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怎不讓男主上天呢》47.活捉一隻作者菌
再三保證不會生氣之後,蘭戎坦誠了一切。聽完他的話,花知婉震驚了。
文章竟出現了這麼多連作者都不知道的伏筆,而且,伏筆出現之後還被完美圓上去了。
當時,她明明知道後面有陰狗追來,卻還是停下腳步更新章節,此處造成了時間差。
重傷的曲暮酒無法使出武功,遂跟隨他們來地窖躲避。他們跌進石室後,他就獨自了碰上陰狗。未能全身而退,他被廢了武功,或許就是這個事件,導致了曲暮酒今日的性情大變。
在遇見青鉤蛇之時,花知婉記得它會畏懼蠱血。而見了比青鉤蛇大幾百倍的九頭蛇,她就忘記了這個設定。
出聖地時,她倒是奇怪,曲暮酒沒有派人看守石室。原來不是沒有派人,是派的人全都死了。
種種事件說明,她留下的突兀之處,正被這個世界的某種力量漸漸地合理化。
《酒尊蘭魔》明明是她創造出來的一本書,又彷彿它有一套獨立於她思想的工作體系。
作者菌開始懷疑,究竟是自動補齊在乾預她的劇情,還是她的碼字行為在乾預這個世界。
當花知婉無法把活生生的、站在她面前的蘭戎,單純地視作一個書中的人物時,他們身處的世界對於她,也不再是一個單純的小說世界。
她不再揣著電腦便有恃無恐,她開始迫切地希望,蘭戎得到一些東西。
「你需要一件,使你所向披靡的兵器。」
花知婉翻閱大綱,想找出自己當初的設定。
「找到了,這裡……江湖寶劍第一名,天辰劍。」
天辰派是天下第一的劍莊,曲千奏是劍首,繼承父親衣缽的原定男主曲暮酒,他所用的劍便是天下第一的武器。
按照取名廢粗暴的原則,曲暮酒用的劍,作者直接取名為「天辰劍」。
——得天辰劍者,得正道。
它被天辰派視為鎮教之寶,藏於禁地。
看來,他們要深入敵穴才能拿到它。
花知婉默默記下這一點,在腦子裡構思,要怎麼寫他們才能安全地得到天辰劍。
「還有,你需要養一隻寵物。」
她把蘭戎拽到電腦前,讓他看電腦屏幕中千奇百怪的示例圖片。
「你看,就像神鵰、玉蜂、花蜘蛛、小紅馬,之類的……唔,我們都當了大魔王,得放一隻酷炫一點寵物在身邊。想想看,你最喜歡什麼動物?我給你弄一個出來。」
蘭戎直起腰,弱弱地說:「關於寵物,其實我心中早有想法了。」
「啊?是什麼?在哪?」
除了天辰派的兩隻狗,她不記得他們有出場過其他類似寵物的生物啊。
……
(三分鐘後,密道盡頭)
望著眼前那一抹鋪天蓋地的白色,花知婉的內心是奔潰的。
在一重又一重鎖鏈的纏繞下,有的蛇頭萎靡地耷拉在地面,有的蛇頭則精神奕奕地盯著他們倆看。
它們尚未「到齊」的陣勢,就已經足夠驚悚。
蠕動的身軀是那麼的巨大,那誇張的寬度簡直可以將她橫著放進去。
「蘭蘭蘭戎,你選的寵物,胃口大概不小……你確定能寵得過來?」
花知婉一邊緊張地注視著碼字界面,確保鎖鏈沒有鬆動,一邊哆哆嗦嗦地,想勸阻蘭戎打消這個重口味的念頭。
少年沖她點了點頭,道:「飼養了它幾年,我發現它是有靈智的。」
有力的雙臂從背後攙住她發軟的身體,他在心裡補充:選蛇類做寵物,還有一個重要原因。
婉婉姐姐是非常怕蛇的,她怕了就會趕緊來找他。被依賴的感覺,真是不錯。
對蘭戎鬼畜的心理活動一無所知,膽小又怕死的花知婉劈裡啪啦地碼字,在鎖鏈上重新加固了幾層。
「行行行,有靈智。你快點把南幽草餵給它,讓它認主。」
【因蠱血而開花的南幽草充分說明了主人不平凡的身份,特殊的毒性標示著他擁有最邪惡又無比強大力量。就連恐怖的九頭蛇,都甘心地臣服。
蘭戎,成為了九頭蛇的主人。】
決心要讓蘭戎的畫風趨向大魔王,作者菌的用詞也大膽了起來。
「啊,對了,我是不是可以把這蛇變得小一點?」
花知婉靈機一動,想到了這個主意:「用的時候它可以出來,大殺四方,不用的時候可以把它放在口袋。」
【九頭蛇認主之後,可以隨蘭戎的意願變換大小。】
成功碼完需要的情節不久,新設定就奏效了。
毋庸置疑,她的這個主意想當成功。
一整隻九頭蛇一共只有巴掌那麼大,之前耀武揚威的蛇頭,小得彷彿小拇指的指頭。
花知婉大著膽子,上前摸了摸兩把。蛇皮冰涼光滑,奇異的外形使它看上去像個製作失敗的手辦,晃來晃去嚇唬人時,竟有幾分說不清道不明的醜萌。
但她心裡無比清楚,這傢夥變大後的威力和體積是多麼的驚人。
那堆滿了密道的屍骨,還有她軟掉的雙腿,就是最好的證明。
不得不說,蘭戎的決定是明智的。
一旦接受了這種設定,九頭蛇與大魔頭的身份,還意外的十分相配。
看自家兒子有了裝逼的資本,花知婉心裡十分高興。
沒了九頭蛇之後還有個好處——密道的魘菇就可以隨便採摘了。
之前在寧員外身上騙的財寶全被天下第一肉給奪走了,他們出去一趟根本是夾著尾巴回來的,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沒有享受到!
