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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特克的永生者》第10章 軍團
  第10章 軍團
  風吹半夏,距離那場難忘的動員,已經過去了整整兩周。聖城特奧蒂瓦坎城邦的軍團,也終於組建完畢。旱季已過,雨季未至,涼爽的風變得濕潤起來。而溫暖的陽光,還是那麽的舒適。

  城邦的南部,此時已經被改成了一個大軍營。在這忙碌的日子裡,修洛特看著父親,和一個個參與戰爭的世襲貴族會面,行禮,寒暄,聚餐,許諾,然後互贈禮物。接著,少年又看著父親,和精銳的武士們擊拳,擁抱,吹牛,誇讚,切磋武藝,最後暢飲龍舌蘭酒到酣醉。

  魁梧的修索克意氣風發,鬥志昂揚。他不時還要接見民兵代表,調解糾紛,展露威嚴。慢慢的,一個以修索克為核心的軍事領導團體,終於漸漸成形。而這個新成立的八千人團,也能勉強的被指揮起來了!
  阿茲特克的軍製以20人小隊為基礎單元,小隊的核心是一位隊長。然後以20為單位疊加,200人,400人,800人,直至最後的希基皮利,八千人團,衡量所有城邦的終極武力單位。

  在少年修洛特孜孜不倦的建議下,修索克最終把軍團劃成了十個營頭,每個營800人上下。至於具體的數字,這裡除了修洛特,沒人能數的清楚。

  十個營中,五個精銳武士營來自城市社區,基本由受過正式訓練的武士組成,其中四級以上的資深武士,包括雄鷹和美洲虎戰士,都被歸攏在一個資深老兵營中。他們有足夠的能力,使用強力的投槍,也是軍團戰鬥力的核心。而老兵營的營長,自然是修索克最相信的頭號武士長,修洛特的訓練老師,奧洛什。

  剩下的五個平民營,由下屬村莊的征召民兵組成。大部分民兵,隻受過粗淺的訓練。一部分人有過使用投石索捕獵的經驗,便被集合在一個遠程的投石營中。而其他的四個營,都是民兵的近戰營。

  這一天,整編完成的城邦軍團,終於在軍營的校場裡集合。祭司們高舉著神明的旗幟,和各級貴族一起維持著現場的秩序。武士們分營頭聚集在一起,形成一個個面積不均的圓陣。

  修索克身著華麗的戰裝,站在最顯眼的位置,旁邊則簇擁著各營的貴族軍官。眾人在一起志得意滿,一邊豪氣衝天的審視著麾下的“大軍”,一邊熱切的發表著對於戰鬥的渴望。

  少年修洛特則帶著助祭阿卡普,祖父派來的新任助手兼護衛,以祭司的名義在各營間探視。

  第一營是老兵營。資深的武士們身穿黃色或綠色的皮甲,身披紅黃的披風,頭戴木製的獸型盔。他們一手持盾,一手舞棍,戰棍兩側的黑曜石銳片,在陽光下閃著鋒利的寒光。而在他們背後,大多都背著兩柄投矛,擲矛器則插在腰間。

  老兵們自然的站著,隊伍自動組成一個展開的戰鬥隊形。他們面色輕松,帶著久經生死的淡然。他們滿是老繭的右手,隨意的舞動戰棍,帶出千錘百煉的韻味。修洛特轉了兩圈,數出兩百多充滿威懾力的雄鷹和虎頭。

  “原來我們只有兩百個美洲虎和雄鷹戰士。”

  算清之後,修洛特失望的輕歎一聲。

  “這和我想象中的軍團有點遠.我還以為,能有一個軍團的美洲虎和雄鷹呢!”

  “哈!八千個美洲虎戰士?!”

  聽到這,阿卡普輕笑了一聲。

  “整個墨西加諸城邦加起來,估計都湊不滿這個數!首都三城是聯盟的中心,大概能拉出兩千多美洲虎和雄鷹,再加上五百多‘斷發者’。而這些精銳的武力,就足夠每任國王,威壓諸多城邦了。要知道,無論美洲虎還是雄鷹戰團,可都是聯盟的一級軍功貴族!”

  “好吧!雄鷹會有的,美洲虎也會有的。”

  修洛特抿了抿嘴,開始在心中記筆記。

  “老兵營,王牌,劍/棍盾兵,投矛一支,皮甲中甲,士氣高昂,紀律一般,恐嚇普通部隊。優秀的突擊步兵。”

  這樣的記錄,仿照著某種熟悉的評價方式,有助於他快速理解部隊的實力。當然,在真正熟悉軍團後,他就無需如此了。

  接下來,第二到五營是精銳營。根據家庭的富裕程度,各級武士身著皮甲或棉甲戰衣,有的則還身著戰鬥披風。大多數武士都頭戴尖帽,一手握著黑曜石戰棍,一手拿著蒙皮圓盾。而其中新晉的武士臉上,則是各種各樣對戰鬥的興奮和想象。

  在這有些雜亂的隊伍中,修洛特看到兩張熟悉的臉,一張對他熱情的笑,一張對他僵硬的笑。

  “精銳營,精銳,劍/棍盾兵,半皮甲輕甲,士氣一般,紀律差。維持戰線的近戰步兵,披甲率有些低。好吧,還可以接受。”

  再往後,第六到第九平民營。這些村莊民兵的裝備,就要簡陋的多。大多數民兵袒露著上身,只有少部分人穿著戰衣。民兵們的武器則五花八門,石矛,木矛,石棍,石錘他們盾牌的普及率,也很夠嗆。只有少部分的民兵頭領,才有標準的戰棍盾牌。

  村莊民兵們彼此興奮的交談著,營地內一片嘈雜。也許他們有著同樣對戰鬥的熱情,但這種未經訓練的激情,很快會在敵人或惡劣環境的打擊下,如流沙般散去。

  “平民營,普通,短矛兵,布衣無甲,士氣低落,紀律無。”

  稍稍估計後,修洛特便歎了口氣,以手扶額。

  “這樣的武裝壯丁,能用來做什麽呢?填充戰線、消耗敵人箭矢的炮灰?如果他們不聚成一團,根本無法維持士氣。也許提高紀律後,可以考慮下長槍民兵,就像這個時期的幕府足輕?”

