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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女友是大明星》第568章
  水花、迷霧、幻夢三家唱片公司笑呵呵地跑到路揚的面前,三人臉上的笑容跟花似的,紛紛表示要接下這對局。

  這不接是有假的了。

  就鮑笛那人氣,還有各方面的條件就擺在大家的面前,幾家唱片公司早在想著簽約藝人的事後就了解過著方面的信息。

  他們對鮑笛的評價就只有一個——

  不適合。

  不適合簽約,因為這家夥沒有明星相,不適合在這樣的舞台上,因為他的唱法太過老套,面向的聽眾也太過小眾,沒有粉絲。

  雖然那人的基本功扎實,可是不喜歡就是不喜歡,能夠登上各種榜單的歌曲,要的可不僅僅是演唱者的基本功扎實,要的是歌曲的風格,還有一定的好聽程度。

  而鮑笛唱的鄉村樂,早就成為美利堅唱片公司們拋棄的流派了,市場不認可就是最難以跨越的大山,聽眾們不喜歡,他們就會選擇放棄。

  而這個時候,鮑笛當然不會被人重視。

  再加上,這可是一個偏競技的音樂選秀節目,在這上面,鄉村樂的優勢完全可以說是沒有,甚至到處都是弊端。

  所以幾家唱片公司的領導在聽到路揚選擇用鮑笛和他們比一比,都沒有放在心上。

  這樣的人,哪怕唱的是上帝的歌曲,也不會玩出花來。

  只不過大家還需要再確認一下就是了。

  “路,我再問一句。”波恩看著路揚的眼睛,“你真的確認,是要用鮑笛的歌曲評分來和我們的相比?”

  “是的。”路揚點點頭。

  “那我們肯定願意。”幾人笑笑。

  不需要再簽約合同,因為最開始他們簽的合同上,輸掉的東西更多。

  而今路揚並沒有按照合同上面的條約進行,已經是對他們的寬恕,他們自然也不好再要求些什麽。

  只不過會暗戳戳地笑罷了。

  他們都認為深橋唱片新的老板有些不應該出現在商人身上的仁慈,大家搞公司不都是為了賺錢,但凡抓到些什麽機會,恨不得把對方打到谷底。

  可他呢?
  明明可以憑借剛才的賭局讓其他的三家唱片公司什麽都拿不到,明明賭局的賭注就是他設立的,可他自己不喜歡,偏要再來一場。

  波恩一時間不知道該如何評價,也看不清這家夥到底是賭性大還是就想玩玩而已,又或者是退讓一步,以後大家好成為朋友。

  朋友?

  呵。

  都是來賺錢的,要什麽朋友?
  “想玩玩?”顧清寒微笑著看向路揚,她猜得到他的大概想法。

  “太輕松。”路揚聳聳肩,“本質上我們是對手,但.其實美利堅條例上,是不允許剛才的合同條例存在的,所以就沒必要,乾脆多從他們身上割一塊肉罷了。”

  “比如多拿一個歌手?”顧清寒眯著眼睛。

  “是啊。”路揚笑笑,“他們幫我們談好了合同,也幫我們篩選好了選手,而且,當下他們簽下的,肯定是值得投資的那幾個選手,所以直接從他們手上拿就好了,還要多謝他們,幫了我們那麽多忙。”

  “等等。”身旁的喬治有些疑惑,“我們的目的是他們的選手?”

  “是啊。”路揚聳聳肩,“要不然呢?”

  “我以為你們是想交個朋友。”喬治摸了摸自己的腦袋,憨笑著,“畢竟鮑笛.”

  他有些話實在不想說下去。

  喬治的想法和其他人一樣,他同樣不看好那位叫作鮑笛的流浪歌手,雖然那家夥的基本功很扎實,是這一屆《好聲音》選手中最扎實的存在,可是
  風格不轉變,一直都不會有出頭的那天。

  至少喬治是這麽認為的。

  所以他也覺得,老板之所以要和那幾家唱片公司再比一次,不過就是想交個朋友。

  可兩位老板的談話告訴他——

  沒有那回事。

  他們只不過是因為之前的合約和美利堅的法律有些衝突,所以裝出了寬洪大量的樣子,之所以再比一場,不過是想從那幫人的身上再撈點東西回頭,就像榨乾。

  那言語間,好像對鮑笛相信至極。

  “畢竟鮑笛什麽?”路揚衝喬治微笑。

  “畢竟鮑笛.真的不是很適合這個舞台。”喬治說,“在我看來,他那種人在當下應該就是一個在街頭賣唱一輩子的流量歌手,如果是在中古世紀,他也許會成為吟遊詩人那種帶著傳奇色彩的人,可現在的時代早就變了,不是以前了。”