……
瑩白色的小豆子鋪滿了密道,珍珠一樣柔潤的光澤在封閉的空間裡躍動著,偶爾連石壁上都能看見它們的身影。
將手觸上去的話,會感覺指尖被輕微地燙了一下。
還沒來得及細細感受這神奇的觸感,它已在你感受到燙的那一瞬間消散得一點而都不剩。
花知婉和蘭戎忙活著,把魘菇摘下來,攢進兜裡。
等出去了,可以把它們拿去賣錢。
小小一顆魘菇,可是價值千金。
「婉婉姐姐,為什麼你的法器這麼厲害呢?好像我們想做什麼都能被立刻滿足!」
大概是今天終於把心中所有的秘密都說出來了,蘭戎與花知婉的談話愈發地沒有間隙,他想問什麼,就毫不猶豫地問出口。
「是的呀!」花知婉笑眯眯地說。
微仰的下巴使她看上去得意洋洋的,漂亮的眼睛裡寫滿了自信、神采飛揚。
「在這個世界上,你想要什麼,我都能滿足你。」
魘菇甜豆般的香甜氣息瀰漫在空氣裡。
這種食用過量就會致幻的植物,使得蘭戎的視線都稍稍地有點不清晰。
這裡,明明是透不進光的地方。可他眼中的她,此刻卻正被一團暖黃色的柔和光暈籠罩。
彷彿受了蠱惑,他鬼使神差地接過話茬,還真的就乖乖地將願望給講出來了。
「那我……我要,和你在一起,」
「一直,和你一起。」蘭戎仔細地,加上時間定語。
「哈哈,當然啦,我永遠都會是你的姐姐。」
她毫不猶豫地回了他一句,語調輕快、笑容坦蕩,漫不經心。
「啊?姐、姐?」蘭戎揪著衣角,垂下腦袋,悶悶地說道:「我……其實我……」
他支吾著,腦裡心裡全在回憶著水潭裡那一幕,回憶著他們的靠近、回憶著刺骨的潭水和滾燙的掌心。
眼角眉梢寫滿了甜蜜,他想起她的許多許多話、許多許多好。
然後,膽怯猶疑通通不見,連帶著他的語氣也變得堅定。
「婉婉姐姐,我現在雖然還小,但我長大了以後……」
「蘭戎啊……」花知婉輕咳一聲,試圖打斷他的話。
「我長大了以後!我想娶你!」
少年沒有就此停住,而是接著那個尷尬的空隙,繼續說完他要說的話。
大姐姐,用非常大姐姐的、語重心長的語調,煽情地對他說:「這世上的感情有很多種,親情友情是很珍貴的感情,也是我們之前的感情。」
「不啊,我們……」蘭戎握住拳,急匆匆地想要反駁。
「作為你的婉婉姐姐,在這個世界上。你想要什麼,我都能滿足你。」
她微微一笑,重複了一遍剛才的話。而後,便抱著電腦直起身,先他一步,往密道的出口走去。
雖然二十五歲了,仍舊堅信著什麼「寧缺毋濫」,沒有談過戀愛,但花知婉寫的小說可是不少了。自己這個類型的女配,光她寫過的,就一抓一大把。
因為缺愛,或是什麼移情作用,出現在男主正太期的「白月光」大姐姐。這種女配,是女主前進道路上的頑固絆腳石,想當討人厭的。要是再附加一點白蓮花、公主病屬性,評論區準能紅紅火火,一路罵到明年。
——我喜歡婉婉姐姐,全世界最喜歡她。等我長大了,我要娶她。
花知婉看見蘭戎心裡活動的時候,的確覺得他童言童語很可愛,也僅限於「很可愛」而已。
按照現代社會的毒雞湯分析一遭的話:「全世界最喜歡」,是因為見過的世界太小;「等我長大,就要怎麼怎麼樣」,他並不知道成長的路上最多的就是變數。
她本就不應該把小孩子的傻話當真的,卻還是有點當真了。
過於親密的舉動,用蠱血成癮其實就足夠清清白白地解釋過去。潤濕的眉眼、用力的擁抱、糾纏的雙唇……如果蠱血成癮這個理由不夠的話,還可以說是溺水救援、人工呼吸。
想來蘭戎只是過家家似的跟她說了一句「娶你」,她打哈哈過去就好,幹嘛那樣回答,他聽了大概又要傷心了。
煩透了!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認真什麼!
