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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學解讀》《周易集解》易說批判(五十二)
五十、《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鼎》卦內容的諸家易說

1、諸家易說

(巽下離上)鼎:

鄭玄曰:《鼎》,象也。卦有木火之用。互體《乾》、《兌》。《乾》為金,《兌》為《澤》,《澤》鍾金而含水,爨以木火,鼎烹熟物之象。鼎烹熟以養人,猶聖君興仁義之道以教天下也,故謂之鼎矣。

「元吉,亨。」

虞翻曰:《大壯》上之初,一屯旁通。天地交,柔進上行,得中應《乾》五剛,故「元吉,亨」也。

初六:鼎顛趾,

虞翻曰:趾,足也。應在四。《大壯》、《震》為足,折入大過。大過,顛也。故「鼎顛趾」也。

「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虞翻曰:初陰在下,故「否」。利出之四,故曰「利出」。《兌》為妾,四變得正成《震》。《震》為長子,繼世守宗廟,而為祭主。故「得妾以其子,無咎」矣。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虞翻曰:二為實,故鼎有實也。《坤》為我,謂四也。二據四婦,故相與為仇。謂三變時四體《坎》,《坎》為疾,故「我仇有疾」。四之二歷險,二動得正,故「不我能即,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

虞翻曰:動成兩《坎》,《坎》為耳,而《革》在《乾》,故「鼎耳革」。初四變時,《震》為行。《鼎》以耳行,伏《坎》、《震》,折而入《乾》,故「其行塞」。《離》為雉,《坎》為膏。初四已變,三動體《頤》。《頤》中無物,《離》象不見,故「雉膏不食」。

「方雨,虧悔,終吉。」

虞翻曰:謂四已變,三動成《坤》。《坤》為方,《坎》為雨,故曰「方雨」。三動虧《乾》,而失位悔也。終復之正,故「方雨,虧悔,終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

虞翻曰:謂四變時《震》為足,足折入兌故「鼎折足」。《兌》為刑。渥,大刑也。《鼎》足折,則公餗覆。言不勝任。象入大過死,凶。故「鼎足折,覆公餗,其刑渥,凶」。

《九家易》曰:鼎者,三足一體,猶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謂調陰陽,鼎謂調五味。足折餗覆猶三公不勝其任,傾敗天子之美。故曰「覆餗」也。

案:餗者,雉膏之屬。公者,四為諸侯,上公之位,故曰「公餗」。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虞翻曰:《離》為黃,三變《坎》為耳,故「鼎黃耳」。鉉謂三,貫《鼎》兩耳。《乾》為金。故「金鉉」。動而得睚,故「利貞」。

乾寶曰:凡舉鼎者,鉉也;尚三公者,王也;金喻可貴,中之美也,故曰「金鉉」。鉉鼎得其物,施令得其道,故曰「利貞」也。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虞翻曰:鉉謂三,《乾》為玉鉉。體大有上九:「自天佑之。」位貴據五,三動承上,故「大吉,無不利」。謂三虧悔,應上成《未濟》。雖不當位,六位相應,故「剛柔節」。《彖》曰:「《巽》,耳目聰明」,為此九三發也。

乾寶曰:玉又貴於金者。凡烹飪之事,自鑊升於《鼎》。載於俎,自俎入口。馨香上達,動而彌貴,故《鼎》之義,上爻愈吉也。鼎主烹飪,不失其和。金玉鉉之,不失其所。公卿仁賢,天王聖明之象也。君臣相臨,剛柔得節。故曰「吉無不利」也。

2、易說批判

《周易集解》對今本《周易·鼎》卦爻辭所編匯的註釋共有五家,依然彙編虞翻的註釋內容最多。

看著虞翻的註釋就煩,說著也煩,因讀虞翻的註釋更如天方夜譚。

而鄭玄對「鼎」字的註釋,也是穿鑿於各種卦象之中。《九家易》與乾寶的註釋,雖無穿鑿附會於各種卦象,可穿鑿於「鼎」的烹飪器物與王公、天子道義的附會上。

在對最後所謂一爻辭「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彙編了兩家的註釋。

虞翻的註釋裡卻出現了對「上九」爻題也進行了註釋並引用,「體大有上九:"自天佑之。"」「自天佑之」是今本《周易·大有》卦裡的上九爻辭內容。「體大有上九」,應是虞翻對「上九」爻題內容的註釋了。看來今本《周易》裏的「爻題」內容,在「象數派」眼裏也與經文是個組成部分了。

但對「鼎玉鉉,大吉,無不利」是什麼意思,無論虞翻或是乾寶註釋的均是不倫不類,荒誕不經。我們不再舉例分折,而去對比閱讀《周易·鼎》文譯解好了。

3、附錄:

(1)附錄《周易·鼎》歷史上的三種不同文本

①《周易·鼎》原創文本格式

()鼎:元吉,亨。

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鼎黃耳,金鉉,利貞;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②《周易·鼎》春秋文本格式

()鼎:元吉,亨。

()大有: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旅: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未濟: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蠱:鼎折足,覆公粟,其形渥,凶。

()姤:鼎黃耳,金鉉,利貞。

()恆: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③今本《周易·鼎》內容格式

()鼎:元吉,亨。

初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上九:鼎玉鉉,大吉,元不利。

(2)附錄《周易·鼎》原創文章譯解

(原文)

