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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體,在說話》第二十四章 犯人的故事
「很久以前就有人給我說過,

說我的父親是一位打手。

那是很多年前的故事了。

距離現在大概有二十五年了。

那時的我還很年輕,二十四五歲的樣子,不諳世事,很蠢,把一切知識分不清好壞都汲取後納為己用。

不過我知道,不管是父親還是我,其實都是分得清善惡的,只是可能方式有點不好,我也不希望有除我以外的人在這種事自作聰明。

我很聰明,這不是我在自戀,而是真的被別人公認的那種聰明,聰明的不像是那一對平庸的父母能傳下來的基因。

每天夜裏,當我所居住的閣樓下方地下室裡傳來尖銳刺耳的慘叫聲。

我就知道,父親又開始工作了。

一開始我還很怕,下去敲門找過父親,父親從下面上來後我就會問'什麼聲音這麼吵啊'。

這個時候父親會笑著回答我,那是狗叫的聲音。

我默默記下了。

習慣之後,我發現我漸漸喜歡上了這種聲音,這個所謂的狗吠聲。

成年後養成的習慣總是很難改掉的。

不過沒能持續太長時間,有人上台整治了。

所以我的父親就失去了他的工作,那之後,他就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不再像以前那樣和藹了。

這時我才知道,他已經離不開他的工作了。

三十歲那年,在我的強烈要求之下,我擁有了我人生的第一條狗。

而我得到它的第一時間,居然當著父母的面,掰斷了它的一隻前腿。

那不是我想聽到的聲音,而且從父母驚恐的眼神中我知道我做錯了事。

那一天,我也是第一次有了一個不斷說著對不起的對象。

或許是有愧於它,我當時就給了它自由,因為那真的不是我想要聽到的聲音。

不過能不能活下去,就全然看它自己的本事了。

那天夜裏,我的父母徹夜未眠,在家中爭吵了整整一夜。

內容無非就是母親怪罪父親無法給我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

而父親則是怪罪於母親沒有阻止我在他工作的時候下樓。

兩人各有各理,一開始誰也不讓著誰。

後來也許是累了,兩人漸漸沒了聲息,倒是母親一直咳嗽個不停。

第二天,我從迷糊中醒來,看見我的父母親在客廳裡不停地抽著煙,就連我從未見過把煙拿到手裏過的母親都在吞雲吐霧。

之所以說他們不停,是因為我看見的煙頭已經遍地都是了。

我不明白為什麼兩人要這般不要命。

那時,我的父親看見我,一把拉過我,問我為什麼要折斷黑狗的前腿。

我回答說我想聽狗叫的聲音。

那個時候起,我們三個人都沉默了,我不知道他們兩人在想什麼,但是我是因為不敢說話。

隨後我就被我的父親拉到了地下室出入口處,這也是父親第一次讓我看到了他的工作場所。

那裏像是一個酷刑室,裏面什麼都有,什麼都用過。

血液已經把無論是地板還是牆壁換了一個顏色,還有許多其他顏色的液體留過痕跡,不過我沒有去細數。

在椅子上,還綁著兩個人,我認識他們,因為我在電視裡見過他們的照片,因為是通緝犯,我一眼就記住了。

他們很驚恐,拚命掙扎著,但是被塞住的嘴只能發出嗚咽的聲音。

他們不是在對我,而是對我身邊的這個男人也就是我的父親。

父親上前,扯下了其中一位口中的毛巾。

然後,拿起一旁的鉗子,為我親身實演了一番。

隨即問我是不是這個聲音。

我這才知道,原來這些骯髒的人發出來的聲音才是我想聽到的聲音。

我的父親停下了手上的動作,重新將毛巾塞了回去。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了,地下室的大門也永遠被從內封鎖了起來。