  “你的認為沒問題。”路揚點點頭。

  “那為什麽?”喬治疑惑地看著他。

  “但我認為,凡事都有例外。”路揚聳聳肩,“時代造就英雄的認為當然不會出現什麽問題,可當一個人他足夠強大,然後碰到了好的機遇,得到了一個好的平台,哪怕與世界有些背道而馳,他也能走向頂峰。”

  喬治還是不太能夠理解路揚的意思,機遇,平台,走向頂峰?

  這些說辭把他的腦子聽得有些混亂,他轉頭,看向舞台旁邊的小門,鮑笛就在這麽靜靜地靠在小門的門框上。

  他是下一個登台的選手,可是台下沒有歡呼聲也沒有掌聲,因為他的人氣不足。

  與其他的選手相比,喬治總覺得鮑笛是個苦行僧般的人物,明明《好聲音》已經到了快要結束的時候,選手們的生活質量對比剛開始的時候,早就有了改善,大家換上了限量款的衣服又或者是鞋子,穿著打扮也不像當初那樣土裡土氣,只要放出消息,哪怕是在淘汰邊緣的選手,也會有不少的讚助商蜂擁而至。

  可鮑笛不一樣。

  雖然他的人氣不高,可劇喬治所知,還是有不少的讚助商找上了他,但這家夥拒絕了,以至於現在上台的時候,還是最開始的那一套洗得有些發白的衣服。

  格格不入。

  是真正的格格不入。

  喬治甚至覺得鮑笛不像是來參加這個節目的人,如果不是這個家夥最開始上台的時候說的話——“我參加這個節目,就是想給我家人知道我還活著”,感覺他都沒有出現在這裡的理由。

  “我突然有個問題。”喬治想到了什麽,突然問。

  “你說。”

  “為什麽鮑笛會簽約我們公司?”喬治一臉認真,他還在絮絮叨叨地說著,“他就不像是會簽約公司的人,我感覺他對於物質上就沒有需求。”

  “因為歌。”路揚聳聳肩。

  “歌?”

  “嗯。”路揚點頭,微笑道:“歌。”

  “我很難想象,到底是什麽樣的歌會有那樣的力量。”喬治皺著眉頭,總覺得老板在哄騙自己。

  “聽下去吧,別說了。”路揚閉上了眼睛。

  舞台上,鮑笛抱著吉他走在了台上,和之前的每一次比賽一樣,他孤零零地坐在椅子上,沒有誇張的表演,也沒有誇張的出場方式。
    看起來就像是一個昏暗的破舊酒吧裡,流浪歌手在唱著歌。

  此時燈光突然變得暗淡,上方只有一束燈光打在鮑笛的身上,他開始表演。

  「鮑笛為什麽還沒有被淘汰?」

  「我總覺得鮑笛的歌很棒,但是不適合在這樣的舞台上表演。」

  「是的,如果是在街頭,遇到鮑笛這樣的歌手,我會停下腳步來傾聽他的音樂,但這不是,這是舞台,大家想的都是怎麽把台下觀眾們的情緒點燃,想著怎麽把整個現場點燃,而喬治就是.大家來聽首歌,這首歌怎麽樣,他無所謂,你們覺得怎麽樣,他也無所謂,反正他唱就是了。」

  「鮑笛不錯,但我就是喜歡不起來。」

  「主要是他的歌曲太過於老掉牙了,而且現在聽鄉村樂的人太少太少,至少我們年輕人不喜歡,可是我那老得把牙齒都快掉光的爺爺,特別喜歡鮑笛。」

  「希望他今天能給人帶來好的歌曲吧。」

  「.」

  主持人沒有宣布過鮑笛這首歌的歌名,也沒有告訴大家這首歌的創作者到底是誰,鮑笛的節目就像流水,突然嘩啦啦地流來,然後再慢悠悠地流走。

  就像那麽一瞬間。

  剛開始,的確是那種大家熟悉的,鄉村音樂常用的吉他旋律。

  初聽,並沒有讓人覺得耳目一新的感覺。

  但是,重點在歌詞。

  台下。

  幾家唱片公司的領導並沒有把注意力放在鮑笛的身上,他們回頭看著所有觀眾們的臉,重點盯著這些人的表情。

  總覺得這局穩了。

  大家的表情平靜,沒有流露出任何表示出喜歡的情緒,也沒有覺得這旋律有多驚豔。

  就像
  看著一場平平無奇,且能見到很多次的表演。

  “鄉村樂這個類型還是不行。”波恩對下屬搖了搖頭,“你看看,同樣是上帝寫的歌曲,他能把追龍樂隊那種金屬搖滾樂隊的歌曲寫出花來,可鄉村樂就是沒有觀眾買單。”

