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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婚後,她和大佬閃婚了》328,絕別
時卿開著一輛房車遊走在一座小城市,在一家小超市附近的小巷內,然後,她跑去超市買生活用品。一頭短髮,一身幹練的衣裳。她的面色是冷靜的,她的身形是嬌小的,可她的力量是無比強大的——當她從超市出來,身後尾隨了幾個男人。他們垂涎她的美色,以為她是一個落單的女孩,可以任人欺負。這在這個國家是常有的事。「小妹妹,怎麼一個人呀?和哥哥一起去玩玩呀?」其中一個竹竿男摸著下巴就上來了,笑得賤賤的。時卿目光幽幽,挑了挑那道幽冷的細眉:「想怎麼玩?」「你想怎麼玩就怎麼玩啊?」竹竿男笑得色眯眯的。「我怕你玩不起。」時卿輕一嘆,把手上拎的東西擱在平地上。三分鐘後,一行五個混混全被打趴在地上,嚎嚎慘叫在金色的斜陽下回蕩著——事實證明,他們的確玩不起。「姐姐,你太厲害了。」邊上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鼓著掌,眼底儘是崇拜,「唉,也不知我什麼時候能練成姐你這樣的身手。」「走了。回車上。換個地方做飯吃……把補給拿上……」她帥氣地雙手插袋,像女王一樣走在前面。少年笑咧著嘴應了一聲「好咧」,去取了東西跟著,還衝那幾個混混做了一個鬼臉。少年叫孟焦,是時卿在一處人販子那裏救下來的孩子,五年前救的,她做了善事本想一走了之,可這孟焦卻纏上了自己。時卿和他打過幾次交道,知道他是個孤兒,腦子也聰明,自己呢,又有些孤單,就把他留在了身邊,親自教他讀書,寫字,和他一起滿世界的流浪。這裏不是國內。現在,她也不叫時卿,作為一個普通人,一輛房車,一個移動的家,是她唯一的安身之所。而她現在賴於生存的技能,不是醫術,而是畫畫——她畫的畫,能在網上賣一個很不錯的價格,足夠讓她在世上好好的生活。這幾年,孟焦陪著她,會為她做飯,而她負責開車,四處闖蕩。一個小時後,時卿把車子停到了一處充電樁前,趁孟焦做飯的時候,她給車子充電,然後拿出筆記本開始記錄一些東西。孟焦做到飯去叫姐姐,看到她在發獃,好看的臉孔上,透著一些憂傷。他不知道姐姐經歷過什麼,他只知道:獨處時,發獃時,她看上去好傷心。可她從來不對他提她的過去。這幾年,她一直居無定所,一輛車,是她的全部,閑下來時,會畫一些畫,掛到網上,一副就夠他們吃幾個月。她還會治病救人,還會動手術,唱起歌來特別的好聽。曾經有過一次,他們在橋洞下面藉著一個流浪歌手的樂器,唱了一首,引來無數人的圍觀。可後來,她就不曾再唱過。他知道,她一直在找人。具體是誰,他不知道,但是只要聽到哪裏有人販子,她會奮不顧身去找他們,他就是這樣被她救下來的。跟了姐姐五年,他確定她應該是在找自己的女兒,因為每當夢裏,他都能聽到姐姐在喊:「洛洛,對不起,媽媽對不起你。洛洛,等著我,我一定把你找回來……」她好像生了病,每天都在吃藥。那些葯,很多是外文,他不認得。有時,她會忘記自己是誰,然後,他會提醒她:「如果姐姐你不記得了,就去打開保險箱,那裏有你想知道的你的過去。」每一次忘記,每一次她都會努力記起。沒錯,她總會記起自己是誰,可還是會忘記,如此周而復始。有時,她還會失蹤幾天,回來後,手上總會拿著一大袋葯。吃藥是她的常態。忘記是她的習慣。努力記起是她一直在堅持做到的事情。她心裏很苦,但她一直微笑面對生活,哪怕對他這個陌生人,她都很溫柔。當然,對於惡人,她的拳頭會讓他們嚎嚎慘叫。她,是一個奇特的姐姐。「姐,吃飯了。」他去喚了一聲。時卿回過神。手機響了起來,她接了面色一沉立刻跳下來叫道:「阿孟,你自己吃。我去辦點事。看好家。睡覺時記得鎖車門。」話音落下,一輛摩托車從遠處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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