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來登入喔~!!
《惡棍與罌粟》第二章
如沐春光啊……唐水心不自覺地輕笑,眸光顯得朦朧,她想到了那天,第一次見到范行淵,他穿著白襯衫與牛仔褲,戴著工地帽,站在艷陽之下,拿著設計圖與工程包商在討論事情。

起初吸引她目光的,是他專註的眼神,然後,是他被曬得顏色均勻的古銅膚色,那膚色與白色的襯衫有著強烈的對比,讓汗水從他的臉頰滑落襯衫的領口之時,看起來更加誘人。

她畢業於麻省理工學院,在她的身邊男人絕對不會少,更別說家裏有一堆出色到沒天沒良的男人,可是,那時候,在她眼前的范行淵,卻是第一個令她感覺到小腹深處會緊緊熱熱的男性。

她想,是身為女性的直覺,令她想要跟他在一起吧!

從那一天認識之後的第四十天,他們就宣佈了結婚的決定。

身為理工學院的高材生,她的頭腦向來都是有條有理的,知道他會是最適合自己的丈夫。

因為,他是范氏新一代的繼承人,如果他們結婚的話,對於往後兩家的合作有相當助益,重點是,她不討厭跟他在一起,光是這一點,就贏過很多來向她大哥提出要娶她聯姻的政商名流。

甚至於,在認識的第七天,他們就上床了,因為她想要確定,跟他做愛的感覺,是不是就如同她想像中一樣美妙。

果然美妙。

然後,他們結婚,在紐約的大教堂裡舉辦婚禮,並且在婚禮之後一個月回台北席開百桌,宴席上政商雲集,那一年,除了她之外,還有納蘭叔叔的女兒守花也結婚了,幾個叔叔嬸嬸都說這是雙喜臨門。

可是,那年明明就不是民俗中所說的「孤鸞年」,但同樣都在那年結婚的她們,婚姻都沒有好結果。

隔年,納蘭守花離婚,再隔年,就是她與范行淵攤牌離婚,他與她的離婚協議談了整整一年,直到去年底他才同意簽字離婚。

或許,再清楚的腦袋,都有不清楚的時候。

他們才結婚不到半年的時間,她就發現自己的錯誤,范行淵絕對不是可以與她相守一生的伴侶。

唐水心不自覺又端起咖啡喝了一口,忍不住吐了吐舌,她實在無法喜歡咖啡冷掉的滋味。

她走出了小休息區,為自己重新又倒了一杯熱咖啡,走到大片玻璃窗前看著機場的工作人員忙著鏟雪,她望見天邊的雪霾漸散,照這情況看來,她應該很快就可以順利搭上飛機,回美國去看她最心愛的小妹了!

在這一刻之前,范行淵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

他都快要忘記,原來男人與女人的身軀,因為激熱無法遏止的欲-望而交纏在一起,那感覺,足以讓人的靈魂為之顫慄,心為之融化。

他怎麼會忘記呢?

與他有如無比契合性愛的妻子,就在他的眼前啊!

他親吻著她,無比歡愉地感受著她的濡濕與狹窄,他不停地要她,被不斷充實的火熱逼得疼痛不已。

但他捨不得結束,他想要更多的她,就算是因此而瘋狂,他都樂意。

……

然後,在她快要高潮的時候,她會連一雙美眸都開始泛出紅潤的色澤,像是被他弄哭了,可是那層水潤只會停在她的眼眸裡。

他總是壞心地要等到看見那一層光潤的眸色,才肯放過她,才肯讓自己在她美妙的裹覆之中失守,潰決,最後傾覆在她的柔懷裏。

是的,就是那一雙美麗的眸子,那如水般蕩漾的潤色,就在他的眼前,就在他的懷抱之下,終於,逼得他不得不對她俯首稱臣。

終於,在那激狂的一瞬間,他傾潰,也同時驚醒過來。

范行淵獨自躺在大床上,輕柔的羽被隻覆住了他的下半身,露出了一大片赤裸的結實胸膛,他向來習慣隻穿一件內褲睡覺,而此刻,他很明顯地感覺到在那件內褲之中有著他脫離少年時代就不曾有過的微妙濕潤感。

該死!原來,是夢嗎?

