兇(一)
陳嚴和丁聰曾經親自跑到北濱市調查過林子濤,結合施鈞豐當晚的逃跑路線,他去投奔林子濤的可能性更大一點。另一個曾經聯繫過的獄友卻忽略了,劉海東,湖東省岩泰市人,和案發的本市跨省相鄰。

沒有調查過劉海東,既然施鈞豐有第二個逃跑方案,那麼這個方向有沒有可能?雖然施鈞豐不至於躲藏在劉海東處,但極有可能逃往一個有熟人的地方。

三月五日傍晚,陳嚴睡醒後,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丁聰,並表示希望沿這個方向調查一下。

丁聰面露難色,說:「聽起來很有道理,但都是你的猜測,沒有任何實際線索指向,萬一錯了呢?」

陳嚴說:「我認為我不會錯,就算錯了,再想別的辦法。」

丁聰說:「首先,展銷會進入尾聲,沒有足夠的警力投入調查,其次,專案組的負責人是高副局長,前兩天剛給咱倆扣上了『擅自行動』的帽子,他不一定會支持你。最主要的是,劉海東在湖東省,想要調查他需要跨省調動警力,還要請求當地公安機關配合,總之程序上相當麻煩。」

陳嚴反問:「到底多麼複雜的程序?把人派過去不就好了嗎?」

剛剛參加警察工作的陳嚴不了解辦案的程序,跨省查案還真不是簡簡單單的派幾名警察過去就可以了的事情,因為很多警察去了外省就沒有了執法權!這裡邊牽扯到我國政府工作人員編制問題,具體來說就是,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

一個政府機關,通常由行政編制(人們常說的公務員)、事業編制(事業編)和勞務派遣工作人員(臨時工,在公安系統內就是輔警)組成,還有一部分機關單位內部自己招聘的保潔、保安、食堂等等,成分相當複雜。

其中,行政編制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數量最少,一般是領導幹部,在全國範圍內都有行政權力;事業編制屬於地方政府工作人員,數量多於行政編制,多是機關單位裡工作的中堅力量,但是工作地點一般限於省內,出了本省,就沒有了行政權力;勞務派遣工作人員不屬於國家和地方,也不屬於所服務的單位,隻屬於勞務派遣公司,沒有執法權和行政權,只能從事輔助性工作,更別提去外省參與行政工作。只是大致的解釋一下,如果解釋清楚需要另寫一篇文章。

陳嚴現在的輔警和以前的社區工作者,都是勞務派遣的工作人員。

再加上,公安系統是國家暴力機關,要相比於其他政府機關特殊一點,如果想要去外省查案,就需要派遣盡量多的行政編制(俗稱的公務員)。本就不多的行政編制人員,又是展銷會期間,哪有那麼多的人可以被派出去?

在本省內辦案,由省公安廳協調;跨省聯合辦案,需要向公安部報告、審批、執行,層層上報,需要時間。

等丁聰把複雜的程序問題給陳嚴解釋清楚之後,陳嚴目瞪口呆,良久捂住腦袋使勁抓頭髮。他說:「我以前在社區的時候聽說過這種複雜的程序,沒想到這麼複雜!」

丁聰毫不客氣地說:「那是因為你以前的工作內容隻限於一個小小的社區之內!」

陳嚴想了想,下定決心,說:「既然程序複雜,那就繞過程序,我自己先去調查一下,有進展隨時溝通。」

丁聰驚訝地說:「你一個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湖東省,那工作量,無異於杯水車薪!」

決定了就馬上行動,陳嚴抬腿就走,說:「不用說了,我現在就去向馮局彙報,讓他在我去湖東省調查期間同時向公安部申請。」

丁聰追上去,說:「我也去找馮局,最好能讓我和你一起去湖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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