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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性本善》第四名護士
男子離開了房間,從外面輕輕地關嚴門,下樓出去了。雖然他很想一直待在房間裡陪自己的愛人,但是他有不得不離開的理由。

他該做的事還沒有做完,將最後一個害他妻子的人帶回來,他的靈魂才能得到解放。他才可以無牽無掛地陪伴愛妻。

快了,只要再忍幾天,一切都將塵埃落定......

公安局裏最近氣壓很低。即使販毒大案告破再即,也沒有人覺得興奮。不抓住這名連環殺手,所有人都無法真正高興起來。

「月夫左手」孔玉清臨死前留下的這四個字到底是什麼意思呢?生死關頭的匆忙,這四個字所表達的應該是很直白的字面意思。左手肯定是一個詞,最簡單的理解,兇手慣用左手。那麼月夫呢?是一個字膚還是兩個單獨的字月、夫呢?如果是膚,孔玉清是不是想告訴我們兇手裸露的皮膚上有很明顯的印跡呢?如果是月、夫,唯一出現在文沫腦海中的只有本案的直接關係人付寧月的名字中帶個月字,月夫會不會指的是他的丈夫?

可是常俊逸已死,王崇華是他的親生母親,辨認錯屍體的可能有多大?什麼樣的母親會不認識自己的子女?王崇華因為常俊逸的死深受打擊,淡出商界,連自己名下的公司都只是交給司機常林打理,喪子之痛不是輕易能夠偽裝的。

如果我們假設,常俊逸就是兇手,這一切全部都可以解釋。付寧月的生命中從來就沒有其他關係親近的男人,只有常俊逸一個,所以警方無論如何都在付寧月的生活中發現不了嫌疑人,因為他一直都在警方的偵查視線之外。付連山買兇殺人、行兇人縱火焚屋的當天,也許常俊逸因為別的什麼原因,沒有在他的小院內,而正好是別人替他死了。大火燒毀了死者的臉,常俊逸索性將錯就錯,跟王崇華通了氣,讓母親幫他演了場戲,給了他明正言順的借口死遁,連屍體也忙不迭地焚化,從此這個世上再也沒有常俊逸此人。他變成了幽靈殺手,隱藏著。等待著,伺機讓所有欠下他的人用性命來償還。

而警方根本不可能去調查已死之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判定為死亡,案件進了死胡同。這時常俊逸再搖身一變,以另一種身份光明正大地出現在眾人視線之內,存在之合理,不會有任何人懷疑他。而他需要的,僅僅是一個小小的整容手術!

當然,上述觀點僅為假設,不能做為證據使用。可是文沫覺得這是本案的唯一合理解釋。如果要讓假設成立。只有一種辦法:找到現在的常俊逸。

怎麼找呢?目標人物:王崇華。以文沫的經驗判斷,無論多麼窮凶極惡的歹徒,都不可能完全斷絕與過去生活的聯繫,除非他已然孑然一身。常俊逸的母親在這裏,這是青年喪夫。獨自一人吃盡苦頭才將唯一的兒子拉扯大的母親,母子兩個用相依為命來形容一點也不過份。而王崇華既然會幫兒子隱瞞假死,說明她肯定是知情人,常俊逸一定會出現在她的生活中。

盯梢是枯燥煩悶的,尤其是當身邊還有個試圖向你獻殷勤的男人在時。崔志佳好不容易爭取到了跟文沫獨處的機會,怎麼會輕易放過,言語加上美食攻勢,想拿下美人心。文沫只是冷冷地看著他:「你再下車出去一趟,就不用回來了,盯梢盯梢,隱蔽最重要,你看看你,坐上車兩個小時已經下去七趟了,你是生怕對面別墅裡的人看不到你吧?在學校老師沒教好?還是出國幾年都忘光了?希望你能專業一點,我不想有個豬一樣的隊友!」

崔志佳內心無比鬱悶,拍馬屁怎麼又拍到馬蹄子上去了?隻好跟個受氣小媳婦一樣乖乖在車裏坐好,低著頭不知道在想什麼。

對面別墅裡一直沒有動靜,文沫兩人所在位置能清晰地看到別墅裡的一舉一動。這個小區的別墅一幢連一幢,兩邊沒有空隙,只有正門帶著大院子一處出口,從晚上九點司機常林離開後再沒有人進出過別墅。接下來的兩天,王崇華一步也沒有走出過大門,連公司最基本的工作都是常林拿到別墅來給她。她連看都懶得看,直接交給常林處理。