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那天之後,父親就去自首了。

我那已經上癮的想聽狗吠的病也得到了一點緩解。

後來...」

聽到這裏,舉著槍對著犯人的若葬終於忍不住打斷了他的敘述:「後來,你就實在是忍不住了,就開始出門犯案了?」說到這裏,若葬面無表情地把槍口抬高了一點。

「喂喂。」犯人平舉著雙手,朝後退了一步,「你可注意不要走火啊。」

若葬歪了歪頭,閉上一隻眼睛,像是在瞄準對方:「這一點你大可放心,我手還挺穩的。」

犯人額頭上的冷汗都要下來了,陷入這種被動之中只能怪他自己。

十幾分鐘前,他安置好皓閑曦剛一回到自己的據點後就坐在電腦旁準備打開監控。

結果這個叫做若葬的警察就直接從他背後走了出來。

他所在的地方本來就是一個類似廢棄工廠的地方,周圍本身就有很多隱蔽處。

本來他這是設想自己跟別人周旋的時候的多處掩體,現在卻是直接被最要命的人給利用了。

他對自己的身手很自信,所以一開始還抱著一種玩味的心態,直到這貨從衣服內兜裡掏出了一把手槍,看外表是標配的54式。

然後他就被若葬拿槍指著,在對方要求一動都不能動的前提下交代了自己的犯案動機。

這才交代了一半就被對方打斷了,好像還準備先開兩個洞。

「就算你是警察,也不能隨便開槍傷害平民吧。」犯人心虛地道。

「那是對良民,像你這樣的殺人狂,我完全有理由先斬後奏。」

「我告訴你你別把我逼急了啊,」

「逼急了你能幹啥?」若葬還真就很好奇這個問題。」

「我可告訴你,在我這抽屜裏面也有一把手槍,只要你第一槍射不中我,我保證到時候我們誰都不好受。」犯人下定了決心,直接供出了自己的底牌。

他沒有說謊,在他的抽屜裏面是真的有一把手槍,是他從國外偷運過來的格洛克。

只要若葬第一槍不中,趁著對方下一次開槍之前的短暫間隔,他完全能把近在手邊的格洛克拿出來。

但是他說出來的目的不是如此,而是另有目的,他很自信,若葬出於對自身安全的考慮,會讓他遠離抽屜,而這就意味著他能靠近若葬。

正所謂「七步之外槍快,七步之內手快」,犯人相信,只要讓他靠近到一個距離,他就有把握奪過若葬手中的槍。

「哦?」果然,若葬輕挑眉頭,用槍指著犯人,「你保持住現在的動作,一步一步離開你的電腦桌。」

犯人故意露出糾結的模樣,還輕微放下了一點手臂,朝著抽屜的位置更近了一點。

「快點!」若葬一聲怒喝,「我給你三秒,三,二...」

在最後一聲即將道出的時候,犯人連忙高舉雙手,這時他看見若葬的手指已經狠狠扣在扳機上了:「別別,我這就離開。」

直接兩大步跨出,縮短了兩人之間的距離。

「對,就是這樣。」若葬停在原地,繼續用槍威脅著對方,「再遠離兩步,朝我這邊來兩步。」

犯人遵從著若葬的指引,這下他看見若葬的手指已經完全離開了扳機上。

下一瞬,犯人身動如雷,壓低身軀後一個俯衝迅速將兩人的距離縮短到不足兩米,又是一步邁出,這樣一來,剛準備後退的若葬跟他之間的距離就不足一臂了,到了這個距離,槍械已經派不上太大的用場了。

關鍵時刻,若葬做出了一個大膽的舉動,為了爭取到時間,後退一步的同時,他猛地將手中的54式扔向天空。

隨後自己從旁邊較寬一側繞開衝過來的犯人,直奔電腦桌而去。

犯人不得不對危機中若葬的抉擇暗暗咂舌,不過贏家,還會只是他。

若葬扔開手槍後立刻狂奔。

而犯人沒有在第一時間去管若葬,而是選擇輕身跳起,在欄桿上接力二次起跳,靠著出色的腿部爆發,朝著滯空的手槍伸出了手。

就在若葬的手剛一碰在抽屜上面的時候,身後就傳來了腳踏地面的聲音:「不許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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