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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惡女后我被迫拯救反派》第404章 親親我的寶貝(14)
「令公子的身體恢復的很好,肯定不會有問題的,太太如果還是不放心,可以去樓上看一看手術過程。」

女人皺了皺眉。

「那還是算了,畢竟長著和兒子一樣的臉,我看著不舒服。」

「那您先回去休息?」

「嗯,手術結束立馬通知我。」

送走了女人,領導又問身旁的醫生。

「A級病房裏的病人怎麼樣了?」

「已經有了快要蘇醒的跡象了,估計再過一段時間就能醒過來了。」

「嗯,一定要重點關注,這位可是我們醫院主要投資方的兒子,千萬千萬不能有半點差錯。」

——

秦嘵已經消失了快半個月了。

丁寶試著聯繫他,結果對方的電話怎麼也打不通,發出去的消息也是石沉大海。

這種情況不多見,但倒也不奇怪,畢竟秦嘵做的都是得罪人的生意,有時候一走半年都有可能。

她繼續把精力全部放在那個投資商身上。

根據這段時間的新聞報道以及相關金融論壇,這男人最近會來本市參加一個聯合會議,屆時到場的都是全國著名的企業家,如果想接近他,這就是最好的機會。

丁寶繼續搜索。

網絡真是個好東西,只要找的夠仔細,就能在那細枝末節之中發現一些關鍵信息。

更何況丁寶乾的就是這行,為了讓欠債方還錢,丁寶能把他祖宗八輩子都挖出來,不管對方躲在哪個犄角旮旯裡,她都能把他給找出來。

吃的就是這碗飯,所以丁寶都「人肉搜索」這四個字,再熟悉不過。

男人名叫費傳文,是上世紀著名地產商的二兒子,繼承家業後繼續從事地產行業,只不過將投資重心由住宅轉向商場,現如今遍佈世界各地的某個商場品牌就是費家所有。

二十五歲娶了海外富豪之女,生了一兒一女,兒子早夭,後與妻子離婚,娶了第二個老婆,陸續又生了三個孩子,一兒兩女。

搜到這裏,丁寶將全部注意力放在了費傳文的這個兒子身上。

關於他的兒子,透露給外界的信息少之又少,大家都知道他有個兒子,至於這個兒子叫什麼,多大了,長什麼樣,網上搜不到任何信息。

顯然,費傳文把自己這個兒子保護的很好。

盯著屏幕上男人的臉,丁寶目光幽幽。

他的五官看著很熟悉,尤其是那雙眼睛,微微垂下的眼角讓他整個人看著少了精明,多了和善。丁寶仔細看,將這雙眼睛與腦海中的那雙眼睛一重合……

像,像極了。

笨笨的五官,竟然和這個費傳文有近六分相似。

再看他妻子的照片,丁寶注意到了她的嘴,上嘴唇很薄下嘴唇偏厚,這又與笨笨的嘴型對上了。

夫妻倆的臉湊到一塊,一男一女,眉,眼,口,鼻,處處都與笨笨的五官透著驚人的相似。

丁寶握著滑鼠的手微微發麻。

天底下可沒有那麼多的巧合。

這個男人帶走了笨笨。

那笨笨和他是什麼關係?

照著笨笨的年齡來看,他出生於費傳文與新妻子結婚的第二年。

時間也對上了。

可一個老來得子的男人怎麼可能會把自己的血脈扔在孤兒院?

就算是丟失,那他為什麼不正大光明的去孤兒院認養,而是選擇在暗地裏偷偷帶走了笨笨?

一系列疑惑讓丁寶忍不住皺眉,剛剛恢復不久的身體也跟著隱隱作痛。

她伸手用力的按了按自己的眉心。

無端端的慌亂與不安讓她覺得房間裡格外的沉悶。

不知道為什麼,她下意識想起了那天在醫院看到的那個女人。

長著一張熟悉的臉,可丁寶篤定她不是自己認識的那個人。

與笨笨長得相似的費傳文。

以及與小婧長得一模一樣的女人。

那個女人……

突然間丁寶想到了什麼,她放下電腦直接衝進書房,拿了一個本子和一支圓珠筆,憑藉著自己強大的記憶能力,丁寶的手快速的在本子上描畫著。

筆尖與紙張摩擦是發出「擦擦」的聲音,流暢又迅速,而那白紙上也漸漸地出現一個女人的輪廓,隨著筆尖在那輪廓之上精準的描繪五官細節,一個清秀漂亮的女人栩栩如生的浮現在白紙之上。

畫上的人又多寫實,就連那眉眼之間的冷淡與高傲都盡數提現。

丁寶拿起手機,對著本子拍下了女人的臉,緊跟著傳到了網上進行精準搜索。

在這個網絡早已經無所不在的時代,只要你使用它,就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

更何況,如果你是這個時代的成功人士,那麼就更容易被網絡記錄下來。

很快,丁寶就看到了自己想要的圖片。

這是微博上的一篇報道,介紹的是一位著名的大提琴演奏家,而下面的配圖,就是丁寶那天看到的女人。

她叫梅青水,父親梅恭,是九十年代最著名的演唱家,母親則掌控著當前娛樂圈最具實力的影視公司。

這麼看來,梅青水就是實打實的名門世家,深受藝術熏陶的她十五歲便為加國總統演奏,十六歲成為國內大提琴演奏協會的名譽會長……

太多太多的榮譽與光環,讓人眼花繚亂,即使對藝術一竅不通的人也會感嘆一句:天之驕子。

這樣的人,和從小便在孤兒院長大的小婧,猶如雲泥之別。

而就是這樣無論如何都無法放在一起做比較的兩個人,卻用著同一張臉。

看年齡,她比小婧大五歲。

小婧是十歲那年生病去世的,而她的榮譽事跡,是從十五歲開始……

丁寶閉上眼睛,通過深呼吸讓自己的大腦變得清醒。

此時的這種感覺就像是,當她終於在那重重迷霧之中找到一些出路的時候,才突然發現,眼前這條路,長滿了沾著鮮血的花。

這些花看著美好又高貴,可他們會吃人。

恍惚間,丁寶的腦海裡又突然想起林今墨說過的一句話。

訂婚那天,他難得大方,給她買了個一萬三的鑽石戒指。

沒有求婚,沒有儀式,就只是簡單的把戒指套在了她的指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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