別墅裡第三位成員是王崇華雇的保姆韓姐。這位韓姐也陪著王崇華住在別墅裡,每天清晨六點做完早餐後步行去很遠的菜市場買菜,之後便不再外出,忙著操持家務,空閑時間全都上樓回自己的房間,不到做飯點一般不出來。王崇華的別墅房間多人少,所以韓姐的屋子也是正經的臥室,而不是小小的樓梯間或工具室。但也許是個人習慣問題,韓姐的房間窗簾從來都沒見拉開。而且這個韓姐脾氣有些古怪,不愛說話,總一身臃腫地穿著洗得發白的舊外套,只顧低頭乾自己的活,是很沒有存在感的人。

第三天晚上,文沫剛剛接班不久,王崇華外出了!常林打開車庫門,開著王崇華的座架,一輛銀白色的寶馬730,慢慢地駛出了別墅,王崇華打扮一新,戴著墨鏡坐在後座上,一路向北直駛而去。

文沫沒敢跟得太緊,白天跟蹤太容易被人發現了,一路藉助交通攝像頭和別組警察的配合,終於跟著王崇華來到了位於市中心的一家律師事務所。王崇華下車進去,文沫跟崔志佳已經在他們面前露過臉了,只能等待另一組警察到來後由他們進去觀察情況。

過了大概兩個小時,王崇華走了出來,接著跟著她的警察也撤回來了。王崇華進事務所後就被事務所的負責人領進了單獨的房間,民警沒能跟進去,不知道她到底在裏面做了什麼,見了什麼人。

文沫按照牌子上的電話打了過去,接通後假裝是王崇華的秘書套取對方的口供:「你好,我是王董的秘書小江,剛剛接到王董的電話,她希望後續事宜由我跟你們接洽,希望你們能儘快將文件準備好,別誤了王董的事。」

電話那端的人聽到文沫說王董後,語氣分外客氣:「江女士您放心,這份遺囑我們已經事先核對過很多遍了,基本沒有問題,只要將剛才王董附加的條款加上,就可以打印正稿,下午之後,王董隨時可以過來簽名。一經簽名,遺囑立即生效。」

「好的,我知道了,我會向王董彙報,提醒她儘快過來簽字。」

遺囑,王崇華居然立了遺囑。據警方了解,王崇華自己這邊基本已沒有親人在世,而她丈夫那邊的親戚多數在王崇華初守寡時落井下石,差點逼死了這對孤兒寡母,這麼多年也僅有有限的兩三人有來往。那麼王崇華的遺囑受益人是誰?這個人很可能就是現在的常俊逸!

回到公安局,文沫馬上申請了搜查證,拿到了王崇華立的遺囑,遺囑上受益人的名字是兩個名字:常林和韓思燕。韓思燕所佔的份額很少,只有現在王崇華居住的別墅及一百萬銀行存款,除下的全部都歸了常林所有。難道他就是換臉之後的常俊逸?接下來,警方把注意力集中到常林身上。

常林到王崇華身邊當司機時間不長,是常俊逸出事之後才來了。王崇華向外人介紹他時,說他是常俊逸的堂哥,真論起來,常林還真是常俊逸出了五服的堂哥,長得跟常俊逸的身高體型臉型什麼的看上去還有那麼點像。他的母親很多年前在王崇華最困難的時候給了娘倆一間屋子住。這麼多年過去了,王崇華始終沒有忘記當年當年伸手幫了她一把的這家人,聽說常林的母親得癌症沒了,便將常林弄到身邊,給他口飯吃。

常林出現的時機很有意思,就在常俊逸被火燒死前幾天,但誰也說不清楚那時見到的常林到底是不是真的常林。畢竟一個名字而已,大家都不熟悉,換個體型身高差不多的人誰會注意?

還沒等警方分析出個所以然來,報警中心傳來消息,在市附屬醫院上班的護士高幸從昨天晚上下班到現在都沒回家,打電話一開始不接後來關機,家人把親戚朋友都找遍也沒見著人,聯想到最近發生的案子,這才著急報了失蹤。

「常林在哪裏?」文沫問旁邊的民警。

「我們的人一直跟著常林,他開著王崇華的車回到別墅,沒再出來過。」

「昨天晚上有沒有人盯著他?」

「這...昨天接到的命令是盯緊王崇華,常林離開王崇華家後的行蹤我們沒有掌握。」

常林是昨天九點離開王崇華的別墅的,而高幸下班時間是下班六點,如果常林是兇手,這三個小時高幸去了哪裏?又是怎麼撞到常林手裏的?她到底是不是被連環殺手抓走的?如果是,她是不是當年手術中的第四名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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