  “這旋律不抓耳。”有一位員工認真道:“現在大家的耐心已經不如以前了,前面幾秒鍾不能扣人心弦,很多人都會想著切換到下一首。”

  “是啊。”

  波恩點點頭。

  他再次回頭,已經看到不少的現場觀眾拿起手機自顧自地玩了,欣賞表演的人寥寥無幾。

  因為這剛開始的旋律,的確沒有什麽能夠打動人的地方。

  “這”喬治也發愣。

  他雖然不相信鮑笛,但他相信路揚。

  本以為這首歌會和追龍樂隊那首歌一樣,一開口就會驚豔時光,可現在聽來,的確平平無奇。

  難不成真的翻車了?

  所以這就是老板吩咐不要讓主持人宣布這首歌是他創作的緣故嗎?
  因為他一開始也說不準?
  可剛才那信誓旦旦的語氣和神態又是什麽個事兒?

  大概是看出了喬治的慌亂,路揚笑笑,解釋著,“慢慢聽,這是一首很好很好的歌,需要用心來感受。”

  感受什麽?
  喬治還想問。

  可他再看向路揚的時候,發現這位上帝已經閉上了雙眼,他唯一得到的信息也只有他臉上浮現著的微笑,像是戰場上勝券在握的將軍。

  他的旁邊,顧清寒也閉著眼。

  真是皇帝不急太監急啊。

  喬治突然想起了這句華國的俚語,他的心在怦怦跳,想要閉眼慢慢享受卻靜不下心來。

  而這時,台上的鮑笛開始唱了。

  “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一個男人要走多少路
  Beforethey call him a man?才能成為男人?

  How many seas must a white dove sail,一隻白鴿要飛越多少片海
  Before she sleeps in the sand?才能在沙灘安息上?

  How many times must the cannon balls fly炮彈要飛多少次?
  Before they're forever banned?才能將其永遠禁止?

  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 in the wind,朋友,答案在風中飄蕩

  The answer is blowin' in the wind答案在風中飄蕩”

  這是
  反戰的歌曲?
  所以上帝想的是用想法來征服觀眾嗎?
  喬治聽著歌詞,開始胡思亂想。

  他不得不承認,這首歌的歌詞很棒,是那種無法用言語來形容的好。

  這是帶著自己想法和觀點的一首歌,喬治聽得出來,這種類型的歌曲完全就不是為了銷量,為的是.作用,和象征性。

  喬治揉著腦袋,總覺得這是一步險棋,旋律是常見的,可這首歌的歌詞是很棒的,而且,就是需要這樣的旋律才搭配得上這樣的歌詞。

  可是
  真的會有人聽嗎?
  喬治不解地轉回頭,他看到了無數張嘴。

  因為燈光的緣故,現場的光線很暗,剛才是有不少人打開手機玩的,亮光投在他們臉上,在昏暗的場景裡明顯至極。

  可是現在,那幫人不再低頭看手機了,他們看著台上的鮑笛,手機的屏幕依舊亮著,他們的嘴巴微微張開,在手機的燈光下很是明顯。

  聽進去了麽?
  喬治愣了好久。

  也就在這時,一陣口琴聲響起。

  口琴聲悠揚,與吉他的彈奏聲並不衝突,而且光是那旋律,給人帶來的畫面感就很足。

  特別是剛才剛剛唱的那些歌詞,這口琴聲,聽起來就像是白鴿在旋律中緩緩飛向天空。

  不算錢。

  先說個新年快樂~
  歌曲是《Blowin' In The Wind》,諾獎獲得者鮑勃迪倫的歌,也是我最喜歡的一首英文歌,但是.
  歌太老了。

  可我還是寫了。

  因為我覺得這是經典,特別是第一句歌詞,一個男人要走過多少路,才能成為男人。

  所以.
  夾帶私貨了~
  大家感興趣可以去聽聽。

  新年快樂,祝大家身體健康,萬事順意~(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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