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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想寫書的我絕不會和妖怪戀愛》第一百一十九章 好苦
路半夏做了個夢。

夢裏面他寫的稿子被Novelist給錄用了,而且通過了兩輪海選,最終拿到了今年的新人連載資格。

由於這個夢過於理想,以至於路半夏一邊笑一邊睜開眼的時候,都能很清晰地認識到自己在做夢。

但等剛睡醒的迷糊勁稍稍退去,路半夏幾乎是迫不及待地抬手拿起枕邊的手機,打開屏幕,生怕有些東西真的是夢。

但還好。

對話框裏,那句他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的話,依舊停留在原位。

投稿吧,兄弟。

人魚鍵盤家不是沒有說過路半夏好話,他對路半夏的語感和文學基礎表達過肯定,也清晰地指出過路半夏的問題,但更多的是讓人難以忍受的毒舌,以至於路半夏懷疑這哥們兒是不是仙人掌投胎來的。

所以這句話,是對路半夏這段時間最好的肯定。

能夠得到人魚鍵盤家的肯定,就意味著自己的故事已經到了可以突圍的水平。

事實上路半夏自己對這次的故事也很滿意。他堅信作家要對自己自信,只是撲街久了,自信難免逐漸變成了自我懷疑。

只有這次,他相信自己寫了個有趣的故事。

就在他開始忍不住飄飄然的時候,房間外傳來了雞蛋落在油鍋上的「滋滋」聲,接著一陣噴香的味道瀰漫開來。

路半夏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小妖怪的做飯水平,真的是一天比一天好了。明明一個多月前還是個連筷子都不會用的「野蠻人」。

單憑這一點,路半夏就得好好感謝一下施無雙。

他伸了個懶腰,換好衣服,起身走到餐廳。

廚房裏,韓笙背對著路半夏,她的頭髮在腦後系成一個高高的馬尾,身前圍著路一秋專門給路半夏買的粉色圍裙,及膝的睡褲下,白皙的小腿和腳踝一踮一踮地晃著。

不知道為什麼,路半夏總有種回到十年前的感覺。

那個時候每天早上上學的時候,老媽也是這麼在廚房給他準備早餐——當然味道跟韓笙做得比起來,稍微有些災難,也不知道老爹這麼多年是怎麼忍下來的。

聽到路半夏的腳步,韓笙轉過臉來,朝他咧嘴笑了笑:「路半夏,我在做煎雞蛋。」

「我看到了,謝謝你呀。」路半夏由衷地說。

早上起來有頓熱乎飯,對他而言屬實是件有些奢侈的事,通常只有老姐偶爾來住一晚的時候才會發生。

「不用謝。」韓笙一邊說,一邊稔熟地把雞蛋翻面。

至少她現在不會用自己吐的火煎雞蛋了。路半夏忍不住想。

幾分鐘後,雞蛋和培根煎好,路半夏幫韓笙一起裝盤,端到餐桌,拿齊餐具之後坐好用餐。

韓笙有樣學樣地模仿著路半夏用雞蛋把培根包起來,接著放到嘴邊一口咬下,臉上的幸福幾乎要溢出來了。

不知道是不是早上胡思亂想的原因,路半夏看著這一幕,總感覺既視感更加強烈了。

吃一起,住一起。

再加上韓笙一副小媳婦的開心模樣,總讓路半夏有種不太好的錯覺。

這不是就是跟……跟那什麼似的嗎?

