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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歲月之彈道無聲》第1124章 和未來老丈人比書法
  第1124章 和未來老丈人比書法
  其實李正去哪,邵曉倩是知道的。

  作為戰區情報部門的一員,像借調李正這種任務是要經過她那邊進行任務存檔的。

  機緣巧合之下,邵曉倩看到了李正的借調命令。

  因為紀律問題,邵曉倩不能細看裡頭的內容,但他知道,被那種部門調到D國,執行的是什麽任務用腳指頭都能想到。

  回到邵家,李月琴在廚房裡和阿姨忙活,老頭子邵先勇依舊是老樣子——每次李正進門,都能看到邵先勇坐在客廳的那套沙發上看報紙。

  甚至李正去過幾次邵家後忍不住跟邵曉倩開玩笑說你爸是不是每次都讓大門的門崗在我們進門的時候就打電話給他報告,然後再拿一份報紙到沙發那裡泡杯茶,然後施施然地看著等我們回來?
  邵曉倩說,是也不奇怪,我爸做事的風格就是一板一眼,他認為應該怎麽做,就會形成一種習慣,並且依照著習慣徹底貫徹執行,半分都不會動搖。

  “叔叔好。”

  李正提著禮物站在門口處,客客氣氣地打招呼。

  他不行軍禮了。

  上次過來的時候行軍禮,邵先勇虎著臉說這又不是在部隊裡,我穿著背心呢,你行什麽軍禮?條令都忘了嗎?

  這一頓批,把李正批得一愣一愣的。

  這次吸取了教訓,喊“叔叔”了。

  沒想到,邵先勇的報紙略微一低,目光越過報紙射了過來,還是板著一張臉。

  這讓李正不知所措。

  又不知道自己是哪不對了。

  這老爺子……

  “你和曉倩都登記了,往後改口吧。”

  邵先勇一邊說,一邊將報紙疊好放在桌上。

  “叫爸爸。”

  邵曉倩用胳膊肘猛撞了一下沒反應過來的李正。

  李正連忙喊:“爸爸,我們回來了。”

  “嗯。”邵先勇的臉這才舒展開了,然後轉向邵曉倩:“閨女,過來給爸爸看看,這都一個月沒回家了。”

  邵曉倩如同喜鵲般飛了過去,坐在自己父親身旁開始撒嬌:“爸,我這不是工作忙嘛!”

  邵先勇佯裝生氣道:“哼!女大不中留了,忙就是個借口,伱的單位離這裡才多遠?一個月你都抽不到一天時間回家陪我們吃個飯?”

  邵曉倩說:“這事你不能怪我,我有幾次想回來,打電話給媽媽,媽媽說你不回家,不是在外地就是工作忙,我回來看不到你,乾脆就不回來了。”

  “回來看你媽不行啊?你媽就不是你的至親啦?”邵先勇嘴上聽著生氣,但實則卻多了幾分得意。

  畢竟,女兒他從小就疼愛,雖然是老大粗軍人,要求邵曉倩也嚴格,但內心裡頭是疼出蜜來。

  突然,他似乎想起了什麽,抬頭看到李正還站在那裡。

  於是錯愕道:“李正你還站在那裡幹嘛?自己找地方坐啊!這裡沒有首長,只有家人!”

  一句“家人”讓李正心頭一暖。

  好多年了,只有自己和奶奶。

  忽然多了幾個人說自己是他的家人,把自己當家人,那種感覺說是久旱逢甘露也不為過。

  “好。”

  李正也就不客氣了,脫了帽子,禮物往桌子上一放:“爸,這裡頭是給您買的毛筆,還有給媽買的唱片。”

  邵先勇聽說是毛筆,頓時很是高興,連忙伸手拿過來,打開一看,裡頭是三支毛筆一個套裝。

  其中一支羊毫,一支紫毫,還有一支是鼠須筆。

  邵先勇閑暇的最大愛好的就是書法,對筆墨好壞深有研究。
    其實毛筆這東西,除了名莊出品,製作工藝不同之外,看的就是材料。

  不同的材料製作的毛筆特性各有不同,用途不一。

  比如羊毫,這種毛筆用山羊毛製作,屬大眾化用品,很常見的一種毛筆。其中宿羊毫存放多年,脂肪已乾化,容易著墨;陳羊毫有些剛性;穎羊毫精細,尖端透明;淨羊毫無雜質,羊毫性均柔軟。

  而紫毫是用山兔背部的黑尖毫製成,毛性較為剛硬,寫行書、草書宜。

  最後就是那支鼠須筆,是用家鼠鬢須製成,筆行純淨順擾、尖鋒,寫出的字體以柔帶剛。

  “走。”邵先勇說:“離開飯還有一段時間呢,上我書房去,和我練練字。”

  說完,拿起毛筆就上樓去了。

  邵先勇主動邀請自己一起練練書法,這可是第一次。

  李正連忙跟上。

  邵曉倩想要跟著去。

  邵先勇回頭看了她一眼:“去廚房幫忙去。”

  邵曉倩站在樓梯下,看著李正回頭得意朝他一笑,轉身跟著自己父親上樓,氣得一跺腳,轉身去了廚房。

  進了書房,鋪開紙墨筆,李正主動磨墨,邵先勇在一旁開筆。

  開的是那支鼠須筆。

  開完了,問李正:“你用那支?”

  李正也不客氣道:“爸,我就用紫毫。”

  邵先勇把那支紫毫放在溫水中進行浸泡。

  開筆也是個講究的過程,要把新買的毛筆放入溫水中,讓毛筆的整個筆頭都沒入水中,剛開始發筆時可以輕微施加壓力讓筆頭前端輕微按壓碗底,幾分鍾後再把毛筆從水中拿出來,輕微撚開,同時這個過程也可以把筆毛表面的膠質擠掉。

  之後再次放入水中,同樣是對筆頭施加輕微的壓力,讓筆頭接觸碗底,再重複之前的流程,直到新毛筆徹底發開了,筆毛上粘筆的膠質洗乾淨了,再用紙巾吸掉多余的水分即可蘸墨使用。

  兩支筆開好,墨也磨好了。

  “你先來?”邵先勇將紫毫遞上。

  李正接過後,謙虛道:“還是爸你動筆,不然我可不敢。”

  邵先勇想了想,也不客氣,拿起那支鼠須筆,蘸了墨,鋪開紙,壓上鎮,然後輕輕一撫,提筆刷刷刷一氣呵成寫下了一首詩。

  李正定睛一看,正是唐代杜甫的《前出塞》——

  挽弓當挽強,
  用箭當用長。

  射人先射馬,
  擒賊先擒王。

  整首詩詞書法蒼勁有力,筆鋒如刀,剛勁勇猛,透著一股子軍人的氣息。

  “到你了。”邵先勇拿起自己的墨寶放到一旁,將位置讓給了李正。

  李正鋪好紙,略一思忖,刷刷刷也寫了一首。

  邵先勇一看,只見上面寫著的不是一首詩,是兩首詩的摘錄,並且還略作了修改——

  寧為百夫長,
  勝作一書生。

  願此身報國,
  不戀玉門關。

  邵先勇內心頗為震動,暗暗叫好,這等大氣!說明自己真的沒看錯人!

  面前這個年輕人,是個當將軍的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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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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