  至於第十投石營,則給了修洛特一些新鮮的感受。

  這些老練的獵人手持一條長繩,用兩指捏住繩索兩端,放入石塊。然後,他們要奮力轉動繩索,讓石塊在繩索中心不斷加速,發出咻咻的響聲。最後,他們要憑著感覺和經驗,在合適的角度,張開一隻手指,讓繩索展開。而隨著“嗖”的一聲,磨圓的石塊就此發射出去,在校場上擊打起一陣陣灰塵!

  投石的準頭雖然感人,但集群發射的威力,確實還算可觀。這樣的武器,尤其適合對付無甲或輕甲的對手。可惜,這種投擲的裝備雖然簡單,真的想要練好,也不是一年兩年的功夫。在民兵中,能夠投石的獵手,也只有十之一二。

  “投石營,普通,投石兵,布衣無甲,士氣低落,紀律無。需要地形支持的遠程打擊兵種,打擊敵軍士氣。”

  修洛特搖了搖頭,對這僅有的遠程部隊,表示只能接受。至於部分獵手的簡易單弓,修洛特試著射了幾發木箭,就對射程和威力表示絕望。

  “為什麽我們的弓箭手這麽弱?”

  思索再三,修洛特不解的問道。

  “弓箭本來就很弱。只有軟弱的部落民才會用這種無力的武器。”

  阿卡普理所當然的說到。不過,他很快就想起另一支善射的部族。

  “嗯,也不完全是這樣!特拉斯卡拉人善於射獵,崇拜狩獵之神。他們有一種接近1人高的單弓,用銅製的箭頭,可以在50步內,射穿一層結實的絮棉甲。我們善戰的武士,就被卑鄙的特拉斯卡拉人,偷襲過很多次!”

  “哦?50步破絮棉甲,聽起來很不錯!我們也可以組建這樣的弓箭手。在某些地形中,有力的遠程部隊會非常重要!”

  “哈哈!遠程偷襲,哪裡是武士所為?這樣射殺敵人,又怎麽能捕捉到俘虜呢?而沒有俘虜,就沒有晉升。所以啊,墨西加武士們都偏愛勇武的近戰,並不喜歡使用卑劣的弓箭。”

  說到這些傳統的認知,阿卡普呵呵一笑,不置可否。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是普通的工匠沒有製弓的技術。製弓的木材需要準備很久,弓術同樣需要長久的練習。有些資深武士的家裡會有一把裝飾弓,也會射獵,但要組成部隊還是遠遠不夠的。更何況,特拉斯卡拉弓的射程非常近,威力也比不過投矛。他們對聯盟武士的皮甲,傷害始終有限。”

  “傳統總是要改變的嘛.那特拉斯卡拉人,從哪裡來的原料和技術?”

  少年修洛特面露思索,關心著製弓的技術。在他看來,弓手和騎兵是軍隊中必備的組成。這兩種軍隊的戰術作用,是步兵不可替代的。眼下的情形,美洲沒有馬匹,騎兵暫時沒有辦法。但優秀的弓手,是一定要組建的!
  “誰知道,他們有什麽工藝?他們崇尚狩獵之神米斯誇特爾,向來有不少弓匠。至於製弓使用的皮革、絲線、骨膠和木料應該是大部分自製,或者來自與和海邊托托納克人,以及瑪雅商隊的貿易。那群瑪雅商人,總是有很多貨物來源的!不過沒關系,沒有弓箭,我們善戰的武士,一樣橫掃了世界!”

  “.橫掃了世界?現在確實如此。但未來,世界會橫掃了我們。”

  少年修洛特摸著下巴,無奈的苦笑著。

  長槍,弓箭,皮甲此時的修洛特,認真的思考著軍團的缺陷和改進。

  按照他目前的認知,墨西加諸城邦的政治結構如同希臘城邦早期,或者西周時代五十諸侯,甚至更早的商代。而軍事裝備、組織水平,勉強維持在春秋吳越爭霸時期。只有湖中都城特洛奇蒂特蘭,能夠按照社區動員,三丁征一,軍事動員能力勉強達到了戰國的秦國水平。

  “沒有騎兵,沒有弓手,沒有重裝步兵,這離羅馬軍團或者大秦軍陣的差距,還有幾百年呢!而這個時代的歐洲都已經是火繩槍和板甲的時代了。”

  修洛特深吸口氣,仰頭望天。阿卡普望著天空,望著象征神靈的太陽。

  “銅鐵金屬.沒有鐵礦,只有銅礦。而青銅時代的戰爭,便是銅矛,銅甲,重裝步兵,與馬其頓方陣!”

  思緒飄遠,修洛特眼睛一亮,隨即又暗淡下去。他唯一知道的銅礦,正掌握在塔拉斯科人的手中。

  “我來到這裡,任重而道遠.”

  修洛特低聲呢喃,用著誰也聽不懂的語言。

  “好在,我還有時間!”

  時間慢慢過去,一個奔跑的信使,從南門外匆匆而來。他面色緊張,帶來一個重要的消息。

  “主神庇佑!國王的大軍,已經從都城開拔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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