隨便寫一點東西就可以擺脫那個什麼鬼成癮了吧,還是儘早擺脫比較好。越來越在意蘭戎的想法,越來越被他的體液吸引,這可不是什麼好徵兆。
花知婉由衷地,不想成為一個荼毒小嬌花的怪阿姨。
之前九頭蛇擋路,密道的出口一直被堵著。
這會兒正兒八經地出口順利出去了,倒有點不適應。
撥開遮蔽前路的高高雜草叢。
遠方,夕陽金色的餘暉灑向空曠的田野。
糧食們都在好好地生長,看上去胖乎乎沉甸甸。近處的人家點起裊裊炊煙,夏日的悶熱被落日裡的風捲走了一些。
文藝范景物描寫結束。
看到新地圖,其實花知婉想到的,只有以下幾件事:
——這是啥?我在哪?到哪去?
——蘭戎呢?
「蘭、蘭戎!」
她回過頭,朝雜草叢裡喊了一句。
——喂喂,不會表白失敗(×)就憤而離隊了吧?
花知婉翻開電腦,看一下蘭戎現在在幹嘛。
【蘭戎很傷心,婉婉姐姐明明親他親了那麼多次,還不願意娶他。
他決定偷偷喜歡婉婉姐姐。下次就算她問他了,他也裝作不喜歡她。】
——迷之尷尬,怎麼又看到蘭戎心理活動了?所以蘭戎現在是停在原地胡思亂想中?
——噗,「娶他」是什麼鬼啦,為什麼有一種隱約的怨婦感?還有你裝作不喜歡有什麼用啊,都被我看到了啦。
「丸——大——大——」
「丸大大!!!!」
突如其來的甜美少女音將花知婉嚇得渾身一顫。
猶如見了鬼一樣地,她抬起頭。
不遠處,有一個穿著彩裙的熟悉面孔牽著狗,一蹦一跳地朝她的方向趕來。
她喊她的聲音,是那麼的熱情,宛如正在參加一場田野裡的粉絲見面會。
花知婉的手生生地被她喊抖了。她迅速把電腦蓋上,藏到身後。
僵硬著身體,她思考著到底是要跑回密道,還是原地不動。
已知:密道=會碰見蘭戎,會暴露地窖,他們的臉徹底成為天辰派之敵
同理可證:不動=蘭戎還是會出來,還是會暴露地窖,還是會成為天辰派之敵
結論:早死晚死都得死。
寧柔,嬌俏可愛的美女小讀者寧柔。跑得飛快的她,牽著她那隻跑得飛快的狗。
她一路跑,一路呼喚著「丸大大」,一路發出銀鈴般的笑聲。
第一次見到寧柔,她也帶了那隻狗。
第一次在水潭,未看得分明;可這一次,那隻狗分明是尋著她方向嗅來的。
花知婉躥地站起來、背過身,把電腦塞進裙子,雙手捂著肚子。
猶如一隻屁股被火燒的猴子,她奮力地往遠離密道出口的方向,往一無所知的新地圖遠方狂奔。
「誒嘿嘿嘿,丸大大,跑得很賣力呢!」
寧柔的聲音越追越近,她氣息平穩、大氣不喘,甚至還有閑工夫跟前方的花知婉聊天。好像她們是一對相約出來跑步的好姐妹,在夕陽下你追我趕地放肆奔跑,揮灑汗水與青春。
「丸大大剛才看著電腦,在笑什麼呢?」
「我看到你笑得,好開心哦。」
花知婉沒跑幾步已經喘得猶如風燭殘年的老人,但這不妨礙她聽到這句話時,從後背到脖頸冒出來一片驚悚的雞皮疙瘩。
——寧柔看到電腦了。
——媽個雞,抱電腦的手要沒力了。
「丸大大,你吃早茶了嗎?」
田野中,奮力勾搭大大的讀者再接再厲地拋出一個溫馨的話題,活潑歡樂的語調在此刻聽上去卻是那麼的恐怖。
——對不起,我知道我沒和你們一起吃早茶。
——現在已經傍晚了,所以咱們忘了早茶的事情重新做朋友好嗎。
事實證明,讀者的每一個留言、每一聲關切,作者都聽見了。
作者看上去沒有回復,只是因為她很忙,或者她很喘,其實她已經在心裡為你更新了三萬字。
肩膀被手指碰到了……
肩膀被手掌碰到了……
少女的手從後方環過肩膀,徹底地抓住了汗如雨下的她。
「鐺鐺!捕捉到一隻野生的大大!」
她自帶語音特效地說。
狗的繩索被解開,寧柔直接用它捆住了她的手腕。
其實她根本不必這麼做,花知婉現在已經沒力到推一把就能直接倒地了。
她大口大口喘著氣,腦子裡有兩個聲音在同時吶喊。
——蘭戎,救我。
——蘭戎,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