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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道長途》第62章 進城
  第62章 進城
  總之,這一夜,李啟思慮良多。

  除了思考之後自己的出路以外,他還考慮了一下,自己之前遇到過的那一隊士兵。

  那一隊士兵是怎麽回事?

  是唐國的士兵?

  可他們的旗幟分明是一株盤根節錯的松樹,像是松國的旗幟。

  大鹿國的澧水河,流淌萬裡之後,就會分成兩條河,一條會匯入滄海,另一條最終就會流入松國。

  已知的情報是,松國和唐國打了一仗,輸得很慘。

  很正常,唐國根據現在李啟的理解,實際上是和巫神山對標的。

  而巫神山的實際統治疆域,是囊括了包括十萬大山在內的整個天下西南部分,是排的上號的大勢力,十萬大山只不過是巫神山疆域的三分之一而已,更西邊的安南,後黎,乃至於巫神山本身,這些地方的面積更大。

  松國,雖然號稱是一國,但和唐國比起來,也就約等於唐國一個縣城而已,打輸了再正常不過。

  所以……是否可以認為,現在的松國,實際上是唐國控制的?並且以此為中心,向巫道勢力蔓延自己的影響力,讓周圍的大鹿國都已經逐漸朝著人道靠攏?

  那自己作為巫神山的祝人,待在這個地方,好像很不妙啊,這裡是巫道和人道的鬥爭前線,是兩邊的棋盤中央。

  風險?機遇?
  先不考慮吧,先去找到羅浮娘娘再說。

  李啟思來想去,也沒個頭緒,乾脆吃完飯蒙頭一睡,
  思慮那些也沒用,總得先去找羅浮娘娘,然後看看自己能得到什麽吧。

  自己是因為外道之人的身份才被祝公子看上的,這第一個任務,可千萬不能搞砸了。

  只是,總覺得有點不對勁。

  沈水碧這隻兔子都五品了,那羅浮娘娘會是幾品啊?

  三品?二品?
  難道是傳說中能移山填海捉星拿月的一品?
  不管幾品,以對方現在的速度,就可以估算一下表現力了。

  此去唐國,路途不下十萬裡,可對方光逃命就從劍南道一路逃到這裡,估摸著怎麽的都得有個二三十萬裡,但據沈水碧說,只花了一天。

  最低時速一萬兩千五百裡。

  一個小時能飛六千公裡,這是幾倍音速了?這還是長距離飛遁,如果是瞬時速度呢?
  簡直嚇死人。

  難以想象。

  據說羅浮娘娘還是重傷逃遁,還帶著人。

  如果是她自己全盛時期的話,搞不好一晚上就能地月之間走一趟。

  一晚上走一個地月距離,真他媽的離譜。

  腦子裡想著這些有的沒的,李啟逐漸進入了夢鄉。

  時間一晃,就到了第二天。

  今天的祭祀已過,已經獲得了對應的神氣了。

  開河的時候,是冬末春初,現如今已經過去大概一個月了,春天已經到了正盛時分。

  蟄伏的野獸開始逐漸出現,樹木抽芽,萬物回春,甚至一些田地都開始播種了,遠遠路過村莊的時候,可以看見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

  不過李啟沒心思欣賞風景了,老馬跑的和高鐵一樣快,實在是欣賞不過來。

  倒是沈水碧很喜歡這樣的景象,嘴裡不停念叨著什麽:“百越諸邑有水田、旱田、坡田。其坡田,宜蒔山蕷、番藷、芋艿……”

  應該是某本古書對於百越的記載吧。

  但怎麽全是吃的?她好像不吃東西吧?
  算了,讓她念念吧。

  就這樣,一個時辰不到。

  義縣已至。

  ——————————

  義縣,澧州十三縣之一。

  澧州在大鹿國算是,佔地方圓一千二百裡,分布著三個郡,攏共十三個縣城。

  李啟之前從澧州州城出發,路過了豐縣,但又換了個方向,先去找了羅浮娘娘。

  所以此刻,就到了義縣。

  義縣之後,只要繞一點路,就可以回到州城,屆時再去找排波幫眾人,解掉牛力術的後患。

  從地圖上看,恰恰是走了半個澧州,也就是大概五六百裡樣子。

  這就看出坐騎的重要性了,接近一個月,走了約莫四百裡,最後一兩百裡的時候騎老馬,不過須臾便至,早晨還沒過完就到了。

  不愧是龍駒!
  不過,李啟並沒有讓老馬直接大大咧咧的進城,而是囑咐他在城外等著,自己則讓沈水碧低著頭,和自己一起進城。

  沒辦法,一個年輕男人,帶著一位妙齡女子,騎著一匹龍駒,堂而皇之的來到了義縣,對於一個人數不過十幾萬人的縣城來說,這樣的打扮,過於華麗了。

  雖然自己還穿著麻布衣服,但保不準是因為自己的怪癖呢?是吧?

  單純的讓沈水碧跟在身邊,還能用天生麗質解釋過去,但加上龍駒,絕對會惹上不必要的麻煩。

  其實如果可以的話,李啟甚至連沈水碧都不想帶在身邊,想讓她和老馬一起待在城外隱藏起來,自己進來辦完事再走。

  但沒辦法,沈水碧也得換身衣服,換個行頭,方便之後上路。

  還是得她自己來,不然李啟拿手丈量她的尺寸嗎?
  怕是不太好吧……

  所以,他考慮了一下,還是帶了沈水碧進城。

  自己現在大大小小也算個修行中人,遇到點流氓地痞什麽的,應該也頂得住。

  進城依然是那樣,不需要繳費,但如果是想賣東西,則需要進入專門的市區,在那裡,需要交五錢的定稅,之後,官府還要抽交易額度的一成作為商稅。

  義縣的稅率不高,已經很良心了。

  如果是澧州州城,除了路上一層又一層的關稅,河稅之外,還要另收商稅,基本上是十稅五的樣子。

  李啟交五錢,然後在商市區,擺出了自己的獸皮和獸骨,還有一些昨天沒吃完的山羊肉,都煮熟過的,雖然涼了,但還新鮮,沒有壞掉,能吃。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新鮮山貨。

  雖然他不會曬,但木耳之類的,保存一兩天並不是難事,他也就一並弄了點來賣。

  總之,先搞點錢,換身行頭。

  骨頭,肉,毛皮之類的東西,都不便宜,而且也很少見,尋常行商和山民是沒有能力搞到這些東西的,所以剛剛一擺出來,就有一堆人圍了過來。

  “小兄弟,你這件山羊皮怎麽賣啊?”

  “這位大哥,你這塊狐皮多少錢?”

  “這肉有多少?給我切一斤吧。”

  基本沒等幾分鍾,生意就開張了。

  李啟在進城之前,就已經想好了價格,所以自然從善如流,自然的應對起了客戶,開始討價還價。

  沈水碧就在旁邊蹲著,假裝別人看不見自己。

  兔子一向如此。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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