()鼎:元吉,亨。

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鼎黃耳,金鉉,利貞;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譯文)

五十、革故鼎新,是非常吉祥亨通的事情。

盛用食物的鼎顛翻了個底朝天,卻有利於清除掉鼎中沉積的廢物,好比納妾是想生兒子,沒有咎害。鼎裡又換上食物,可我的同伴有所不理解,不願與我一同分享,但這並不影響改故鼎新的成果。鼎的耳部脫落了,而無法將插杠穿進鼎耳來移動鼎;肥美的山雞肉不能享用,帶到風雨調和平靜時,最終就理解革故鼎新的正確性。鼎的腳腿折斷,傾覆了王公貴族鼎裡的美食,而又玷汙了地面,革故鼎新面臨著失敗。鼎配上了新的銅耳環,又配上銅鼎的橫杠,利於鼎的堅固耐用;鼎上又裝飾了玉石的橫杠,保證了鼎的堅固不再傾覆,沒有不利的。

(解說)

「鼎」:一是指烹飪的器物。二是指傳國的寶器,喻王位,帝業權力的象徵。本篇是指器物,是借「鼎」這一器物在日常所用發生的事情,寓意政治上革故鼎新的道理。

「鼎:元吉,亨。」

這是本篇的論題,其意是「鼎新,是非常正確亨通的事情。《鼎》是《革》的姊妹篇,這是借「鼎」進一步闡述「革命」的意義及「革命」所帶來的問題,並完善和鞏固其問題。《鼎》篇所論述的內容,是講「革命」,是不同於「改革」。即推翻舊世界,建立一個新世界的一場「革命」。如同歷史上發生的「湯武革命」,即推翻腐朽的舊王朝,建立起新的社會統治秩序。

「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鼎顛趾」:鼎顛翻個底朝天。「否」:廢物。「得妾以其子」:納妾的目的是為了生兒子。這裏借「鼎顛趾」與「得妾以其子」,都是比喻,是比喻政治上的推陳出新。本句意思是「鼎顛翻了個底朝天,卻有利於清除掉鼎中沉積的廢物,好比納妾是想生兒子,沒有咎害。」

「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實」;充實,充滿,果實等意。「鼎有實」是指鼎裡更換了新的東西。這是比喻,即寓意政治上發生「革命」。「仇」:同伴,配偶。「即」:靠近。本段的意思「鼎裡換上新的食物,可我的同伴有所不理解,不願與我一同分享,但這並不影響「革命」的勝利。這是講在面對新的社會局面,一些人對新事物不理解,但這並不影響社會的變革,也阻擋不了社會的進步,這就是本句最後出現「吉」的含義。

「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鼎耳革」:指鼎的耳朵掉了。「耳」:用來搬運鼎的把手。這句裡的「革」,指「鼎耳」去掉了的意思。「塞」:阻塞,遏製。「其行塞」:指鼎失掉耳朵,就無法搬運。「雉」:山雞。「膏」:甘美之物。「雉膏不食」:美味的山雞肉不能食用。「方雨」:將要下雨。「虧悔」:不免悔恨。本段還是運用比喻,寓意革命並不是一帆風順的,也有不完善的地方,一些人沒有享受到革命後的果實,還出現了某些弊端,還應不斷地調整,但革命的前途是吉祥的。」

「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鼎折足」:鼎的腳腿折斷。「餗」(sù):肉菜粥。「覆公餗」:傾覆了王公吃的美食。「渥」:沾濕。本句還是比喻,比喻「革命」出現了問題,並損害到貴族諸公的利益,「革命」的前景有了危險。這裏隱喻著「革命」對諸侯貴族(「公」)利益的損害(「覆公餗」),勢必造成穩固封建社會大廈的基石受到損害(「鼎折足」「其形渥」),「革命」的後果就引向了危險(「凶」)。這裏已然體現的是作者嚮往君子(諸公)共治的『天下』,而不是君王專製的『天下』。

「鼎黃耳,金鉉,利貞;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黃」:青銅。「鉉」:橫貫鼎耳,用來杠鼎的器具。「鼎黃耳」:鼎上配上銅耳環。「金鉉」:配上金飾的鼎耳的橫杠。「鼎玉鉉」:指鼎上又裝飾上玉石的杠鼎。這裏均是比喻,是通過對鼎出現的鼎耳損害和鼎足的損害的修飾,使鼎更加的堅固與完美來比喻政治上經過整改,消除隱患,利於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

本篇是借「鼎」的事項,而闡述改朝換代的「革命」道理,也由此通過上篇《革》到本篇的《鼎》,而形成了「革故鼎新」的成語。

本篇與《革》篇是姊妹篇,有《革》到《鼎》論述了改革與革命的政治道理。通過「鼎」的一系列「鼎事」(即「鼎顛趾」,「鼎有食」,「鼎耳革」,「鼎折足」,「鼎黃耳」,「鼎玉鉉」等)上的形象比喻,來寓意國家經歷一場「革命」,但應不斷地去完善政治措施,不能走向適得其反。由此得出的政治經驗,對待新事物應理性的看待,辯證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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