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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想寫書的我絕不會和妖怪戀愛》第一百二十八章 筆和紙
路半夏睜眼的時候,並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

依舊是熟悉的天花板,嗡嗡作響的空調,透過窗簾縫隙灑在床單上的陽光。

但很快他意識到,味兒不對。

正常的清晨,應該是煎培根和雞蛋的鹹香焦褐味道——至少最近一段時間是這樣。

小妖怪竟然起晚了?

但人來這兒也不是專職給自己做飯的,偶爾不願意做倒也沒什麼問題。

等路半夏起身,看到書桌上的電腦,還在睡夢狀態的大腦逐漸開始運轉。他意識到似乎有什麼不對勁了。

他的電腦竟然是打開狀態的,而昨天晚上路半夏記得很清楚,他壓根兒就沒碰過電腦。

難道他夢遊也會碼字?

路半夏翻身快步來到電腦前打開屏幕,儘管已經做了掩飾,但路半夏還是一眼就看了出來,有人動過自己的文件——準確地說,有人看過自己的稿子,文件的最後保存時間是昨天凌晨四點,那個時候路半夏還在睡夢中。

凌晨四點。

路半夏打了個寒戰,接著小跑出臥室,邊跑邊叫起小妖怪的名字:「韓笙!韓笙!」

無人應答。

路半夏慌慌張張推開她的房間門,但他料想的情況還是出現了。

單人床上依舊可以看出有人躺過的痕跡,小妖怪疊過的被子規規矩矩地靠在牆邊,旁邊打開的衣櫃門裏,依舊掛著她的睡衣和裙子。

路半夏吞了吞口水。

他大概知道昨天晚上的電腦是誰看的了,而且從房間的擺設來看,韓笙離開家裏不會是像上次在酒店一樣的突發事件。

於是他稍稍安心了些,溜達出門至少比碰見克蘇魯女妖怪要好,路半夏簡單換了身衣服,開門來到了施無雙家門前。

「咚咚。」

一陣稍顯慌亂的腳步聲後,房門被拉開了一條縫。

施無雙扶了扶黑框眼鏡,小聲開口:「路……半夏。有什麼事嗎?」

「不好意思打擾了。」路半夏努力讓自己看上去輕鬆,「韓笙早上好像出門了,她來你這邊了嗎?」

「韓笙?」施無雙一愣,接著搖搖頭,「沒有啊,她沒跟你說她去哪了嗎?」

路半夏的心沉了下去。

但他很快擠出笑臉,擺擺手:「可能出去溜達了,沒事,我等會兒再聯繫聯繫她。對了,我之後可能就要搬回學校住了,來跟你打個招呼。」

「你要走了。韓笙呢?」施無雙似乎對路半夏的離開並不感興趣。

「……我剛好要來拜託你這件事。」路半夏心想來都來了,不如把事順帶給提了,「韓笙她住校也不太習慣,所以我想能不能讓她先暫住你這邊,當然房租和夥食費我會按市場價付給你的。主要是她第一次來上京,可能很多事都不太習慣,而且她好像很信任你,所以……」

「當然可以。」施無雙幾乎是毫不猶豫地打斷了路半夏。

等看到了對方有些驚訝的表情,施無雙才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連忙擺擺手:「啊……對不起,我是說,我很歡迎。房租和夥食費什麼的就不需要了,我自己住也想有個朋友在。」

「還是要給的。」路半夏稍稍鬆了口氣,「等韓笙回來,我再帶她來跟你細說吧,萬分感謝!」

「嗯……好的。」施無雙點了點頭。

兩個人站在門前安靜了一會兒,施無雙率先打破沉默:「還……還有事嗎?」

「哦哦,沒有了。」路半夏回過神,朝施無雙擺擺手,轉身回到了自己家中。

他剛才發獃倒不是因為別的,只是覺得施無雙家裏的味道,似乎有些熟悉——一股植物脂類的淡淡芳香。

在哪聞到過呢?

應該是豆漿和醬肉包的味道。

韓笙篤定地想到。

她現在站在三環和二環交接的一處高架橋下,她的頭頂是川流不息的鋼鐵罐頭,身旁是行色匆匆的男女老幼。

沒人在意她,每個人之間的對視時間都不會超過眨眼的間隙,只有偶爾舔著棒棒糖的小娃娃會興奮地告訴媽媽,站在路口的那個姐姐超級漂亮。

韓笙聞到的味道是從旁邊的早餐店傳出來的,她早上沒有吃早餐,所以現在肚子很餓。

對小妖怪而言,比早餐更重要的事,只能是路半夏的事。

韓笙不想搬走,她也不想路半夏搬走。

她不是很明白到底什麼叫做家,哪怕跟路半夏見過了他的爸爸媽媽,來到了被他稱之為「家」的地方,韓笙還是不太能確切地描述出到底什麼才是「家」——直到昨天路半夏說他要搬走。

家,就是親人共同生活的場所,這是漢語詞典的解釋。

所以韓笙明白了。

對小妖怪來說,如果路半夏不在了,那她就沒有家了。

她不願意這樣。

路半夏說每天來看自己,韓笙相信路半夏會做到,路半夏說韓笙可以留在房間裡,那她就可以待在原來的房間。她依舊可以天天見到路半夏,哪怕路半夏不來看自己,只要他還在上京,韓笙就能輕而易舉地找到他。

可每天來看望自己的路半夏只是客人,那自己住在房間裡和住在垃圾桶旁沒有任何區別——那都不是她的家。

韓笙不會責怪路半夏,也不會要求路半夏留下,她本來就沒有什麼資格這麼做,她才是闖入路半夏生活的「妖怪」。

所以根據書上說的,韓笙打算找到「主要矛盾」,併發揮「主觀能動性」,來改變這一局面。

經過半個晚上的思索,韓笙認為主要矛盾是路半夏的小說,沒有被Novelist選上。

所以她決定想辦法讓路半夏的小說被選上。

對韓笙來說,這就是個簡單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她甚至沒有多思考到底如何做到這一點,便已經出門了。

韓笙想得確實很簡單:她要到Novelist在的地方,她要告訴選稿子的人,路半夏寫的很好,她希望路半夏的小說能被選上。

只是現在韓笙遇到了個問題。

她不認路。

路半夏沒有教過她用手機,也沒有給她看過什麼上京地圖,更沒有告訴過韓笙Novelist到底在哪裏。

所以小妖怪站在路口,獃獃地望著天邊聳立的大樓,思考到底自己該怎麼樣才能到達路半夏投稿的地方。

就在這時,一輛黑色的轎車緩緩地停在路邊。

車窗搖下,坐在座椅裡的人有些驚訝地看著韓笙,接著擺了擺手:「小姐你好。還記得我嗎?」

韓笙歪著腦袋,看著坐在車裏的人,接著點了點頭。

「我記得你,在那座很高的餐廳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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