「路半夏,你怎麼不吃?」

路半夏被一語驚醒,連忙笑了笑:「沒事,吃,這不是想事情呢。」

「你今天心情很好。」

「這你都看得出來?」路半夏吃驚。

「嗯!」韓笙用力點了點頭。

路半夏的心情很好,她的心情就很好,更何況雞蛋加培根屬實好吃得有些過分,微微焦褐的培根被半熟的蛋液包裹,一口咬下香味幾乎要繞著齒縫轉上幾圈,所以韓笙的心情就更好了。

這都是施無雙教給她的。

「我確實蠻開心的。」路半夏也沒什麼好跟韓笙掩飾的,「我新寫的故事,今天就能投稿了。」

「噢!」韓笙連忙拍掌捧場。

「嗨呀,不用這麼誇張。」路半夏擺擺手,可心裏的確忍不住略微得意。

「投稿了之後呢。」韓笙眨眨眼,接著問道。

「……你什麼都不知道,鼓個什麼掌啊。」

「對不起。」韓笙知錯就改。

「這種時候是不用道歉的……」路半夏扶額,「投稿之後,如果過稿了,就能進入第一輪擂台,三輪擂台賽之後,前三名就能拿到Novelist今年的連載資格,第一名甚至還有專門的單行本發行計劃和推廣。」

一邊說著,路半夏一邊想入非非。

單行本,專門的推廣。嘖嘖嘖,想想就流口水。

「那你投稿了就能過稿嗎?」韓笙提問。

「……」

「過稿了之後就能贏下擂台嗎?」韓笙補上第二刀。

「……」

「什麼樣才算是前三名呢?到底有幾個人參加比賽?」韓笙大殺特殺。

「好了好了,說得很好,下次不許說了。」路半夏抬手製止韓笙繼續說下去,「話說你最近天天在施無雙那,都幹嘛呢?她不用上課嗎?」

「施無雙不讓我告訴你。」韓笙老實回答。

「……好吧。你別到處亂跑就好。」說到這兒,路半夏又想起來韓笙的身份證這檔子事。

他最近倒是研究了不少落戶的方案,但各種方案的實施難度都有些大,讓韓笙變出來張身份證偶爾騙騙人還好,可真到要刷卡的時候,總歸會露餡。

「路半夏,我能看看你寫的故事嗎。」

韓笙忽然開口,再次打斷了路半夏的思路。

「你要看?」

「嗯。」韓笙認真地點頭,「我想看。」

路半夏並不喜歡給別人隨便看自己寫的東西,但住在自己家裏的小妖怪顯然是個例外。

於是路半夏示意韓笙跟著自己,來到臥室的電腦前,打開了昨天保存的文稿。

韓笙坐在轉椅上,目不轉睛地盯著屏幕。

路半夏看著她的側臉,不知道為什麼有些緊張。

十幾分鐘後,韓笙轉動轉椅,面向路半夏咧嘴一笑:「看完了。」

「怎麼樣?」

「好看。」

路半夏聽到韓笙的評價,略微有些失望。

「就光是好看?」

「嗯……我也不太會說,但是很好看。」韓笙歪著腦袋仔細想了想,「比那個蒙昧乾坤好看。」

「……好了好了,你不要再說那個名字了。」

儘管評價很簡單,但路半夏願意相信這是韓笙發自內心的稱讚。

於是他用打印機打印好文稿,裝訂整齊,收拾好餐桌後便出門,到小區門口的郵箱寄件。

儘管Novelist的比賽接受電子稿,而且大部分人都會投電子稿,但同樣也接受紙質投遞。

路半夏對紙質版這件事有很深的執念,但凡能用紙質投遞,他從來都投紙質稿件,而且不是快遞,是正兒八經的郵寄。

他平常看書也很少用kindle之類的電子產品,而是傾向於購買紙書。

在他的觀念裡,這是寫書人的浪漫。

路半夏近乎朝聖似的把寫好信息貼好郵票的信封,放入郵箱裏,一步三回頭地離開。

十幾分鐘後,兩個穿著背心大褲衩的大爺,搖著蒲扇路過郵箱。

「現在的年輕娃子,都不曉得寄信咯。」

「人家年輕人現在都用手機了,誰還寄信,前段時間我兒子還給我買了個手機來著。」另一個大爺搖了搖頭,「這郵箱都報廢兩年了,你看也沒人知道。」

「沒事,也不會有人寄信了,寄快遞多方便。」

「是啊,時代在發展,我們這些老頭子也落伍咯。」

兩位大爺相視一笑,一搖一晃地遠去。

數百米外的路半夏,打了個噴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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