明明是一場令人心神蕩漾的春夢,但是,在夢醒之後,范行淵不只不覺得懷念,甚至於感覺十分糟糕,比作了一場惡夢更令人反胃想吐。

他吐了口氣,閉上雙眼,半刻,又睜開眼眸,轉頭看著從落地窗投射進來的陽光,明明已經醒了過來,卻覺得夢境鮮明得宛若歷歷在目,令他忍不住皺眉,咬牙,低咒了聲。

因為,在夢裏的那個女人,如今已經是他的前妻。

范行淵掀被下床,走進浴室沖了晨澡,然後套上一條灰色的休閑長褲以及深灰色的睡袍走下樓,人還站在樓梯上,就看見樓下他的新女友正在等他,管家董伯站在她的身邊,很有耐心地阻撓她上樓去吵醒主人。

「淵!」一見到范行淵,官美美笑得再燦爛不過,擠開了擋在她面前的董伯,正好在范行淵走下最後一階樓梯時跑到他面前。

「那麼早?你都不用睡覺的嗎?」范行淵示意董伯可以離開,腳步往餐廳的方向走過去。

「我想你啊!」官美美用雙手圈抱住他的手臂,想要讓他可以就近看見她辛苦畫了兩個小時的素顏妝,陪著他一起走進餐廳,當一名年紀約莫五十的僕婦向范行淵鞠躬說早安的時候,她微微昂起下頷,宛如女主人一般驕傲。

范行淵對她的表情視而不見,朝僕婦點頭,示意她可以張羅早餐,然後扳開官美美的糾纏,走進廚房裏,打開冰箱拿出一瓶礦泉水,這時僕婦靜悄地遞上一個乾淨的玻璃杯,交到主人手裏。

官美美也跟著進來,不太明白他明明是主人,為什麼要自己進來倒水,但她只是聳了聳肩,知道自己進了這個家,一定不會做這種有失身分的事。

范行淵喝了口冰涼的礦泉水,瞅了她一眼,知道她心裏的想法,唇邊勾起一抹冷笑。

在她的心裏大概以為有錢人就應該是茶來伸手,飯來張口,但他們這些人又不是缺手缺腳,想讓人來做的時候,他們就命令,但是他們想要自己動手時,那又是另一種生活情趣。

就像唐水心還未跟他離婚以前,就很喜歡煲湯,難得的閑暇會喜歡待在這廚房,煮杯咖啡,讓人弄一些點心,就坐在中島旁一邊看書,一邊看火候。

她喜歡聞煮食物的香氣,反倒是煮好了之後,吃得不多。

官美美不懂他為什麼用那種眼光瞥她,忽然想到今天自己大清早過來的目的,趕忙拿出手裏的精美小紙袋。

「送你的!」

「那是什麼?」

「你打開來看看。」她硬是接下他手裏的水杯,拿出袋子裏的銀白色包裝盒,湊到他的手裏。

范行淵掀開盒蓋,一看就知道是個鈦手環,顏色和樣式都頗適合男人配戴,但他卻是泛起一抹再冷不過的淺笑。

「是她告訴你我需要這玩意兒嗎?」

官美美知道那個「她」是在指誰,那就是他的前妻唐水心。

他們之間一如媒體所傳聞的一樣,就算是離了婚之後,也因為兩個家族的合作,保持了良好的互動關係。

所以,范行淵會把每一任的新女朋友介紹給他的前妻,他總是對自己的每一任新女友說,他的前妻是最明白他需要的人,他很忙,沒時間好好跟她們慢慢相互了解,所以如果她們真的有什麼問題,就去拜託唐水心幫忙。

而唐水心很清楚他不喜歡在身上戴飾品,有時候就連手錶都是為了不忘記時間而勉強戴著,所以她絕對不會建議他的女朋友送這隻鈦手環。

「我告訴你,這手環的作用可大了!」官美美故意忽視掉他的問題,「我朋友說,常運動的人應該要戴這個,我知道你常健身運動,我怕你累啊!所以就想買一個送你,你看,我自己也買一個,一對的。」

