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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日志》第638章 真的就只剩一點渣渣了
  陸川等人趕到現場的時候,看到眼前的一幕,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這邊的刑警大隊接到報案之後,在現場勘查了一番,果斷決定將案件上報給刑偵支隊。

  因為在案發現場發現的東西實在是太少。

  當地派出所的民警最先接到的報警。

  “報案的是山裡的守林員。”

  “報案的這個守林員早些年的時候呢,在山裡當獵戶,後來封山育林之後在這當了守林員。”

  “他是今天早上巡山的時候,發現這些殘留灰燼的,看了一下感覺不像是野生動物或者是牛羊的骨頭,反倒有點像人骨就報案了。”

  護林員早年當獵戶的時候,經常烤打來的獵物,對動物骨骼比較熟悉。

  張輝在這邊聽民警的匯報,陸川那邊已經開始進行現勘。

  發生案件的地點在一個山谷的開闊地內。

  周圍沒有高大的樹木,但是有一些枯草。

  天山區刑警大隊那邊來的是他們的法醫。

  “接到報警之後,我大概勘察了一下,現場大概率是人骨。”

  “但是我並沒有冒然進行勘察,因為現場的殘留灰燼特別少,我怕搞不定,就讓大隊長上報了。”

  天山區刑警大隊的法醫,也是馬上退休的,50多歲,叫田豐。

  陸川戴上手套,撿起旁邊的一截樹枝扒拉草地上的灰燼。

  不同物種的骨骼在焚燒之後的灰燼是有區別的。

  一般來說,動物屍體燃燒之後的灰燼顏色要比人類的屍體燃燒的顏色殘余的灰燼要深。

  這是因為大多數的動物都有較厚的毛。

  毛發燃燒後,蛋白質焦化,會留下黑色的粉末狀物質。

  這些黑色的粉末狀物質和動物骨骼燃燒後的殘余灰燼混合在一起,顏色就相對來說要深一些。

  而地面上的這些殘余灰燼,顏色粉白,和骨灰的顏色高度相似,應該是人類屍骨焚燒後殘留下來的。

  但是,就像田豐說的。

  現場殘留的灰燼實在太少了。

  在骸骨鑒定分析當中,一般的骸骨是能夠提取到dna信息樣本的。

  但是焚燒之後的骸骨就不行了。

  鑒定dna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一種是dna鑒定,一種是rna鑒定。

  但無論是前一種還是後一種,其實都是對核糖核酸進行提取。

  而經過焚燒的骨骼灰燼上是不可能提取到這些物質的。

  所以想要通過dna鑒定來鑒別骨骼所屬種類比較困難。

  但是凶手野外焚屍達到毀屍滅跡的目的,並不是什麽新鮮事兒。

  所以針對這種情況,現場勘查的刑警有自己的一套辦法。

  “楊哥,拿篩子吧。”

  楊森點點頭,完成現勘拍照的楊森,回到現勘車上取篩子。

  對付這種燃燒後的骨骼,用篩子篩,從而從一些細小的灰燼當中得出相對及比較大的遺留塊狀物,是現勘對付這種現場的最佳手段。

  像這種案件,確定骸骨的身份是最重要的。

  毀屍滅跡的案子,大多數來講都是熟人所為。

  因此,只有確定了死者的身份,才能通過排查死者的人際關系來確定犯罪嫌疑人的范圍。

  因為焚屍的時間並不確定,而且經過這段時間的風吹,地上的灰燼其實已經所剩無幾。

  對於焚燒的屍體,現場勘察不僅僅要通過最終的灰燼得到一些線索。
    其實整個燃燒過程,也是非常重要的。

  屍體的焚燒和一般人想象當中的有很大區別。

  野外焚燒和殯儀館焚屍爐焚燒屍體也有很大的區別。

  在過去,殯儀館焚屍爐焚燒屍體和現在焚燒屍體也有一些區別。

  以前為了使屍體充分焚燒,焚屍爐裡都會加一些助燃劑。

  不僅如此,以前的焚燒爐在焚燒過程當中,為了防止屍體內外部的氣壓不均衡,發生屍體爆炸,還會對屍體進行一些物理破壞。

  俗稱開膛破肚。

  陸川上大學的時候,曾經看過一部影視作品,其中的主角叫李豐田。

  這是一個狠人,為了隱藏自己的犯罪痕跡,用硫酸浸泡手指。

  其中有一個場景,李豐田在殺了人之後,想用焚燒爐對屍體進行處理。

  但是在這之前,先用鐵鍁對屍體進行物理破壞。

  目的就是防止屍體在焚燒過程中發生爆炸。

  但是在現在,多是采用高溫高壓焚燒爐,助燃劑很少用了,也不用物理破壞了。

  可是在野外燃燒屍體,發生的過程又有不同。

  暴露在空氣當中的屍體,在進行燃燒的過程當中會產生傳說中的詐屍現象。

  屍體會在焚燒過程中,突然發生劇烈動作。

  比如突然坐起來。

  其實,更確切的時候,是發生類似拳擊手攻擊時的動作。

  雙腳抬起,雙手前屈,手掌握緊拳頭。

  整個身體形成弓的形狀。

  發生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因為肌肉在焚燒過程當中率先失去的是水分,失去水分之後的肌肉自然收縮,自然會形成拳擊手的狀態。

  但是這個時間並不會持續特別長,當肌肉也進行燃燒的時候,這種現象就會消失。

  而在殯儀館焚化過程當中,這種現象不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屍體在進焚化爐之後會進行物理碾壓。

  人體的大關節都會被破壞,所以很難出現這種情況。

  楊森,老白和田豐三個人開始篩選骨骼灰燼,陸川則在周邊尋找一些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留下的痕跡。

  北山這邊,在封山育林之後能進來的道路基本上都被雜草所覆蓋。

  普通的車輛是不可能開進來的,但是一些助力車比如自行車或者是三輪車,想進來問題還是不大。

  行動組的一些刑警很快在屍體的外圍發現了一些殘留的車輪痕跡。

  陸川看了一眼,就知道是三輪車。

  但是其他的痕跡就沒有了。

  陸川本想對三輪車車胎痕跡進行模型的複刻,但是因為時間比較長,做模型很困難,只能先拍照。

  一切工作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

  首先有發現的是楊森那邊篩的灰燼。

  用篩子把地上所有的灰燼過了一遍之後,發現了一些個頭稍微大一點的骨骼。

  但是,這些所謂個頭大一點的骨骼,也不過就是三厘米長左右的一些小骨。

  而且數量只有兩個。

  灰燼下,只有兩個三厘米左右的小骨,黑黢黢的。

  另外,發現了邊緣已經融化的兩顆類似牙齒殘留物的東西。(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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