「你敢不去請教她的意見,真的有把握我會喜歡嗎?」他冷笑了聲,把手裏的東西丟到中島上。

「我……我想你需要啊!」

「我不需要。」

「我去問過水心,你相信我,我去問過她,可是,她說的禮物很奇怪,你相信嗎?她竟然要我送保健用的護膝給你,那是老人家在用的東西,我怎麼可能送那種東西給你?!」

再怎麼說,她的男朋友可是有錢又帥氣的黃金單身漢,她怎麼可能把他當老頭子對待呢?官美美噘了噘唇蜜塗抹得恰到好處的唇。

「如果說我需要呢?」范行淵挑起一邊眉梢,冷笑了聲,「你不知道嗎?我大學時代喜歡登山,二十歲那年在挑戰聖母峰的時候左膝受了傷,到現在這舊傷都還會隱隱作痛,尤其是台北的冬天濕氣重,會痛得更難受,我這兩天才在想需要一個新的保暖用的護膝,如果你肯聽水心的話,買一個送給我,我想,現在我應該會很高興才對。」

「怎麼會……?!」

「所以說,我一開始就告訴你不要自作聰明,如果你沒有把握能挑到我喜歡的禮物,就去問她,她會給你最好的建議。」

「我不要!」

「你不要什麼?」他挑起一邊眉梢,質疑問。

「我不要去問唐水心到底應該要如何討你歡心才可以,因為我是你現任女朋友,唐水心是你的前妻,你們都已經離婚了,哪有人像你這樣,教唆自己的女朋友去糾纏前妻的?!你就沒想到她可能會不樂意幫忙嗎?」

說到「現任女朋友」這五個字時,她的眼裏透出了驕傲,也就是因為這份毫無根據的驕傲,讓她覺得自己可以當面把話跟他說清楚。

「不,我沒想過,因為,討我歡心是她的義務,這一生,在她沒有把欠我的幸福還我之前,她休想可以擺脫我!」說完,他勾起一抹很深、很深的笑痕,絲毫不想掩飾從眼底迸發出來的邪惡。

「你這個人怎麼這樣──?!」都已經跟她在一起了,竟然還想跟前妻糾纏不清?難道,他想要的幸福,她就不能給他嗎?

而且,她搞不懂他,他不是跟唐水心離婚之後還像朋友一樣嗎?怎麼這時說起她來,那表情眼神就像是在談著一個仇人。

難道,先前傳得沸沸揚揚的離婚說法,其實是真的?

「如果你無法達到我的要求,那就分手吧!」

「你……你說什麼?我不要分手!我不要!你想想,我們好不容易才在一起,難道你就不會捨不得我嗎?」

「你說錯了吧!是你好不容易才跟我在一起才對,從一開始就是你倒追我,忘記了嗎?」他笑得有些無奈,心想她是哪來的異想天開,覺得他會捨不得跟她分手呢?「那個手環拿回去,我用不著。」

「我不要!那是我對你的一番心意,我挑這份禮物挑了多久你知道嗎?我花了多少心思你知道嗎?!」

「好,就看在你這份真誠的心意上,這份禮物多少錢,我可以加十倍百倍還給你,但是!」他的話尾鏗鏘有力地一頓,勾起笑,拿起手環連著整個禮物盒,拉開設在壁櫥裡的分類垃圾筒,扔了進去,動作一氣呵成,「對於我不需要的東西,這就是它們的下場。」

「你──?!」她氣得臉色慘白,渾身不停發抖,「范行淵,你真的是個大爛人!」

「我還以為你是知道這一點才跟我交往的。」他聳了聳肩,一副無奈的表情,不太懂為什麼女人在分手時,總喜歡把錯怪到男人身上?!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問題
內容不符
內容空白
內容殘缺
順序錯誤
久未更新
文章亂碼
缺失章節
章節重複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